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赵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赵海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彭晶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相 关人员具备胜任相关岗位的专业水平及职业素养,同意此次董事长、总经理、副 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的任用。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森,常红军,张晓非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