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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常红军    王森       张晓非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