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隆平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0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等主体共同对中
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
其中公司增加认缴出资7,40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对产业基金的认
缴出资由2亿元变更为2.74亿元。我们认为:
    1、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
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向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
司产业整合升级,并使公司获得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了落实公司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保留并激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
富经验的优秀高素质管理人才,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职责范围、工作业绩情况、
对公司业务的促进、业务目标达成、公司短期、长期发展等做出的贡献,创造适
当的激励,从而激发管理人员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中长期战略目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