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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公告编号:2018-107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

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规

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

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财会(2018)

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要求,公

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公司从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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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

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

照财政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资产

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

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

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

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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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

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

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将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

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

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

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

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此项目列示。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

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成

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

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3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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