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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克科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2022-11-2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二零二二年九月
致: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欧克科技”)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
规则第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
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
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并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首轮
反馈意见》”)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
见书(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口头反馈意见(以下简称“《二轮反馈意见》”),
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根
据《关于请做好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5-1-8-1
    鉴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已逾2022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截至
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2-386号《欧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387
号《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内控鉴证
报告》”)、天健审2-390号《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
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纳税鉴证报告》”)等报告,发行人根
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发生的事实及变化情况更新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对首次申报文件中部分内容
进行相应修订。本所现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或2022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期间”)发行人最新生产经营活动
的重大变化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历次反馈问询回复相关情况进行更新,出
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律师工作
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
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
充法律意见书(六)》已经披露且不涉及更新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予
以重复说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术语,除另有定义或注明外,与本所出具的
《律师工作报告》所使用的简称术语或定义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本所在《律师
工作报告》中的声明也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
称报告期系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补充性文件,应与上述
文件一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上述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必备
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及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5-1-8-2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补充核查...................................................................................... 5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5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6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1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 12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2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3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7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9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9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20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 .............................................. 22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22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22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22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23
二十二、结论意见 .............................................................................................. 24
第二部分 关于历次反馈问询回复更新 ............................................................ 24
一、《首轮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4题 ........................................................ 24
二、《首轮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7题 ........................................................ 28
三、《首轮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8题 ........................................................ 32

                                                 5-1-8-3
四、《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18题 .................................................. 34
五、《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19题 .................................................. 35
六、《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1题 .................................................. 40
七、《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2题 .................................................. 47
八、《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3题 .................................................. 56
九、《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5题 .................................................. 63
十、《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6题 .................................................. 67
十一、《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7题 .............................................. 69
十二、《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1题 .............................................. 71
十三、《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2题 .............................................. 74
十四、《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3题 .............................................. 77
十五、《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4题 .............................................. 78
十六、《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5题 .............................................. 81
十七、《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6题 .............................................. 84
十八、《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7题 .............................................. 86
十九、《二轮反馈意见》问题1:关于媒体质疑 ............................................ 87
二十、《二轮反馈意见》问题3:客户集中 .................................................... 89
二十一、《二轮反馈意见》问题4:关于诉讼 ................................................ 93
二十二、《二轮反馈意见》问题6:关于预计负债 ........................................ 95
二十三、《二轮反馈意见》问题7:关于资金流水 ........................................ 97
二十四、《告知函》问题7:关于外协加工 .................................................. 103
二十五、《告知函》问题9:关于信息披露 .................................................. 105




                                        5-1-8-4
                         第一部分 关于补充核查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作出的批准本次发行上市以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决议,有
效期为该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2年7月12日)。
    发行人分别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
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至2023年7
月12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上述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
大会决议尚在有效期内。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
决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尚在有
效期内。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交易尚
需经深交所审核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补充期间,发行人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仍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
    2、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净
资产为660,482,893.31元(合并报表数),发行人不存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解散、清算、破产
或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据此,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

                                   5-1-8-5
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仍然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
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的议案》、发行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发行价格将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安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
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至今历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会议资料,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相关机
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3、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连
续盈利,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住所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上述人员的确认,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5-1-8-6
     6、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即《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公
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首发管理办法》(2022修正)的相关规
定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1)发行人系由2011年8月23日设立的欧克有限按照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
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发行
人主要资产的权属证书等文件,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
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
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质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
业务均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核准的营业范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依法取得了
经营主营业务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与服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坚晟、胡甫晟、李燕梅,最
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各股东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工
商登记档案等资料,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规范运行
     (1)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
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

                                 5-1-8-7
其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述人
员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述人员
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
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②最
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4)发行人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的内
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控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
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
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
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
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②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③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
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⑥严重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的规定。
    (6)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发

                                 5-1-8-8
行人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决策程序等
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根据《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财务会计
    (1)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质量
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编制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9
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
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类似的
经济业务,适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进行随意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
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已完整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5-1-8-9
下述条件:
    ①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分别为58,150,683.76元、60,935,959.02元、190,183,568.39元、82,376,255.66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②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55,609,410.10元、147,211,309.71元、166,942,105.90元、82,194,885.98
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26,208,291.50元、
528,813,931.60元、558,460,130.87元、239,100,666.61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
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
    ③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
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④ 根据《申报财务报告》,发行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后)为1,120,471.70元,净资产为660,482,893.31元,发行人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⑤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天健会计师出具的《纳
税审核报告》、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纳税,
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
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
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

                                    5-1-8-10
    (9)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人申报文件、发行人声明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
信息;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不存在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
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等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
    (10)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规定的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下列情形: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设立相关事宜。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组织机构、
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5-1-8-11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的相关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发起
人、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股本
结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全体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均未设置质押、也不存在司
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发行人各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其他形式的代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发生变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子公司欧
克材料新增一项业务资质,具体如下:2022年6月2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
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料核发编号为(赣)XK16-204-04024的《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产品名称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有效期自2022
年6月至2027年6月。
    经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经营范围内业务所需的有关行业许可及
业务资质,上述相关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亦
不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3、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本所的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除有部分进出
口业务外,未直接在中国境外经营业务,未在中国境外设立或收购控股子公司或
分公司。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本所的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更。
    5、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的主
营业务收入(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22,266.69万元、52,147.43万元、54,689.90、


                                 5-1-8-12
23,179.48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6%,主营业务突出。
    6、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
或有事项,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披露了发行人关联方的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补
充期间,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监事罗祯原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罗祯
江西兆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自2022年4月起不再持有该公司任何股权



    (二)关联交易(不含发行人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及关联担保,发行人2022年1-6月向关键管
理人员支付的报酬为1,470,752.75元。补充期间,发行人新增1笔关联担保,具体
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关联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事项                   备注
                          (万元)

                                                                       正在履行,截至
                                     担保方为欧克科技在 2022.04.12
                                                                       2022 年 6 月 30
胡坚晟、胡   农业银行                至2025.04.11年向农业银行修水
                           20,250                                      日,发行人在该
   甫晟      修水支行                支行的最高不超过20,250万元借
                                     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项担保下有借

                                                                       款990万元



    (三)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发行


                                      5-1-8-13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然有效。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根据发行人确认、《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主要
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料新增8项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情况如
下:

序                                                                        规划   土地使用     权利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面积
号                                                                        用途   权期限至     限制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县工业园芦
                                                       60,007.89㎡/房屋   工业
1.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塘项目区办公楼                                2062.11.14   抵押
                                                           建筑面积       用地
                    0001899号          1-3层
                                                          2,811.74㎡
                赣(2021)修水县                         共有宗地面积
                                   修水县工业园芦                         工业
2.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60,007.89㎡/房屋          2064.05.01    无
                                   塘项目区门卫室                         用地
                    0001898号                          建筑面积81.58㎡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县工业园芦
                                                       4,384.67㎡/房屋    工业
3.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塘项目区1号厂                                 2062.11.14   抵押
                                                             建筑面积     用地
                  0017066 号             房
                                                           4,368.00㎡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县工业园芦
                                                       60,007.89㎡/房屋   工业
4.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塘项目区2号厂                                 2062.11.14   抵押
                                                             建筑面积     用地
                    0001902号            房
                                                           4,368.00㎡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县工业园芦
                                                       60,007.89㎡/房屋   工业
5.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塘项目区3号厂                                 2062.11.14   抵押
                                                             建筑面积     用地
                    0001901号            房
                                                           4,368.00㎡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工业园芦塘      60,007.89㎡/房屋   工业
6.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2062.11.14   抵押
                                     项目区4#厂房            建筑面积     用地
                    0001900号
                                                           4,395.84㎡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工业园芦塘      60,007.89㎡/房屋   工业
7.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2062.11.14   抵押
                                     项目区5#厂房            建筑面积     用地
                    0017065号
                                                           4,395.84㎡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工业园芦塘      11,393.30㎡/房     工业
8.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2064.05.01   抵押
                                     项目区6#厂房          屋建筑面积     用地
                    0017063号
                                                           3,913.84㎡
                                   宁州镇工业园芦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塘项目区柯龙公       60,007.89m/房     工业
9.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2064.05.01   抵押
                                   路东侧欧克科技          屋建筑面积     用地
                    0027332号
                                       7号车间             3,192.00㎡
                赣(2021) 修水                        土地使用权面积
                                   修水工业园芦塘                         工业
10.    发行人     县不动产权第                         26,271.24㎡/房屋          2064.05.01   抵押
                                     项目区8#厂房                         用地
                    0017062号                                建筑面积


                                            5-1-8-14
序                                                                        规划   土地使用     权利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面积
号                                                                        用途   权期限至     限制
                                                          15,548.94㎡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修水工业园芦塘      5,252.60㎡/房屋    工业
11.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2064.05.01   抵押
                                     项目区9#厂房           建筑面积      用地
                    0017060号
                                                          4,832.08㎡
                                   宁州镇工业园芦       共有宗地面积
                赣(2021)修水县
                                   塘项目区柯龙公      60,007.89m/房      工业
12.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2064.05.01   抵押
                                   路东侧欧克科技         屋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12号
                                       10号车间           1,539.12㎡
                赣(2021)修水县   宁州镇工业园芦
                                                       土地使用权面积     工业
13.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塘项目区柯龙公                                2065.03.29    无
                                                         1,852.31㎡       用地
                    0001973号          路东侧

                赣(2020)修水县   宁州镇修水工业
       欧克材                                          土地使用权面积     工业
14.               不动产权第       园宁州项目区柯                                2070.04.25    无
         料                                              11,759.79㎡      用地
                    0028738号        龙公路北侧

                                   宁州镇修水工业         土地使用权
                赣(2021)修水县
       欧克材                      园宁州项目区柯      33,567.16㎡/房屋   工业
15.               不动产权第                                                     2070.04.25   抵押
         料                        龙公路南侧装配           建筑面积      用地
                    0042814号
                                         车间             33,567.16㎡
                                   九江市开发区城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欧克材                      西港区春江路19      480.74㎡/房屋建    工业
16.               不动产权第                                                     2062.12.02    无
         料                        号1#值班,后勤       筑面积1,015.53    用地
                    0027813号
                                         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欧克材                                          2,516.80㎡/房屋    工业
17.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2062.12.02    无
         料                                                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03号          号2#厂房
                                                          2,516.80㎡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欧克材                                          2,412.00㎡/房屋    工业
18.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2062.12.02    无
         料                                                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15号          号3#号
                                                          12,221.92㎡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欧克材                                          2,412.00㎡/房屋    工业
19.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2062.12.02    无
         料                                                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67号          号4#厂房
                                                          12,221.92㎡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欧克材                                          2,412.00㎡/房屋    工业
20.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2062.12.02    无
         料                                                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44号          号5#厂房
                                                          12,221.92㎡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欧克材                                          2,412.00㎡/房屋    工业
21.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2062.12.02    无
         料                                                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01号          号6#厂房
                                                          12,221.92㎡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土地使用权面积
       欧克材                                                             工业
22.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150.00㎡/房屋建           2062.12.02    无
         料                                                               用地
                    0027784号          号7#仓库        筑面积150.00㎡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赣(2022)九江市   九江市开发区城
       欧克材                                          1,346.95㎡/房屋    工业
23.               不动产权第       西港区春江路19                                2062.12.02    无
         料                                                建筑面积       用地
                    0027843号        号8#宿舍楼
                                                          6,849.41㎡

