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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平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7-8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以下简

称会计准则 42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务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16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1
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务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会计准则 42 号、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会计准则 16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 42 号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

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

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

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

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二)根据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

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

助的列报项目。2017 年 1 月 1 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 2017 年取得的政府

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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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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