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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期: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7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中国中
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并代偿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购买价格以《汇丰
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及公司拟推进的发行股份购买中期集团有限
公司等 7 名交易对方所持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70.02%股权的定价为参考,
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基于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田轩                          薛健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