      注:补充期间,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料因办理房产证将持有的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权第0037896

号不动产权证分割为8项不动产权证,具体为赣(2022)九江市不动产权第0027813号、第0027803号、第


                                            5-1-8-15
0027815号、第0027867号、第0027844号、第0027801号、第0027784号、第0027843号。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12项不动产权(权证
编号分别为:赣(2021)修水县不动产权第0001899号、第0017066号、第0001902
号、第0001901号、第0001900号、第0017065号、第0017063号、第0027332号、
第0017062号、第0017060号、第0027812号、第0042814号不动产权已抵押给农业
银行修水支行,为发行人取得该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二)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新增7项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限制

                一种侧夹式分配                                   2021.10.09-20
1.    发行人                     ZL202122429178.6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机构                                          31.10.08
                一种纸箱架一键                                   2021.10.18-20
2.    发行人                     ZL202122506492.X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升降机构                                        31.10.17
                一种斜移折角装                                   2021.11.15-20
3.    发行人                     ZL202122793900.4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置                                           31.11.14
                一种两轴式装箱                                   2021.12.31-20
4.    发行人                     ZL202123417726.X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机械手                                         31.12.30

                一种气胎张紧传                                   2021.11.23-20
5.    发行人                     ZL202122878281.9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动装置                                         31.11.22

                一种通用型成型                                   2021.11.19-20
6.    发行人                     ZL202122886250.8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器                                           31.11.18

                一种自动面巾纸                                   2021.12.13-20
7.    发行人                     ZL202123123500.9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无
                    折叠机                                         31.12.12




      (三)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34,033,377.65
元,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料开展的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二期设备购置及安装)、喷砂房工程。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5-1-8-16
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其账面价值合计103,375,718.01
元。


       (五)发行人对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行使的限制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采购、销售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
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或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或者合同金额虽
然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是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财务状况、本
次发行上市具有重要影响或本所依其性质认为应该披露的合同,但不包括发行人
与其子公司之间的合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已披露的重大
合同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借款/担保合同
       (1)2022年4月21日,发行人与农业银行修水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约定农业银行修水支行向发行人提供99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
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2022年4月21日,发行人、欧克材料与农业银行修水支行签订了《最高
额抵押合同》,约定发行人、欧克材料以其自有的12处厂房、办公楼(产权证书
编号分别为 :赣(2021)修水县不动产权第0001899号、0017066号、0001902
号、0001901号、0001900号、0017065号、0017063号、0017062号、0017060号、
0027332号、0027812号、0042814号)为农业银行修水支行与发行人于2022年4
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期间各类业务形成的最高额10,800万元的债权提供抵押
担保。
       (3)2022年4月21日,胡坚晟、胡甫晟与农业银行修水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胡坚晟、胡甫晟为农业银行修水支行与发行人于2022年4月12日
至2025年4月11日期间各类业务形成的最高额20,250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5-1-8-17
证担保。


     2、销售合同

                                                           含税合同金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签署时间
                                                           额(万元)
                金红叶纸业(湖北)有
1.     发行人                            软抽纸生产线        528.05     2022.02.25
                      限公司
                九江冠力新材料有限
2.     发行人                          湿法隔膜生产线       8,800.00    2022.06.10
                      公司
                恒安(湖北)纸业有限公
3.     发行人                         3700mm软抽纸生产线    2,300.00    2022.06.25
                          司
                恒安(湖南)心相印纸
4.     发行人                        3700mm软抽纸生产线     1,150.00    2020.06.25
                    业有限公司
     注:上表仅列示合同总金额超过500万元且未履行部分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签署的上述重大合同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重大合同而产
生的诉讼或仲裁。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产品质量、
知识产权、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除《审计报告》及《律师工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没有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亦不
存在其他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1、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其
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合并报表数)为992,719.74元。根据《审计报告》,发行


                                       5-1-8-18
人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元)    款项性质

  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履行保证金

  2                 应收出口退税                    131,389.74    出口退税

  3                   李祖荣                        127,000.00   员工备用金

  4          修水县兴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贷款保证金

  5                   肖越洋                        100,000.00   员工备用金

      2、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付
款期末余额为1,579,751.11元,主要为应付及预提费用。
       据此,本所认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亦不存在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
资产出售或收购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公司
章程》的制定及修改情况。经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未对《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以及为本次发行上市制定的
《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1次
股东大会。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
化。

                                         5-1-8-1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0%、25%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16%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
     房产税        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               1.2%、12%
                                        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2%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税收优惠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税收优惠的情况,经本所律
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9 年 9 月 16 日 , 发 行 人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 并 取 得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9360009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公司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料,2022年1-6月公司企业所得税暂按15%
计缴。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文件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
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

                                         5-1-8-20
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
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发行人
补充期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规定,公司产品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充期间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三)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2022年1-6月取得
的金额5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情况如下:

                         金额
      补助项目                                   依据或确认文件
                       (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      1,358.50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购买奥普新项目税收奖              修水县人民政府《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政府九江欧克
                        70.16
        励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兴包装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修府办抄字[2022]9
修水工信局技术创新奖    35.00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
修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1.16     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
      稳岗补贴
                                                  [2017]399 号)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修府办抄字[2022]9
修水工信局管理创新奖    20.00
                                                      号)
修水县商务局出口补贴              修水县商务局《关于请求兑现企业外贸出口补贴的
                        18.78
        款                                请示》(修商务字[2022]13 号)
   修水工业园补助        9.00        修水(九江)工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证明》
修水工信局优秀企业家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修府办抄字[2022]9
                         5.00
        奖                                            号)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四)关于发行人依法纳税


                                   5-1-8-21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与《纳税鉴证报告》并经
发行人确认,补充期间,发行人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修水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欧克机械、江西耐斯、欧克材料补充期间依法照章纳税,不存在税收违法
违规行为,未受过税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据此,本所认为,补充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
税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修水县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充期间不存在因
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所在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
所律师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网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补充期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据此,本所认为,补充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
有关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
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情况。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本募集资金的运用
未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5-1-8-22
       1、发行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补充期间不存在新增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补充期间,《律师
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
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披露的发行人相关诉讼案件情况变化如
下:
    (1)发行人与吾福康合同纠纷案进展
    就发行人与吾福康合同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2年8月出具
(2022)赣民终1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二审法院认定应就案涉产品的质量
问题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处理本案,因此裁定撤销江西省九江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4民初81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
院重审,目前上市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2、发行人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补充期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涉及的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
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
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


                                  5-1-8-23
见书相关内容真实、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会因此引
致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部分 关于历次反馈问询回复更新
       一、《首轮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4题
       招股说明书披露,生活用纸生产线设备以及全自动口罩生产线设备对于下
游客户属于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口罩产能已趋于过剩。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下游客户行业特性、机械设备需求变化及终端客户需求变
化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作针对性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
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
新如下:
       (一)生活用纸生产线装备下游客户行业特性、机械设备需求变化及终端
客户需求变化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1、生活用纸生产线设备下游客户行业特征
       (1)具有必选快消品属性,市场规模大、人均消费量低
       按用途区分,生活用纸包括卫生纸、面巾纸、手帕纸、餐巾纸、擦手纸、厨
房用纸等多种品类,覆盖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同其他纸种相比,生活用纸
有着极强的生活必需快消品属性,可替代性极低,市场需求稳健。
       2021年我国生活用纸消费量达到1,161.80万吨,国内市场规模约为1,404.60
亿元,是全球最大的生活用纸消费国。2012年-2021年,我国生活用纸消费量从
577.50万吨增长至1,161.80万吨,总体保持稳定增长,复合年均增长率为8.08%1。



1
    数据来源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5-1-8-24
                                          我国生活用纸消费量情况

1400                                                                                                                    14%

1200                                                                                                         1162       12%
                                                11.52%                                            104910.77%
1000                                                                                   961                              10%
                                                                             890
                                                                 851                                     9.16%
                                                      788
    800     7.04%     7.09%               736                          7.99%                 7.98%                      8%
                                660                          7.07%
                     619              6.62%
             578
    600                                                                                                                 6%

                                                                                   4.58%
    400                                                                                                                 4%

    200                                                                                                                 2%

      0                                                                                                                 0%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生活用纸消费量(万吨)                     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
           2012年-2021年,我国生活用纸人均消费量从4.3kg增长至8.2kg,复合年均增
长率为7.44%2。相较于美国29kg、西欧和日本16-17kg的人均生活用纸消费量水
平,我国人均消费量远低于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

                                        我国生活用纸人均消费量情况


     9.0                                                                                                                  14%
                                                                                                                 8.2
     8.0                                            12.50%                                           7.5
                                                                                                                          12%
                                                                                           6.9
     7.0                                                                       6.4
                                                                     6.1                                                  10%
     6.0                                                 5.7                                               9.33%
                                              5.4
                                                                                                           8.70%
                                 4.8                                                                                      8%
     5.0      4.3 7.50%4.5                                                                       7.81%
                                       6.67%                               7.02%
     4.0                                                                                                                  6%
                                                               5.56%
     3.0                     4.65%                                                   4.92%
                                                                                                                          4%
     2.0
                                                                                                                          2%
     1.0

     0.0                                                                                                                  0%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生活用纸年人均消费量(kg)                        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


