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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9-031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亲自出席董事 5 人,公司董事长姜新先生主持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一) 逐项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内容如
下:

   1. 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
中期彩移动、综艺投资、深圳韦仕登、四川隆宝。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1
   2. 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

  1.                中期集团                           国际期货 45.43%股权

  2.                中期移动                           国际期货 4.99%股权

  3.                中期医疗                           国际期货 2.31%股权

  4.               中期彩移动                          国际期货 4.99%股权

  5.                综艺投资                           国际期货 4.73%股权

  6.               深圳韦仕登                          国际期货 2.58%股权

  7.                四川隆宝                           国际期货 4.99%股权

                   合计                                国际期货 70.02%股权

   3.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估值机构出具
的估值结果为参考,由中国中期与中期集团等 7 名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经本
次重组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350,099.48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持有标的公司的
   标的公司名称           交易对方名称                         交易价格(元)
                                           股权比例

                            中期集团          45.43%           2,271,716,475.00


                            中期移动          4.99%             249,500,000.00


                            中期医疗          2.31%             115,566,360.00


        国际期货           中期彩移动         4.99%             249,500,000.00


                            综艺投资          4.73%             236,322,430.00


                           深圳韦仕登         2.58%             128,889,525.00


                            四川隆宝          4.99%             249,500,000.00



                                          2
                                    持有标的公司的
   标的公司名称      交易对方名称                     交易价格(元)
                                      股权比例

                         合计            70.02%       3,500,994,790.00


   4. 过渡期安排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估值基准日(不包括估值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
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6 日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过渡期间,国际期货过
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中国中期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所持国际期货的股权比
例承担。过渡期间国际期货产生的亏损,交易对方应以等额现金向中国中期进行
补偿。过渡期损益的确定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国际期货的账面未分配利润由国际期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5.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各交易对方于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
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中国中期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各方认可的交割手续。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
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协议;
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
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6.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7. 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所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8. 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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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8.12 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9.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对本次重组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保护交易各方
利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本价格调整方案针对中国中期向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中期彩移
动、综艺投资、深圳韦仕登、四川隆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价
格调整方案不对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定价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前。

    (4)触发调价的条件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出
现下述任一情形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
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① 向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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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深证成指(399001.SZ)或金融指数(399240.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预案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7470.36 点或 857.85 点)跌幅超过 20%;且

    B、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
公司本次交易预案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9 年 1 月 17 日)收盘价(即 9.39
元/股)跌幅超过 20%。

    ② 向上调整

    A、深证成指(399001.SZ)或金融指数(399240.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预案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7470.36 点或 857.85 点)涨幅超过 20%;且

    B、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
公司本次交易预案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9 年 1 月 17 日)收盘价(即 9.39
元/股)涨幅超过 2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触发调价的条件”之一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上市公司
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
日为调价基准日。

    (6)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将以调价基准日为新的定价基准日,并按照《重组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7)调整机制

    若满足“价格调整触发条件”之一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交易股份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首次调价触发
条件成就日,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将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可调
价期间内,中国中期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一次调价;若中国中期
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则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0. 发行数量

                                     5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中期
彩移动、综艺投资、深圳韦仕登、四川隆宝。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公司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
产交易对价计算。按照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3,500,994,790.00 元和发行价格
8.12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431,156,989.00 股,各
交易对方取得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数(股)

  1.               中期集团                       279,768,038.00

  2.               中期移动                       30,726,600.00

  3.               中期医疗                       14,232,310.00

  4.              中期彩移动                      30,726,600.00

  5.               综艺投资                       29,103,747.00

  6.              深圳韦仕登                      15,873,094.00

  7.               四川隆宝                       30,726,600.00

                  合计                            431,156,989.00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标的资产中价格不足一
股的部分,由中国中期以现金方式购买。

       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
本 20%的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且不超过
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3)发行数量的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6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则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11. 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限售期

    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认购的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
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
限。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中期集团
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中国中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后12个月内将不得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认购的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本次发
行完成后6个月内中国中期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
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认
购的中国中期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但是,在适用法律许
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中期彩移动以所持国际期货25,267,825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53%)认购的
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因中期彩移动持有国际期货上述股份的时间超过12
个月,自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中期彩移动以
所持国际期货24,632,175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46%)认购的中国中期本次发行
的股份,若中期彩移动取得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时,中期彩移动持有国际期
货上述股份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中期彩移动以该股份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中
国中期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中期彩移动取得中国中期本
次发行的股份时,中期彩移动持有国际期货上述股份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中期
彩移动以该股份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中国中期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前述限售期满之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隆宝认购的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如四川隆宝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
时,四川隆宝持有国际期货股份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四川隆宝以该股份认购的
中国中期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四川隆宝取得本次发行的
股份时,四川隆宝持有国际期货股份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四川隆宝通过本次发

                                   7
行所取得的中国中期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
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艺投资、深圳韦仕登认购的中国中期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前述限售期
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股份限售期

    本次配套融资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2. 配套融资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向国际期货增资,补充
国际期货资本金。

   13. 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15.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
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成日。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

                                  8
   (二) 审议讨论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讨论了《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讨论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期集团、中期移动、中期医疗、中期彩移动、综艺投资、
深圳韦仕登、四川隆宝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述协议
的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讨论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的议案》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情况,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的
孰高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均超
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50%,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9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 审议讨论了《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
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估值机构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进
行估值。2019年5月6日,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出具
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

    1、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估值工作。除担
任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外,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除上述业务关系外,该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公司、交易对方、
国际期货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估值机构具有
独立性。

    2、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国际期货估值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
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

    本次估值目的的是对本次交易背景下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进行分析,为
本次交易双方提供价值参考。估值机构以可比公司法和可比交易法对国际期货
100%股权进行了估值,最终采取了可比交易法作为估值结论。估值机构在估值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估值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估值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可比公司法和可比交易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并最终选
取可比交易法估值结果,估值结果合理。本公司以该估值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

                                  10
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
价公允。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 审议讨论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备考合并财务
报告,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核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阅字(2019)第217001号《备考审阅报告》;标的公司编
制了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前述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17009号《审计报告》。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重组
的标的资产进行了估值,并出具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期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 审议讨论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重组前,中期集团直接持有中国中期67,077,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9.44%,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中,中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以资产
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中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
及持有中国中期股份的比例预计将超过3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
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因此本次重组将导致中期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触发要约收购。同时,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
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

                                   11
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 审议讨论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
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
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 审议讨论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 审议讨论了《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期集团有限公司


                                    12
购买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代偿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期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代偿债务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
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姜荣、姜新、牟淑云已回避表决。由于非关联董
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中
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及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做好股东
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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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5、《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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