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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关于控股股东给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编号:2019-034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给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与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签订《借款

协议》,盛达集团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及生产经营之需等。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化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即4.35%,自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随时还款,利随本清。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借款事宜。

    2、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5,295,991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19.9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4月1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给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议案无关联董事,不

存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独立董事常红军、王森、张晓非就上述借款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盛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将

回避表决。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1
产重组。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成立时间:1998年01月23日

    关联方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关联方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关联方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关联方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及批发零售(不含特定品种);黄金、白银的

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

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动产和不动产租赁业务;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1,734,773.79万元,净资产为

724,346.87万元,营业收入为465,262.55万元,净利润为88,462.7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盛达集团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之

需等。年化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4.35%,借款期限为一年,


                                     2
自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随时还款,利随本清。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关联交易的年化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4.35%。自

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随时还款,利随本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盛达集团就本次借款签署《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率:自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年化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即4.35%;

   4、还款方式:随时还款,利随本清。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9年4月16日,公司未与盛达集团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之需等,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借款利率合理、公

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本次交易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此议案决策程序需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因公司无关联方董事,故未

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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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

公司无关联方董事,故未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符合当前公司的经营需求及其未来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约定的利息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和公司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给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给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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