2
    数据来源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5-1-8-25
    在终端消费产品的行业快速发展和应用需求的带动下,生活用纸行业在未来
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仍将处于成长期,这也将带动公司产品需求的稳步增长。
    (2)龙头企业品牌优势明显
    在快消品领域,宝洁、联合利华等国际快消巨头已经在国内市场深耕三十余
年,且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其市场开拓及营销能力远高于国内企业。这些国际
巨头旗下的快消产品也一度风靡国内市场,尤其是在化妆品、个护用品、卫生巾、
纸尿裤等细分领域长期位居国内市场占有率前列。但在生活用纸领域,前四家龙
头企业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强于国际快消巨头,
国际巨头涉足较少使得生活用纸龙头企业拥有更好的市场扩张机遇。因此,一旦
进入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下游客户基于自身生产经营稳定性的考虑,不
会轻易变更,发行人将伴随原有客户的规模扩张而共同成长。
    (3)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龙头企业加快布局区域生产基地
    原纸生产企业由2010年的约500家,迅速减少到2021年的241家。2021年综合
排名前17位的生产企业的合计产能占总产能的53.50%,销售额合计约占总销售额
的56.80%。国内生活用纸行业的企业数量分布情况如下:

       产能范围              50(不含)    10(不含)
                      >100                              5(含)~10(含)   5(不含)以下
     (万吨/年)             ~100(含)     ~50(含)

  企业数量   2021年    4         2              24            65               146
    (家)   2020年    3         3              20            50               164

    注:有多家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算作1家,2021年全国的生产工厂约285家;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

    由于生活用纸单位价值较低,运输费用占销售价格的比重较大,因此生活用
纸行业的竞争以区域性市场竞争为主。虽然全国性品牌的中高档生活用纸在市场
竞争中占据优势,但在部分区域市场中,少数区域性品牌存在距离优势与市场优
势,也有一定竞争力。鉴于此,为了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同时更及时
地感知和应对区域市场的需求变化,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生活用纸龙头企业
正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布局区域生产基地并逐渐向内陆地区延伸。
    (4)资金密集型
    生活用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新生产基地的建设、生产设备的购置等
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投入,纸浆等原材料的采购及对经销商的赊销需要大量的流
动资金投入。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生产企业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优势。

                                     5-1-8-26
     3、终端客户需求变化情况
     (1)消费升级驱动行业规模增长与产品结构升级
     人均生活用纸消费量与GDP水平高度正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
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加之新冠疫情推动人们卫生意识的提
升,人们对生活用纸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尽管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生活用纸消
费国,但从人均消费水平上看,2021年,我国生活用纸人均消费量为8.2kg,远
低于美国、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生活用纸发展阶段尚处于成长期,
距离成熟期还有较大距离。由于我国经济内生增长动力远强于发达国家,后续差
距有望持续缩小。基于此,我国生活用纸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用纸消费的内部结构也在持续发生变化。
在经济欠发达时期,居民消费能力不足,人们更多的只愿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最基
本的生活需要用纸(如厕用卫生纸),而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时,人们对健康、
高质量的生活的诉求提高,愿意并能够负担更高端的生活用纸消费(如面巾纸、
手帕纸等),并能针对特定的场景使用特定的生活用纸品类(如擦手纸、厨房用
纸等)。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21年,国内生活用纸
消费中卫生纸仍占主导地位,约占51.00%的市场份额,其他品类依次是面巾纸
32.60%、擦手纸5.20%、手帕纸4.60%、餐巾纸3.90%、厨房用纸1.30%等3。而在
2010年,卫生纸的消费占比为66.50%,面巾纸和擦手纸的消费占比分别为
18.20%、1.80%4,2021年卫生纸的消费占比相较于2010年下滑了15.50个百分点,
面巾纸和擦手纸的消费占比分别提高了14.40和3.40个百分点。未来,随着消费升
级的持续进行,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对价格的敏感程度在不断下
降,人们对高端生活用纸品类及有着特定使用场景的生活用纸的需求量将进一步
增加,对应的消费占比也将进一步提高,市场规模也将增长。
     (二)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较快的风险
     1、口罩机业务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研发生产抗疫物资,凭借着
在智能装备领域深耕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加工制造能力,公司在原有生活用纸

3 数据来源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4 数据来源于《造纸信息》(2011年第6期)刊载的《2010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保持快速发展》,作者为
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江曼霞。

                                          5-1-8-27
智能装备研发平台上研发生产出口罩机。2020年公司实现口罩机收入31,179.44
万元。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供应已经相对稳定并趋于
饱和,市场对口罩机的需求也较小,2021年公司实现口罩机收入1,920.35万元,
口罩机业务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口罩机业务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二、《首轮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7题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
别为14.34%、6.83%、13.25%、23.50%。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产品出
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产品出口是否存在被进
口国、地区采取贸易政策限制的情形;(2)补充关税及汇率波动对营收利润的
影响的敏感性分析。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核查过
程、核查结果及回复之第(1)问、第(2)问更新如下:
    【核查过程】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
    1、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江西耐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
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2、查阅了九江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修水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渣津税务
分局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海关、税务合法合规情况出具的《证明》;
    3、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外销合同台账、抽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外销
合同,了解发行人产品出口情况;
    4、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对
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21 年版)》;
    5、检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开设的“贸易摩擦应对专
题”网站(http://gpj.mofcom.gov.cn/article/zt_mymcyd/),了解国外对华贸易救济
案件情况;
    6、检索了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负责进口商品贸易救济措施
的贸易委员会的网站(http://trade.ec.europa.eu/tdi/notices.cfm),了解了欧盟对华

                                    5-1-8-28
贸易政策;
    7、访谈了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
    8、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汇率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的
影响;
    9、针对报告期各期末外币资产进行函证。


       【核查结果及回复】
       (一)发行人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
人产品出口是否存在被进口国、地区采取贸易政策限制的情形。
       1、发行人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出口的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口罩机未被列
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发行人及其涉及出口业务的子公司江西耐斯均取得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具体如
下:

 持有人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备案编码         发证机关      有效期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海关注册编码:3604960765;
 发行人                                                              九江海关      长期
                      案              检验检疫备案号:3601600861

 发行人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04533962            九江市商务局    长期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海关注册编码:360496079G;
江西耐斯                                                             九江海关      长期
                      案              检验检疫备案号:3601600929

江西耐斯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04533963            九江市商务局    长期

    据此,发行人及江西耐斯具备开展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业务资质及经营许可。


       2、发行人产品出口是否存在被进口国、地区采取贸易政策限制的情形。
    发行人出口的产品主要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境外销售区
域包括印度尼西亚、孟加拉、韩国、土耳其、阿联酋、埃及、沙特阿拉伯、泰国、
欧盟地区(包括意大利、德国、保加利亚等)等。经查阅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
作研究院及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联合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
指南(2021 年版)》,上述进口国的相关贸易政策简要情况如下:


                                        5-1-8-29
  国家                                        相关贸易政策

           中国已连续多年保持印度尼西亚第一大贸易伙伴。印度尼西亚除少数商品受许可证、配额
           等限制外,大部分商品均放开经营。适用配额管理的主要是酒精饮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
印度尼西
           材料,其进口配额只发放给经批准的国内企业。适用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包括工业用盐、乙
   亚
           烯和丙烯、爆炸物、机动车、废物废品、危险物品,获得上述产品进口许可的企业只能将
           其用于自己的生产。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进口没有限制。

           孟加拉国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是首个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南亚国家。孟加拉国实
           行贸易自由化政策,但有许多一般商品仍被列入禁止/限制进口商品清单中。其中,禁止进
           口的商品包括:恐怖、淫秽或有破坏性的文学作品(任何形式),任何与孟加拉国宗教信
孟加拉国
           仰不同的书、报纸、期刊、图片、影片及音视频存储介质,二手办公设备、复印机、电报
           机、电话、传真机等,所有种类的废弃物,猪肉及其制品等。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
           进口没有限制。

           2019年,中韩经贸合作质量稳步提高。韩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外贸行业完全自由化,但
           药品、农药、有害化学物质、石油、香烟、人参、制定农水产品和外国期刊电影等特殊商
  韩国
           品进出口的经营仍需依照相关法律获取许可后方能进行。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进口
           没有限制。

           中土两国政府于2015年G20安塔利亚峰会期间签署了有关“一带一路”的合作备忘录。出于环
           境、公共安全、健康等因素的考虑,土耳其限制进口麻醉剂、大麻、鸦片、消耗臭氧物质、
           蚕卵和用于农业的任何种类土壤、茎、叶、杆、自然肥料以及游戏机、违反《保护工业知
 土耳其    识产权国际公约》的产品等11大类产品。根据2005年土耳其外贸标准公报,土耳其对下列
           产品实施进口许可:新鲜水果和蔬菜或干果、豆类、食用蔬菜油及棉花等农产品,固体燃
           料、废物、废金属、制药产品、药品、清洁剂、食品、农业及动物产品、兽药产品、某些
           化学品、烟草及制品和酒精饮料。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进口没有限制。

           阿联酋积极响应中国“一带一路”倡议。阿联酋对部分商品实行进口管制,进口管制所涉及商
           品包括禁止进口商品和限制进口商品。禁止进口商品包括:药类(麻醉剂、可卡因、海洛
           因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料,伪造及复制货币,象牙和犀牛角,旧轮胎,赌博产品,与宗
           教、道德不符且会引起社会动荡的出版物、照片、油画、卡片、书籍、杂志及雕刻等。限
 阿联酋
           制进口商品:以下产品如果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不允许进口:一切武器及弹药,酒精
           及酒类,用于医疗目的的药品,化学制品、肥料、农业染色剂,种子及农业植物,出版物、
           视听磁带,电话交换设备,食品,活蜂及蜂王,烟花及爆炸物,一切类别的骆驼,猎鹰,
           马科动物(包括马、骡、驴、马驹及斑马)等。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进口没有限制。

           目前中国是埃及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2020年货物贸易规模达145.3亿美元。埃及卫生部规
           定禁止进口成品状态的原料药、维他命和食品添加剂;全新的、二手的、或翻新的医疗器
  埃及     械,须在原产国通过安全检验,获得美国食药监局或欧盟标准署的批准,并经卫生部许可
           后方可进口;乘用车须在生产后一年内进口;埃及膳食食品的进口商必须申请许可证。目
           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进口没有限制。

           沙特阿拉伯连续多年成为中国在西亚非洲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国。沙特禁止进口的商品目
沙特阿拉
           录:猪及制品,狗和青蛙肉等;麻醉品;天然有机肥料(由动物或植物制成);可乐果;
   伯
           含酒精饮料;在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动物血液的食品;动物干尸;带有Zamzam井(沙特的圣


