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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台酒业: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 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17-74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相关

议案及内容。

    2017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提议在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刘兴明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皇台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4,667,908

股,占股本总额比例为13.9%。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的规定,临时提案

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议案外,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

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详情参见同日发出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增加临时议案后)。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兴明简历

   刘兴明,男,汉族,生于1976年2月,本科学历。1995年9月至1999

年7月张掖农校计算机应用与财会专业学习毕业;2000年2月至今在凉州

区下双镇政府、西营镇政府工作;现凉州区金融办工作。

    刘兴明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根据八

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公司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拟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