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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并增资北京思必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
51%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本次交
易的定价以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思必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
    二、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强                      章晓洪




                                                  2018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