                                            5-1-8-30
 国家                                    相关贸易政策

        井)描述的饮料;蒌叶;鼻烟;香烟宣传品;石棉及制品;沙林毒气;工业废品及有害垃
        圾;供儿童用的焰火制品;遥控飞机及部件;两轮、三轮及四轮儿童用摩托车等机动车;
        产生噪音的玩具枪或形似真枪的玩具枪;古兰经;沙特邮票;带有电路(有音乐或灯饰)
        的贺卡;Hadi纸券(带有祭祀用的牺牲动物,如羊、骆驼、牛等的纸品);外国企业的空
        白发票;能产生警车或动物鸣叫声音的警报器;针对警车的雷达探测器;卫星互联网接收
        器;各种赌具;科威特及伊拉克战争遗留的机械设备;受辐射或核污染的产品;旧轮胎或
        再生轮胎;废车及右舵车;带有电路的,可发射红光的望远镜;制作成移动电话、打火机、
        寻呼机、笔及其他形状的枪支。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进口没有限制。

        中国连续8年成为泰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
        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
 泰国
        理措施。禁止进口产品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和健康、国家安全等的产品。目前对生活用纸智
        能装备的进口没有限制。

        欧盟进口许可制度主要包括监控、配额、保障措施三类。欧盟采取进口监控措施的产品包
        括来自第三国的部分钢铁产品、部分农产品、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和鞋类。欧盟对食品、动
 欧盟   植物及其产品和各种工业产品制定严格的检验检疫管理法规和标准。欧盟还对一些涉及安
        全的工业产品通过安全认证方式管理,通过认证后加贴CE标志。目前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
        的进口没有限制。

    根据上述贸易政策,上述主要进口国未针对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设置特殊的
进口限制政策,中国与上述国家、地区之间的贸易政策相对稳定,与上述国家、
地区发生贸易冲突的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未向美国境内客户销售过产品,
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产品出口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产品出口不存在被进口国、地区采取贸易限制政策的情形。


    (二)补充关税及汇率波动对营收利润的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经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发行人产品出口不存在被进口国、地区采取贸易
限制政策的情形,发行人产品出口涉及的相关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关税政策整体
较为稳定,暂无配额或高关税等贸易壁垒,关税政策暂未对发行人营业利润产生
影响。受外币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汇兑
损益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形成汇兑收益分别为-0.48万元、38.18万元、134.70
万元和-177.01万元,汇兑损益的绝对值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很小。
    2022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折合人民币3,899.73万元,以公司2022
年6月末持有外币资产为基准,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对2022年

                                       5-1-8-31
1-6月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生汇兑损益金额
         项目                                                         影响利润总额        影响利润总额变动率
                                   (正数为损失)

                +1.00                     -39.00                         +39.00                 +0.40
外币兑人民
                +5.00                     -194.99                       +194.99                 +1.98
币汇率上升
                +10.00                    -389.97                       +389.97                 +3.96
                -1.00                     +39.00                         -39.00                 -0.40
外币兑人民
                -5.00                     +194.99                       -194.99                 -1.98
币汇率下降
                -10.00                    +389.97                       -389.97                 -3.96

    据此,本所认为,基于发行人外币资产规模小,且未进行相关外汇投资、
投机活动,汇兑损益对于营业利润影响较小,汇率波动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外销产品出口国家未对发行人设置特殊限
制政策,关税政策暂未对发行人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三、《首轮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8题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请保荐机构、发
行人律师核查和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的原因和合
理性;(2)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超产能生产问题,如存在,说明具体情形
以及是否未违反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
新如下:
    (一)发行人报告期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的原因和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标准工时数                273,355.68               501,895.50                  556,209.00       340,603.85
   实际工时数                337,320.38               630,596.20                  737,857.00       396,908.35
   产能利用率                   123.40                       125.64                   132.66            116.53

   注1:标准工时=∑龙门及CNC机加工人员、装配调试人员各月出勤天数*8小时;
   注2:实际工时=∑龙门及CNC机加工人员、装配调试人员各月实际考勤时间;
   注3:产能利用率=实际工时/标准工时*100%。


                                                    5-1-8-32
    根据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文件披露,博众精工
(688097)、利元亨(688499)、迈得医疗(688310)等企业均以制约发行人产
能重要因素环节的员工实际工时数与定额工时数的比例作为其产能利用率,计算
方式与发行人类似。
    发行人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报告期内业务规模迅速增长,收入规模逐年
增长。发行人通过不断招聘新员工来满足业务增长的需求,但员工数量的变化与
业务规模的增长相比具有滞后性。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厂房使用较为饱和,难
以提供更多的办公空间、生产场地,难以容纳更多的人员。
    发行人产品不适用传统意义上的“产能”概念,以龙门、CNC机加工工序和
装配调试工序人员的工时数为标准将更加客观、准确。发行人根据订单需要,适
当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导致产能利用率超过100%,
具有合理性。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发行人厂房面积和员工数量都
将有所增长,产能利用率持续高于100%的情况将得到缓解。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产品不适用传统意义上的“产能”概念,报告期
内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主要原因系员工适当加班,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超产能生产问题,如存在,说明具体情形
以及是否未违反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相关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情况如下:
    1、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线项目
    根据2016年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修发改投资字[2016]011号《关
于江西欧克科技有限公司生活用纸后加工机械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备案
的通知》,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条生活用纸后加工机械生产线。
    发行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主要为抽取式纸巾生产线系列产品,一条抽取式纸
巾生产线主要由折叠机、大回旋切纸机、小包机、中包机、储纸架、装箱机等单
台设备构成,以维持一条抽取式纸巾生产线正常运行最低配置所需设备为计数基
础,一般一条抽取式纸巾生产线至少由6台设备构成,100条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
产线至少可生产600台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产量分别为204
台、217台、299台以及124台,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2、全自动口罩生产线项目

                                5-1-8-33
    根据2020年修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
案通知书》,发行人月产300台(年产3,600台)全自动口罩机项目通过江西省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备案。
    发行人报告期内口罩机产量分别为0台、525台、0台以及0台,不存在超产能
生产的情形。
    根据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企
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
该单位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超产能生产问题,亦不违反投资项目核准
和备案相关规定。发行人销售的产品为非标准、定制化的专用设备。虽然发行人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以台(套)数计算,距离项目备案产量台(套)数上限仍
有一定空间,但衡量发行人产能的饱和度需结合机加工及装配调试人员的工时、
员工数量以及厂房面积等综合因素,仅以产品台(套)数为产能统计标准无法真
实反映公司的生产能力。发行人现有的机加工及装配调试能力不足以满足快速增
长的订单的需要,产能瓶颈开始显现,故仍需募投项目的实施来满足发行人不断
增长的订单需求。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超产能生产问题,未违反投资项
目核准和备案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四、《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18题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对于已被注销的关联方,请披露相关企业注销的
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
上述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内容,是否曾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2)
对于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置出的关联方,请说明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
手基本情况、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是否
为公司的前员工,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分析,是否彻底转让、是否存在他方替公
司关联方持有相关企业股份的情况。(3)对于因任职关系变动导致关联关系变
化的关联方,请说明任职关系变动的具体情况,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原因,相关
职务关系变动情况是否真实。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1-8-34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第(2)
问涉及相关内容更新回复如下:
    (二)对于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置出的关联方,请说明股权转让具体情况,
包括交易对手基本情况、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
联方、是否为公司的前员工,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分析,是否彻底转让、是否存
在他方替公司关联方持有相关企业股份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以股权转让方式置出的关联方共一家,即
江西兆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森”)。发行人监事罗祯报告期
内曾持有江西兆森50%的股权,2022年4月罗祯将其持有的江西兆森50%的股权
转让至卢大国后退出该公司持股。
    经本所查阅罗祯与卢大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经访谈罗祯,江西兆森
系罗祯与其朋友卢大国于2020年共同成立的有限公司,成立后该公司主要建筑工
程等业务,由卢大国进行经营管理,罗祯并未实际参与江西兆森的运营,也未实
际出资。2022年罗祯与卢大国协商后将其持有江西兆森的50%股权(实缴出资0
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卢大国,后续由卢大国对江西兆森实缴出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股权受让方卢大国不属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的前员工。考虑到罗祯未实缴出资,江西
兆森上述股权转让作价0元,定价合理,上述股权转让真实、彻底,不存在其他
方替发行人关联方持有江西兆森股权的情形。
    据此,本所认为,江西兆森的股权受让方卢大国不属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董监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的前员工,江西兆森上述
转让股权定价公允,上述股权转让真实、彻底,不存在他方替发行人关联方持
有江西兆森股权的情形。


    五、《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19题
    申报文件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全自动口罩生产线
等。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柯尔柏集团、美国PCMC、佛山市宝索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德昌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请发行人披露:(1)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长率水平、竞争情况、市场前景及公司的

                                 5-1-8-35
市场占有率、市场排名情况;(2)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报告期从实现
盈利到业绩爆发式增长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与新冠疫情之间的关系,结合
疫情后期国内口罩产能过剩等相关情况,说明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
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第(1)
问、第(2)问涉及相关内容更新回复如下:
    (一)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长率水平、竞争情况、市场前
景及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市场排名情况。
    1、生活用纸智能装备行业市场需求
    (2)市场前景
    ①行业总体需求旺盛
    2021年,我国生活用纸人均消费量为8.2kg,相较于美国29kg、西欧和日本
16-17kg的人均生活用纸消费量水平,我国人均消费量远低于上述发达国家和地
区,未来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人均生活用纸消费量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有密
切联系,在经济更为发达的地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相对更高,这往往体
现在产品的包装更为精美、生活用纸的使用量增加、新的细分用纸需求不断涌现,
导致生活用纸消费量也更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全国各地区对生活用纸的消费量都将呈上升趋
势,进而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需求也呈增长态势。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报告期从实现盈利到业绩爆发式增长
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与新冠疫情之间的关系,结合疫情后期国内口罩产能
过剩等相关情况,说明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关于发行人从实现盈利到业绩爆发增长的说明
    (2)行业处于优化升级阶段、总体需求旺盛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8亿人,较2010
年减少了4,000多万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劳动力成本将继续上升。
因此,企业对全自动化加工和包装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设备优化升级、加强加
工生产线智能化、提高远程操控性水平等方面的研发创新已成为大势所趋。国内

                                5-1-8-36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企业正处于优化升级阶段,主要企业纷纷加大研发力度、设备
不断升级,车速和效率以及设备运行稳定性等均有大幅提高,普遍满足国内市场
需求并替代进口。
     2021年,我国生活用纸人均消费量为8.2kg,相较于美国29kg、西欧和日本
16-17kg的人均生活用纸消费量水平,我国人均消费量远低于上述发达国家和地
区,未来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人均生活用纸消费量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有密
切联系,在经济更为发达的地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相对更高,这往往体
现在产品的包装更为精美、生活用纸的使用量增加、新的细分用纸需求不断涌现,
导致生活用纸消费量也更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全国各地区对生活用纸的消费量都将呈上升趋
势,进而对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需求也呈增长态势。
     (4)下游主要客户积极扩产,对公司产品需要增长较快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
面胜利,全国各地区对生活用纸的消费量都将呈上升趋势,进而对生活用纸智能
装备的需求也呈增长态势。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
年,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的产能合计占行业总产能的30.71%,
为生活用纸行业四大龙头企业。随着居民卫生意识的提升以及对卫生用品的需求
不断增长,下游主要生活用纸生产企业也纷纷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及扩产。
     下游主要生活用纸企业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年、%

