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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11-30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6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集团”)参股子公司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九八公司”)发生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拟新增与四九八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提供服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未来12
个月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亿元。
    2、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经过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 亿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关联人           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原则     (亿元)


 向关联人                              提供支付
                   四九八公司                       市场公允定价      2.50
 提供服务                              结算服务

    注: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金额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市场
调研;计算机维修及维护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
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安防器材、办公设备、办公
用品、家用电器、家具、玩具、化妆品、陶瓷制品、塑胶制品、纸制品、日用百
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批发、
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兆锵路 33 号金澜大厦附属楼 103 号(自贸试验区
内)。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3,984.87 万元,净资产 3,221.12
万元;2019 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4,140.45 万元,净利润 734.65 万元。
   经查询,四九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九八公司为新大陆集团的参股子公司(新大陆集团持有其 35%股权),新
大陆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
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
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
生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
信的原则,参照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标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未影响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基于上述
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审查,
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
生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
信的原则,参照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标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