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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关于子公司签署团购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公告编号:2019-08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团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并生效。
    2. 协议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采购金额以后续签订
的团购协议为准。

    3.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甘肃皇台酒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诚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签订并披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了落实双方签订
的战略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高诚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尊驾酒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尊驾酒业”)签订了《皇台文化酒销售合同》。合同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金额为 14,840.00 万元。该
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再与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无需就上述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除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外,公司最
近三年无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形。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皇台”
或“甲方”)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建设”或“乙
方”)于近日就乙方采购公司生产的皇台系列白酒、凉州系列红酒、高端定制产
品等事宜在甘肃省兰州市签署的《团购框架协议》,预计采购额不低于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不高于人民币 6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陆佰万元整)。


                                     1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8 日举办了“忆经典铸品牌创辉煌——皇台酒业品
牌复兴启动大会暨新品上市发布会”,以及大规模新产品品鉴活动。苏中建设作
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单位受邀参加,鉴于对公司系列

新品酒体品质、外观包装、产品定价等方面的认可,以及自身需求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
生效,无需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当事人
    1.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法定代表人:笪鸿鹄

    1.3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318 万元

    1.4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
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
地基与基础工程、古典园林工程施工。国内贸易。房产、设备的租赁;代购设备。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
遣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

限 380V 以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注册地: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 18 号
    1.6 关联关系:公司与苏中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苏中建设下属十九公司
为集团是为盛达房地产提供建筑服务的公司)。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苏中建设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苏中建设为江苏具有影响力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经
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企业实力,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卖方):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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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跟踪调查处理。
    2.2 乙方责任:乙方不得低于采购价格向未经甲方允许的第三方销售产品。
    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团购产品为甲方生产皇台系列白酒、凉州系列红酒等产品,其中包括甲

方为乙方特殊定制的白酒及红酒产品,预计采购额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大
写:伍佰万元整),不高于60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具体产品、
单价、采购额以另行签订的供销协议为准。
    4. 结算方式
    本协议产品实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账户和要求汇款,

款到发货。
    5. 付款时间
    以另行签订的销售协议为准。
    6. 协议生效条件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7.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年度。
    8.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扣除乙方保证
金,并由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具备履行该协议的能力,在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方面均能够保
证协议的顺利履行。该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亦不会因为履行上述协议而对买方形成依赖。
    3. 公司以新产品为主力产品,在优化传统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正积极开发团
购渠道,同时积极推广高端定制产品,并开发线上销售渠道,努力多手段提升业
务开拓能力。公司实施全员销售政策,为实现恢复上市群策群力。
    五、风险提示

                                   3
    1. 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产品、单价、采购额及实际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风险。
    2. 本协议涉及高端定制产品,为公司新产品,产品研发及市场认可度有待

验证。
    3.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合作中具体事宜以实际供销为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
生效,无需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与高诚集团控股子公司尊驾酒业签订的《皇台文化酒销售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1.1 交易对手方:上海尊驾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1.2 签署时间:2017 年 12 月 19 日
    1.3 签署地点:武威市凉州区
    1.4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1.5 合同标的:9200 坛皇台文化酒
    1.6 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1.7 合同金额:14840.00 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重大合同公告》(公

告编号: 2017-123、2017-137)。该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再与其签订补充合同,
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无需就上述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 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已
被深证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该《团购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

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目前,公司股票无限售


                                      4
股,因此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无所持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3.备查文件:《团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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