  公司名称               现有产能                     扩产产能                  扩产幅度
   金红叶                 202.00                       160.00                    79.21
  恒安集团                149.70                       52.00                     34.74
  维达集团                139.00                       37.00                     26.62
  中顺洁柔                 86.00                       75.50                     87.79

    注1:现有产能为2021年企业总产能,扩产产能为企业未来计划扩产产能;
    注2:2022年金红叶江苏南通基地计划新增产能53万吨/年,2023年金红叶江苏南通基地计划新增产能7
万吨/年,另外,金光集团旗下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公开的三期项目,规划有100万吨生活用纸原纸生
产能力;
    注3:恒安集团孝感生活用纸项目已于2021年签约,建成后年产能将达30万吨,2023年恒安集团计划在
广东云浮基地新增产能12万吨/年、湖南常德基地新增产能6.5万吨/年、福建晋江基地新增产能3.5万吨/年;
    注4: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在阳江高新区主要建设年产5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现代化生产基地,
总投资70亿港元。首期19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已有13万吨产能投产,基地剩余计划产能37万吨/年;
    注5:中顺洁柔为满足华东市场未来销售增长的需求,拟新增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项目总投资额

                                           5-1-8-37
约25.5亿元,2021年11月,中顺洁柔在四川达州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
2022年中顺洁柔河北唐山基地计划新增产能5.5万吨/年;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5)手持订单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产品质量高,性能较佳,生产设备配套齐全,能为
客户提供自动化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和交钥匙工程并及时向客户供货,因此获得
国内生活用纸龙头企业客户的认可,报告期内新增订单数量和金额稳定增长。截
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客户                            含税合同金额(万元)                       占比(%)

                    金红叶                                               22,681.64                            42.70

                   恒安集团                                              20,342.64                            38.30
                   中顺洁柔                                               1,027.38                             1.93
                     合计                                                44,051.66                            82.94

             在手订单总金额                                              53,115.66                           1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手订单余额为53,115.66万元,主要为抽纸生
产线,客户主要为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均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三大客户,
下游客户持续的设备需求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证。
     (6)业绩增长情况
     ①公司业绩增长情况
     报 告 期 内 , 发 行 人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2,266.69 万 元 、 52,147.43 万 元 和
54,689.90万元、23,179.48万元,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     22,118.33     95.42     52,405.71      95.82      20,526.38      39.36     22,258.23      99.96

全自动口罩生产线              -          -    1,920.35       3.51      31,179.44      59.79              -            -

生活用纸包装薄膜
                       837.48       3.61             -             -            -           -            -            -
      材料

      其他             223.67       0.96       363.85        0.67        441.61        0.85          8.46       0.04

  主营业务收入       23,179.48    100.00     54,689.90     100.00      52,147.43     100.00     22,266.69     100.00


     2020 年新冠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研发生产抗疫物资,不仅
有效对冲了疫情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也对公司业绩产生了较大提升,导致

                                                 5-1-8-38
2020 年公司业绩较 2019 年出现较大增长。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
国内口罩产能过剩,市场对口罩机的需求也快速下降。同时,公司下游客户逐步
恢复正常的生产,同时因疫情的影响,居民卫生意识的提升以及对卫生用品的需
求不断增长,下游生活用纸客户也在不断升级改造现有设备并扩大产能,形成对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巨大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除去口罩机,发行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收入分别为22,258.23万元、
20,526.38万元、52,405.71万元和22,118.33万元,实现快速增长。发行人是国内为
数不多的具备为生活用纸企业提供一体化配套方案的供应商,产品已具有系列
化、成套化和定制化优势,具备为客户提供完整生产线的能力,凭借多年积累的
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的产品获得了来自国内外多家高端客户的认可,与金
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等生活用纸领域的知名龙头企业保持友好
稳定的合作关系。
     ②非口罩机业务各期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口罩机业务新增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抽纸生产线          8,124.03          39,625.48           20,696.13          65,164.86
卷纸手帕纸生产线        428.30           2,901.14            1,295.78            3,328.61
     造纸机               --                --                  --               2,280.00
  包装薄膜材料          946.35              --                  --                  --
      其他             9,145.99           42.76               466.00              527.74

  非口罩机业务         18,644.68         42,569.38           22,457.91          71,301.21

    注1:订单金额为含税金额;
    注2:其他设备主要为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抽纸单机设备(单包机、装箱机等)、卷纸手帕纸单机设
备,配件等。

     近几年,发行人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凭借着齐全的产品类型、优良的产品质
量和高效的售后服务,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信赖,随着发行人研发的2900型、
3600型、5600型等抽取式纸巾生产线新产品的相继推出,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800
型多通道全自动手帕纸生产线、5600型大宽幅全自动抽纸折叠机填补了国内同类
产品的空白,技术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发行人产品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后获取了大
额订单。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订单金额分别为71,301.21万元、22,457.91万元、
42,569.38万元和18,644.68万元,除2020年因疫情原因,导致新增订单小幅减萎缩

                                          5-1-8-39
外,公司每年新增订单都保持高位,为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生活用纸智能装备行业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
战略性产业,行业处于优化升级阶段、总体需求旺盛。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
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与生活用纸领域知名龙头企业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
柔、维达集团等建立了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因疫情的影响,在居民卫生意识的
提升以及对卫生用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下游主要生活用纸生产企业纷纷
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及扩产,形成了对公司产品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业务
快速增长符合行业特性,具有合理性。公司目前与下游客户关系稳定,在手订单
充裕,并不断在和客户商议新的订单,公司业绩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
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发展情况”、“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
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和“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了主营业务的演变过程,
报告期内业绩爆发式增长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业绩增长与新冠疫情之间的
关系;发行人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六、《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21题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
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2)上述公司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经营规模、产能产量及实际经营业务,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
作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
争;(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
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
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的对外投资情况,关联方从事的具体业
务等核查上述主体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5-1-8-40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第(2)
问、第(3)问涉及相关内容更新回复如下:


    (二)上述公司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规模、产能产量
及实际经营业务,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作出判断,是否仅以
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上述关联企业的营业执
照、工商登记资料、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访谈了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或取得其出具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关联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经营规模、产能产量及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5-1-8-41
                            注册资本
   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经营规模、产能产量                 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万元)

                                                                                  2019年至2022年6月各期收入分别为
                                       李小荣、吴华贵、李娟娟分别持股80%、
  欧克华迪     2010.05.06     200                                               4,515万元、5,184万元、6,611万元、5,190    铝塑制品生产销售
                                                    10%、10%                                                                                   吸嘴袋、八边封袋、三
                                                                                                 万元
                                                                                                                                               边封袋、中封袋、食品
                                                                                2019年至2022年6月各期收入分别为25万
                            50万港币                                                                                                             袋等铝箔袋包装
香港欧克华迪   2014.03.17                        李小荣持股100%                 港币、29万港币、28万港币、15万港币,        铝塑制品销售
                            (股本)
                                                                                              不涉及生产

                                       李小荣、吴华贵、李娟娟、李勇分别持股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欧克投资     2019.08.22    5,000                                                                                              暂无                    --
                                               75%、10%、10%、5%                       收入均为0元,不涉及生产

                                       李小荣、吴华贵、李娟娟分别持股79.45%、
  唐隆塑业     2021.08.11     500                                                    2021年成立,暂未实际开展经营               暂无                    --
                                                 10.50%、10.05%

  欧雅塑业     2020.11.02    1,000       李姣凤、李耀华分别持股90%、10%             2020年末成立,暂未实际开展经营              暂无                    --

                                                                                2019年至2022年6月各期收入分别为138                             电子元器件、晶体管原
  摩芯电子     2016.06.27     300                李姣凤持股100%                                                            电子元器件销售
                                                                                 万元、286万元、1,011万元、867万元                                     片

                                                                                                                                               烟包机、洗瓶机、面膜
                                                                                  2019年至2022年6月各期收入分别为
                                                                                                                         医药/化妆品包装设备   叠布机、旋盖灌装机等
  广州易靓     2008.10.17     300         彭德滔、杨勇分别持股80%、20%          1,969万元、1,615万元、1,732万元、678
                                                                                                                         的组装、生产及销售    医药、化妆品、食品的
                                                                                                 万元
                                                                                                                                                    包装设备

                                                                                2019年至2022年6月各期收入分别为19万
 广州鑫妍博    2010.06.27      10                卢中雄持股100%                                                             文具用品销售            文具用品
                                                                                元、21万元、17万元、0元,不涉及生产




                                                                         5-1-8-42
         (三)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
 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
 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企业中,除广州易靓、欧克华迪与发行人存在少量客户及供应商重
 合的情形外,其他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形。广州易靓、
 欧克华迪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重合情况如下:

                                           重合客户情况

                                                                    不含税交易金额(万元)
主体         重合客户      交易主体   销售/采购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江西远东生物科    发行人       口罩机              --           --      1,186.73      --
发行人
            技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配件               --           --        3.40        --
与广州
          广州福施福保健    发行人       口罩机              --           --       58.41        --
易靓
           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配件               --          6.74        --         --

          东莞市爱孚医疗    发行人       口罩机              --           --       263.72       --

           科技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委托加工             --          8.43        --         --

发行人    黄骅市天天食品    发行人       口罩机              --           --       177.78       --
与欧克     发展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铝箔卷膜             --           --        1.93        --
华迪                                  生活用纸智能
          江门中顺纸业有    发行人                           --         181.56     385.64    1,460.72
                                          装备
              限公司
                           欧克华迪     铝箔卷膜             --           --       11.27        --

                                          重合供应商情况

                                                                    不含税交易金额(万元)
主体        重合供应商     交易主体     采购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伺服电机、电线
                            发行人                         30.29        67.65      321.77     64.79
          广州汇盛自动化                   等
           科技有限公司               电路板、电器配
                           广州易靓                        148.83       296.55     209.34    146.09
                                           件
发行人
          佛山市壹行机电    发行人    轴承等传动件         150.68       265.11     214.00    183.40
与广州
             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轴承、导轨           4.9         31.76      28.76      4.57
易靓
          广州市番禺区沙
                            发行人     五金机加件           0.19         4.09      115.28     49.07
          湾馨辉金属加工
              机械场       广州易靓    五金机加件          14.98        131.23     160.77    152.21

