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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9-07-2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购买金融理
财产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并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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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强                章晓洪


                                                    2019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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