          佛山市南海区利    发行人    齿轮、链轮等          5.95        20.03      59.58      32.85




                                             5-1-8-43
          格旺五金传动件
                           广州易靓       齿轮            --        --       16.26       --
             有限公司

                                      螺丝、垫圈等五
          广州嘉泰五金有    发行人                       2.71     3.23       3.44       9.13
                                        金紧固件
              限公司
                           广州易靓       螺丝           0.70     1.43       8.62       8.50

          广州新祥机械设    发行人     五金机加件         --        --       1.39      12.70
            备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五金机加件         --      23.53      42.85     31.08

          佛山市蒙特卡传    发行人        底座           3.36     5.11       18.67     38.99
          动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机加件           --        --         --       1.31
                                      磁性开关、电磁
          上海小石自动化    发行人                       1.12     3.50       4.43       5.03
                                      阀、压力开关等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电机           0.43       --         --        --
                                      伺服电机、伺服
          广州高威科电气    发行人                      850.56   1,919.44   1,388.33   739.71
                                        动力线等
           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气缸            --        --         --       0.99

          南京蔚洛机械科    发行人       切膜刀           --     0.0004        --        --
            技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切膜刀          4.08       --         --        --
                                      热电偶、温控仪
          广州市鸿祥机电    发行人                       0.89     4.21       14.48      2.06
                                           等
           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电机           2.08       --         --        --
                                      磁性开关、减压
          佛山市亿日气动    发行人                        --        --       19.02      3.30
                                       阀、气缸等
           器材有限公司
                           广州易靓       电气           0.10       --         --        --

                            发行人         SPP           3.65       --         --        --
          东莞市威孚包装
           材料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OPP          240.68   218.00     129.12     75.86

          温州市金田塑业    发行人         SPP           1.89       --         --        --
             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RCPP           0.48       --         --        --
发行人
          洋紫荆油墨(中    发行人    油墨、珠光粉等    39.57       --         --        --
与欧克
           山)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油墨          72.52     84.50      83.82     64.67
华迪
                                      测厚仪、测定
          广州标际包装设    发行人                        --      12.57        --        --
                                      仪、热封仪等
            备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实验设备         0.60       --         --        --

          金叶心(深圳)    发行人     PP、弹性体        9.31       --         --        --
           科技有限公司    欧克华迪     塑胶颗粒          --      2.87         --        --

         (1)客户重合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易靓存在2家客户重合的情形、与欧克华迪存在3家客


                                             5-1-8-44
户重合的情况。发行人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广州易靓向
上述客户销售配件,欧克华迪向上述客户销售铝箔卷膜、提供委外加工服务,发
行人与广州易靓、欧克华迪向上述重合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存在显著不同。少量
客户重合系客户存在实际的采购需求所致,发行人、广州易靓、欧克华迪与重合
客户的合作均为市场化的行为,不因此导致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不影响发行人
销售的独立性。
    经抽查上述重合客户涉及的销售合同、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广州易靓及
欧克华迪的负责人,发行人与广州易靓、欧克华迪系根据各自需求独立销售,各
方各自独立与客户签署合同、单独议价,相关销售价格均系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各方销售业务团队相互独立,不存在捆绑销售或共同议价情形,不存在共用销售
系统的情形。
       (2)供应商重合情况
    ①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供应商累计1,000余家,发行人与广州易靓存在12家供应
商重合的情形,发行人与欧克华迪存在5家供应商重合的情形,重合供应商较少。
发行人向上述重合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为五金件、电气件、机加件等机械零部件及
油墨、聚丙烯等塑料包装材料,该类原材料为机械设备制造行业、生活用纸包装
材料业务通用原材料,上述重合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广东地区的机械零
部件制造产业较为发达,因此上述供应商重合的情形符合行业及地域特征,具有
客观合理性,不因此导致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不影响发行人采购的独立性。
    经抽查上述重合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订单、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及广州易
靓、欧克华迪的负责人,上述五金件、电气件、机加件、油墨、聚丙烯等原材料
标准化程度高,行业通用性强,市场竞争充分,价格透明,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
发行人与广州易靓、欧克华迪系根据各自需求独立采购,发行人与广州易靓、欧
克华迪各自独立与供应商签署合同、单独议价,采购价格均系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广州易靓、欧克华迪采购业务团队相互独立,不存在共用采购系统的情
形。
    ②发行人与广州易靓向上述重合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均具备公允性
    根据相关重合供应商出具的说明,其向发行人、广州易靓销售产品价格与其
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5-1-8-45
         销售产品及                                                                      2022 年 1-6
供应商                     销售价格         2019 年均价    2020 年均价    2021 年均价
            规格                                                                           月均价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对比(含税价)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0.43 元/米     0.43 元/米     0.44 元/米     0.44 元/米
         电线 RV0.5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0.45 元/米     0.45 元/米     0.48 元/米     0.46 元/米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0.57 元/米     0.57 元/米     0.60 元/米     0.60 元/米
广州汇   电线 RV0.75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0.57 元/米     0.60 元/米     0.60 元/米     0.62 元/米
盛自动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1.10 元/米     1.07 元/米     1.12 元/米     1.12 元/米
化科技   电线 RV1.5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1.50 元/米     1.50 元/米     1.60 元/米     1.40 元/米
有限公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1.64 元/米     1.64 元/米     1.72 元/米     1.72 元/米
  司     电线 RV2.5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1.65 元/米     1.65 元/米     1.75 元/米     1.76 元/米

          电线 RVV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2.16 元/米     2.16 元/米     2.27 元/米     2.27 元/米

           2*1 黑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50 元/米     2.50 元/米     2.50 元/米     2.40 元/米

         封口板铜烫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285.00 元/件   290.00 元/件   276.00 元/件   276.00 元/件
广州市
             块
番禺区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88.00 元/件   291.00 元/件   276.00 元/件   281.00 元/件
         450*35*T10
沙湾馨
          推把座子
                       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147.00 元/件   147.00 元/件   147.00 元/件   147.00 元/件
辉金属
            Q235
加工机
         264*190*11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148.00 元/件   150.00 元/件   147.00 元/件   149.00 元/件
 械场
             0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对比(含税价)

         时间继电器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130.00 元/台   130.00 元/台   130.00 元/台   130.00 元/台

         REXL2TMB
广州汇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130.00 元/台   130.00 元/台   130.00 元/台   135.00 元/台
             D
盛自动
           触摸屏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630.00 元/台   630.00 元/台   630.00 元/台   630.00 元/台
化科技
         SK-070ME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650.00 元/台   650.00 元/台   650.00 元/台   640.00 元/台
有限公
          开关电源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76.00 元/台    76.00 元/台    76.00 元/台    76.00 元/台
  司
         S8FS-C0252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76.00 元/台    76.00 元/台    76.00 元/台    74.00 元/台
             4


                                            5-1-8-46
         交流接触器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47.00 元/台   47.00 元/台   47.00 元/台   47.00 元/台
         CJX2-1810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50.00 元/台   50.00 元/台   50.00 元/台   48.00 元/台
            220V

         交流接触器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62.00 元/台   62.00 元/台   62.00 元/台   62.00 元/台
         CJX2-2510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65.00 元/台   65.00 元/台   65.00 元/台   66.00 元/台
            220V

广州市   连接板 Q235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78.00 元/件   78.00 元/件   80.00 元/件   80.00 元/件

番禺区   215*65*15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78.00 元/件   78.00 元/件   80.00 元/件   82.00 元/件

沙湾馨
                       向广州易靓销售价格    25.00 元/件   25.00 元/件   25.00 元/件   25.00 元/件

辉金属   轴承盖 Q235

加工机   Φ68*Φ38*7   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5.00 元/件   25.00 元/件   25.00 元/件   24.00 元/件

 械场

    根据上表,相关重合供应商向发行人、广州易靓销售产品价格与其向其他客
户销售同类产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商品价格公允。
    除上述情况变化外,本所律师关于本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七、《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22 题
    请发行人:(1)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拟上市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中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关
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2)披露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
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结合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第三方市
场价格、关联方与其他交易方的价格等,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3)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
行人之间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
较高(按重要性水平确定)的,结合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总额合理性等,充分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影响
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是否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此外,
发行人还应披露未来减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5-1-8-47
(4)披露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是否与
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是否回避,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成员是否发表不同意见等;(5)针对报告期内频繁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已经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关联方通过交
易损害公司利益制定并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内部控制;(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
联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的情形,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注销或对外转让后的资
产、业务、人员的去向,存续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发行人董
监高任职资格。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
第(1)问、第(2)问、第(6)问更新如下:
       (一)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拟上市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中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关系
及关联交易。
       1、公司关联方情况
       (2)关联法人
       ①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无持股5%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
       ②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即欧克机械、江西
耐斯、欧克材料;公司无参股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无注销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情况。
       ③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欧克华迪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的哥哥李小荣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的哥哥李小荣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并担
 2      香港欧克华迪
                                任董事



                                    5-1-8-48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的哥哥李小荣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并担任
 3      欧克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的哥哥李小荣持有该公司79.45%的股权并担
 4      唐隆塑业
                                         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哥哥的配偶李姣凤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并
 5      欧雅塑业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哥哥的配偶李姣凤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6      摩芯电子
                                         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胡坚晟之二姐的配偶彭德滔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7      广州易靓
                                         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胡坚晟之四姐的配偶卢中雄持有该公司100%的股
 8      广州鑫妍博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9      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利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0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利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1      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利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2      株洲嘉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利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3      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黄利萍的哥哥黄爱军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4      修水县君豪大酒店                 独立董事冷庆晖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曹小兵的姐姐曹玲娜、姐夫梁耀辉合计持有该公司
15      九江缔尚装饰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梁耀辉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志辉的哥哥的配偶刘雪琴成立的个体
16      莲花县雪琴车行
                                         工商户

       ④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大石坚胜       实际控制人胡坚晟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1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胡甫晟曾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李燕梅担任该公司董事,
 2        广州欧克
                         已于2019年1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胡坚晟之大姐胡霞群曾持有该公司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        广州耐思
                         已于2020年5月注销

 4        乾安实业       监事罗祯曾持有该公司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9年9月注销

         湖南景峰医
 5       药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黄利萍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1年10月辞任
            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燕梅哥哥曾持有该公司74.45%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已于
 6        欧克塑业
                         2022年2月注销

 7       江西兆森建      监事罗祯曾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已于2022年4月将其所持股份对外转让



                                             5-1-8-4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筑工程有限
                       公司

              ⑤报告期内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关联法人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所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亲属控制的企业及交易情况
      比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胡坚晟之叔叔的女婿沈东海曾持有该公司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1            江西一名
                                 总经理,已于2020年9月注销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广州易靓、广州鑫妍博以及比照关联方披露的
      关联法人江西一名购买商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关联                      定价             占原材               占原材                 占原材               占原材
            交易内容
 方                       依据    金额     料采购    金额       料采购      金额       料采购      金额     料采购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皮带、齿轮
广州     等零部件、       市场
                                    --       --        --          --        --              --     3.17     0.02
易靓        面膜叠布      价格
               机

广州
            文具等低      市场
鑫妍                                --       --        --          --       4.11         0.02       4.05     0.03
            值易耗品      价格
 博

江西     轴承、滑块       市场
                                    --       --        --          --        --              --    91.55     0.66
一名        等零部件      价格

              合计                  --       --        --          --       4.11         0.02      98.76     0.7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占当期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0.71%、0.02%、0%和0%,占比极低,且上述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不存在
      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根据当时实际需求而向关联方采购少量非重要原材料,对
      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具有合理性。

                                                     5-1-8-50
        ②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47.08             331.63              268.95              215.8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收购江西耐斯100%股权
        2019年12月,公司以210.00万元的价格从曾招祥、付建华处受让江西耐斯
100%股权。本次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曾招祥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坚晟、胡甫晟的外甥;付建华系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胡甫晟配偶的弟弟。曾招祥、付建华系代胡坚晟、胡甫晟持有江西耐斯100%
股权。2019年12月,经发行人股东会同意,发行人以168万元的价格受让曾招祥
持有的江西耐斯80%股权(对应江西耐斯160万元注册资本),以42万元的价格
受让付建华持有的江西耐斯20%股权(对应江西耐斯40万元注册资本)。
        考虑到江西耐斯自设立以来即作为发行人的进出口贸易平台,专为发行人提
供进出口贸易服务,因此本次收购价格参考江西耐斯的实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
元协商确定。
        ②银行借款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关联担保
情况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履行情况如下:

                      债务人/                                                                     是否
 序                                             担保金额
          债权人      被担保        担保人                          担保范围及担保方式            履行
 号                                             (万元)
                         方                                                                       完毕

       上海浦东发展
                                                              为债务人在2017年与债权人签订
       银行股份有限              胡甫晟、付调
1.                    发行人                       152.60     的《设备通借款合同》项下152.60       是
       公司宁波开发                   凤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区支行

                                                                 为债务人在2019.11.18至
       江西银行股份              胡坚晟、李燕
                                                              2020.11.17期间与债权人形成的
2.     有限公司九江   发行人     梅、胡甫晟、    1,000.00                                          是
                                                              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债务
         修水支行                   付调凤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5-1-8-51
                     债务人/                                                              是否
 序                                           担保金额
        债权人       被担保       担保人                        担保范围及担保方式        履行
 号                                           (万元)
                       方                                                                 完毕

                                                          为债务人在2018年与债权人签订
      江西修水县农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500
                               胡坚晟、李燕
3.    村商业银行股   发行人                      500.00   万元借款向修水县中小企业融资     是
                                梅、胡甫晟
       份有限公司                                         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反担
                                                                       保

                                                          为债务人在2019年与债权人签订
                               胡坚晟、李燕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500    是
                                梅、胡甫晟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江西修水县农
                                                          为债务人在2019年与债权人签订
4.    村商业银行股   发行人                      500.00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500
       份有限公司              胡坚晟、李燕
                                                          万元借款向修水县中小企业融资     是
                                    梅
                                                          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反担
                                                                       保

                                                             为债务人在2018.12.17至
      中国农业银行             胡坚晟、李燕
                                                          2021.12.16期间与债权人形成的
5.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梅、胡甫晟、    1,350.00                                    是
                                                          最高余额不超过1,350万元的债务
       修水县支行                 付调凤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为债务人在2020.03.09至
      中国农业银行             胡坚晟、李燕
                                                          2023.03.10期间与债权人形成的
6.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梅、胡甫晟、    3,780.00                                    是
                                                          最高余额不超过3,780万元的债务
       修水县支行                 付调凤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胡坚晟、李燕
                               梅、胡甫晟、
      中国农业银行                                        为债务人在2021年与债权人签订
                               付调凤、胡敏
7.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4,800.00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     是
                               慧、朱世祥、
       修水县支行                                              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胡霞群、曾四
                                清(注1)

      中国农业银行                                           为债务人在2022.04.12至
      股份有限公司             胡坚晟、胡甫               2025.04.11期间与债权人形成的
8.                   发行人                   20,250.00                                    否
       修水县支行                   晟                    最高余额不超过20,250万元债务
        (注2)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中国邮政储蓄                                        为债务人基于《小企业授信额度
                               胡坚晟、李燕
      银行股份有限                                        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债权人形成
9.                   发行人    梅、胡甫晟、    1,500.00                                    是
      公司修水县支                                        的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债务提
                                  付调凤
           行                                                    供连带保证担保




                                              5-1-8-52
                     债务人/                                                              是否
 序                                           担保金额
         债权人      被担保       担保人                        担保范围及担保方式        履行
 号                                           (万元)
                       方                                                                 完毕

                                                             为债务人在2020.01.02至
                               胡坚晟、李燕
                                                          2025.01.02期间与债权人形成的
                               梅、胡甫晟、    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                                        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债务
                                  付调凤
      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0.                  发行人                                                                否
        修水支行                                             为债务人在2020.12.28至
                               胡敏慧、朱世
         (注3)                                          2025.12.28期间与债权人形成的
                               祥、胡霞群、    2,000.00
                                                          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债务
                                  曾四清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注1:胡甫晟与付调凤系夫妻关系,胡敏慧与朱世祥系夫妻关系,胡霞群与曾四清系夫妻关系;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该项担保下有借款990万元。
      注3: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该项担保下有借款750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二)披露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结合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第三方市场价格、关联方
 与其他交易方的价格等,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发行
 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结合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第三方市场价格、关联方与其他交易方的价格
 等,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
 送。
        (1)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广州易靓、广州鑫妍博和江西一名购买商品,报告期
 内向关联方购买商品金额分别为98.76万元、4.11万元、0元和0元,占当期原材料
 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1%、0.02%、0.00%和0.00%,占比极低,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上述关联采购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向上述关联方
 采购的单价与发行人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对比如下:
       A.广州易靓
       2019年公司向广州易靓采购了皮带、齿轮等零部件及面膜叠布机。公司向广
 州易靓采购单价和广州易靓对外销售单价对比如下:

                                              5-1-8-53
                                                                                                  单位:元

 产品类别         价格情况(含税)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行人采购单价              --                 --              --             225.00
   皮带
                 广州易靓对外销售单价           --                 --              --          220.00-240.00
                    发行人采购单价              --                 --              --             80.00
   齿轮
                 广州易靓对外销售单价           --                 --              --           80.00-85.00
                    发行人采购单价              --                 --              --            35,000.00
面膜叠布机                                                                                      34,000.00-
                 广州易靓对外销售单价           --                 --              --
                                                                                                 40,000.00



         B.广州鑫妍博
         2019年-2020年公司向广州鑫妍博采购了文具等低值易耗品。公司向广州鑫
  妍博采购单价和广州鑫妍博对外销售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           价格情况(含税)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行人采购单价               --                --             260.00            260.00
 办公用纸
               广州鑫妍博对外销售单价            --                --          250.00-280.00    250.00-280.00
                    发行人采购单价               --                --             42.00               -
  拉伸膜
               广州鑫妍博对外销售单价            --                --           40.00-45.00           -

物料进销存          发行人采购单价               --                --              0.19              0.19
    卡         广州鑫妍博对外销售单价            --                --            0.18-0.20        0.18-0.20




         C.江西一名
         2019年公司向江西一名采购了轴承、滑块等零部件。由于公司向江西一名采
  购的轴承、滑块等零部件规格型号较多,各型号零部件采购单价差异较大,故选
  取其中采购金额占比较大的几种零部件进行单价对比。
         公司向江西一名采购单价和江西一名对外销售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            价格情况(含税)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深沟球轴承NSK         从江西一名采购单价             --                --              --          15.60
   6204-2RZ           江西一名对外销售单价            --                --              --       11.00-16.00

 导轨滑块 上银
                       从江西一名采购单价             --                --              --         1,319.00
HGW30HA-1R-29




                                                 5-1-8-54
   产品类别       价格情况(含税)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40-ZA-C-Ⅱ
                                                                            1,280.00-
+KK/SE配金属密   江西一名对外销售单价        --          --         --
                                                                            1,430.00
封盖 端距30MM

 三相电机 川铭
                  从江西一名采购单价         --          --         --       304.00
5IK120GU-YF+5G
U10KB(变频电                                                               298.00-
                 江西一名对外销售单价        --          --         --
     机)                                                                    328.00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州易靓、广州鑫妍博和江西一名关联采购的采购单价,
 和广州易靓、广州鑫妍博和江西一名对外销售单价对比无明显差异,故公司关联
 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②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系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合理确定,经公司
 内部有权机构相应审议批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2)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收购江西耐斯100%股权
       2019年,发行人以210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西耐斯100%股权(对应江西耐斯200
 万元注册资本),考虑到江西耐斯自设立以来即作为发行人的进出口贸易平台,
 专为发行人提供进出口贸易服务,因此收购价格参考江西耐斯的实缴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并经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合理。
       ②银行借款关联担保、融资租赁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为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
 申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和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③关联方银行贷款受托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贷款受托支付,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
 何费用,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价格公允,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5-1-8-55
    (六)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的情形,股权受让方基
本情况,注销或对外转让后的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存续期间是否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发行人董监高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企业注销及关联企业对外转让的情形。发行人报
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包括比照关联方披露的主体)包括大石坚胜、广州欧克、
广州耐思、乾安实业、江西一名,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外转让的关联方为江西兆森。
具体情况如下:
    6、江西兆森
    江西兆森系罗祯、卢大国于2020年共同成立的有限公司,成立后该公司主要
建筑工程等业务,2022年4月罗祯将其持有的江西兆森50%的股权对外转让。
    经访谈罗祯,卢大国是罗祯的朋友,两人202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江西兆森,
江西兆森自成立以来主要由卢大国进行经营管理,罗祯并未实际参与江西兆森的
运营,由于罗祯并不熟悉建筑业,且罗祯拟集中精力在发行人工作,在罗祯与卢
大国协商后,罗祯将其持有江西兆森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卢大国并退出持股,转让
后资产、业务、人员仍属于江西兆森所有。
    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行
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访谈罗祯,确认江西兆森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影
响罗祯的监事任职资格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企业注销及关联企业对外转让
的情形,已注销的关联企业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转让的关联
企业在转让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八、《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23 题
    招股书披露,公司已经取得已获授权专利55项、8项注册商标、24项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
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以及上述资产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相关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

                                5-1-8-56
 纠纷;(2)对于转让取得的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请发行人说明交易
 背景、转让方、转让时间、对价及定价依据等具体情况;(3)招股书披露的公
 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生产技术(自主研发)是否已申请专利保护,如否,
 请说明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
 第(1)问、第(3)问更新如下:
      (一)发行人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
 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以及上述资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相关专利、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1、发行人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
      (1)专利
      经查阅发行人的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应用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专利共61项,相关专利取得方式和时间、使
 用情况如下:

序                                                                取得时间(授权   应用于发行人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号                                                                  公告日)         产品情况

                卷筒纸中袋包装   ZL201410
1     发行人                                  发明     申请取得     2017.12.12      高速中包机
                     装置        385957.2

                                 ZL201410
2     发行人    抽纸自动折叠机                发明     申请取得     2017.06.23     全自动折叠机
                                 402141.6
                一种可更换规格   ZL201611
3     发行人                                  发明     申请取得     2017.10.10     全自动折叠机
                的面巾纸折叠机   035215.2

                一种预制袋与片   ZL201810
4     发行人                                  发明     受让取得     2020.12.29     预制袋大包机
                 膜通用包装机    684382.2

                一种四通道全自   ZL201910                                          800型手帕纸生
5     发行人                                  发明     受让取得     2021.04.16
                动手帕纸生产线   060634.9                                              产线

                一种用于折叠机   ZL201910
6     发行人                                  发明     受让取得     2021.09.14     全自动折叠机
                 的真空吸附辊    512867.8

                                 ZL201420
7     发行人      大袋包装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4.09.17      大袋包装机
                                 117548.X
                                 ZL201420
8     发行人     圆卷码料装置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4.09.17      高速中包机
                                 161704.2



                                            5-1-8-57
序                                                                取得时间(授权   应用于发行人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号                                                                  公告日)        产品情况
                                 ZL201420
9     发行人     扁卷码料装置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4.09.17      高速中包机
                                 161715.0
                卷筒纸无胶封尾   ZL201420
1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4.11.26        复卷机
                     装置        182620.7

                一种卷纸中包机   ZL201420
1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5.01.14      高速中包机
                的错位开袋机构   443293.6

                实心卷纸码层包   ZL201420
1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5.01.14      卷纸中包机
                    装装置       443448.6

                卷筒纸中袋包装   ZL201420
1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5.01.14      高速中包机
                的成型错位机构   443525.8

                一种抽取式面巾   ZL201621
1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07.14     全自动折叠机
                纸快速半折机构   427269.9

                一种原纸多刀排   ZL201720
1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10.13     四通道切纸机
                    切装置       257616.6

                                 ZL201720
16    发行人    一种新型储纸架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11.28      抽纸储纸架
                                 257618.5
                一种风冷式封口   ZL201720
1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11.28      高速中包机
                     装置        328626.4

                一种转盘式封口   ZL201720
1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11.28      枕式包装机
                     机构        328638.7

                一种抽纸包装膜   ZL201720
1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12.12      高速小包机
                  打撕口装置     500141.9

                一种滚动式打撕   ZL201720
2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7.12.12      高速小包机
                    口装置       500143.8

                一种规格可调的   ZL201720
2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8.01.30      高速小包机
                   切膜装置      579063.6

                抽取式面巾纸折
                                 ZL201820
22    发行人    叠机双通道吸附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2.22     全自动折叠机
                                 864293.1
                   折叠气室

                卷筒纸储纸架切   ZL201820
2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15        切纸机
                   头尾装置      864372.2

                一种具有独立电   ZL201820
2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8.12.25        压花机
                 机的压花装置    864416.1

                全自动复卷机压   ZL201820
2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2.22        复卷机
                    辊装置       864420.8

                盘纸锯切机自动   ZL201820
2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01        锯切机
                 抱紧调节装置    864619.0



                                            5-1-8-58
序                                                                  取得时间(授权   应用于发行人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号                                                                    公告日)        产品情况

                压花上胶复合机     ZL201820
2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8.12.25        复卷机
                      构           864689.6

                一种用于卷筒纸
                                   ZL201820
28    发行人    包装机的走膜调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3.26      卷纸中包机
                                   871716.2
                    速装置

                三维包装机高速
                                   ZL201821
29    发行人    静音进料输送装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2.05      三维包装机
                                   004178.3
                      置

                一种圆卷、扁卷、
                                   ZL201821
30    发行人    抽纸中包机通用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29      高速中包机
                                   005232.6
                的拨料堆垛机构

                生活用纸去除头     ZL201821
3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29        切纸机
                    尾装置         005248.7

                包装膜包装前加     ZL201821
3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04      高速小包机
                 工及输送装置      005250.4

                一种擦手纸进料     ZL201821
3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04       擦手纸机
                    输送带         005284.3

                原纸架自动接纸     ZL201821
3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2.26        折叠机
                     装置          005288.1

                一种高效低占地     ZL201821
3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04        输送线
                面积的输送系统     014071.7

                卷筒纸无胶封尾     ZL201821
3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29        复卷机
                     装置          014077.4

                一种高速卷管机     ZL201821
3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29        卷管机
                   出料装置        013977.7

                一种卷筒纸风刃     ZL201821
3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04        复卷机
                   打孔装置        014457.8

                一种高速卷纸管     ZL201821
3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1.04        卷管机
                  芯分切装置       015811.9

                一种用于装盒机     ZL201821
4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5.24        装盒机
                的钢印打码装置     187625.3

                一种单工位的开     ZL201821
4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5.24        装盒机
                    盒装置         187648.4

                一种用于压花机
                                   ZL201821
42    发行人    构的除尘刮刀装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6.11        压花机
                                   190517.1
                      置




                                              5-1-8-59
序                                                                取得时间(授权   应用于发行人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号                                                                  公告日)        产品情况

                一种用于装盒机   ZL201821
4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5.24        装盒机
                的纸片传送装置   190543.4

                一种三维产品码   ZL201821
4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3.26      三维包装机
                    垛装置       211417.2

                一种两侧封折包   ZL201821
4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2.26      高速小包机
                     装机        212742.0

                一种用于侧向进
                                 ZL201821
46    发行人    膜的包装膜的包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3.19      高速中包机
                                 292593.3
                 装前输送装置

                一种快速切换的   ZL201821
4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3.26        输送带
                   分纸机构      292628.3

                一种自动接纸机   ZL201821
4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3.19        折叠机
                      构         293182.6

                一种自动接膜机   ZL201821
4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19.03.19      高速小包机
                      构         293702.3

                一种生活用纸热   ZL201920
5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0.04.21        压花机
                   压花装置      822096.8

                一种有芯无芯通   ZL201920
5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20.01.24        复卷机
                  用的复卷机     890911.4

                一种用于折叠机   ZL201920
5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20.01.24        折叠机
                的自动接纸装置   891017.9

                复卷机自动落管   ZL201920
5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受让取得     2020.02.21        复卷机
                  及推纸机构     928273.0

                一种侧夹式分配   ZL202122
5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5.13        装箱机
                     机构        429178.6
                一种纸箱架一键   ZL202122
5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5.17        装箱机
                   升降机构      506492.X
                一种斜移折角装   ZL202122
5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5.17        中包机
                      置         793900.4
57              一种自动面巾纸   ZL20212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5.31        折叠机
                    折叠机       123500.9
58              一种两轴式装箱   ZL20212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5.31        装箱机
                    机械手       417726.X
59              一种通用型成型   ZL20212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8.12        小包机
                      器         886250.8
60              一种气胎张紧传   ZL20212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22.08.12        造纸机
                    动装置       878281.9
                                 ZL201430
61    发行人    卷纸无胶封尾机              外观设计   申请取得     2014.11.26        复卷机
                                 090996.0




                                            5-1-8-60
     2、发行人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以及上述资
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
发行人上述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的账面价值为0元。发行人将
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以及申请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
发生的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未作资本化,因此导致相关无
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
     上述专利、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均用于公司主要产品,有利于保护发行
人技术成果不受他人侵犯、提高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及价值,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使用中的“欧克”相关商标有助于提升发行人产品的知名度、
促进发行人产品的推广。


     (三)招股书披露的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生产技术(自主研发)
是否已申请专利保护,如否,请说明原因。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涉及
的核心生产技术及其专利保护情况如下:

序   核心技术名
                                    技术特点                          申请专利保护情况
号      称

                  公司依托3D建模、模拟、PLC离线调试、电气调试
                                                                 已授权专利:
                  等技术,在虚拟环境下通过定义物体的刚体属性和
                                                                 1、抽纸自动折叠机(ZL20141
     虚拟调试技   运动属性,真实还原体现集成场景,并在此环境下
1                                                                0402141.6)
         术       编辑并验证机械机构和电气的程序与逻辑等所有参
                                                                 2、一种四通道全自动手帕纸
                  数,在集成前发现问题并解决,极大程度上解决了
                                                                 生产线(ZL201910060634.9)
                  现场的集成隐患,节省现场调试约1/3的时间。

                  将柔性化发展与高精度加工和装配进行深度融合,

                  通过搭载高精度伺服驱动、光电控制、伺服技术等

     柔性化伺服   软硬件工具,并结合首张半折的形式,可以支持多   已授权专利:

2    压送及半折   规格生产,可以快速响应多种规格的切换,在时间   1、一种抽取式面巾纸快速半

      应用技术    和经济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能耗方面降低       折机构(ZL201621427269.9)

                  20%-60%,实现高精度定位至误差1mm之内,启动

                  时间仅为0.05s。




                                          5-1-8-61
序   核心技术名
                                       技术特点                         申请专利保护情况
号      称

                  公司基于行业发展需求,在现有两通道储纸架的基

                  础上创新开发四通道储纸架,整体技术在生活用纸

                  加工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根据客户产线需     已授权专利:
     四通道储纸
3                 求合理的规划车间整体布置,并基于模块化、标准     1、一种新型储纸架(ZL20172
     和出料技术
                  化设计,配合主机与分切机的综合速度,可以同时     0257618.5)

                  供给四条卷纸或抽纸小包包装产线,整个四通道储

                  纸架的运行速度较原有两通道储纸架提升一倍。

                  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方向,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将横

                  走式三轴机械手应用于装箱环节。手臂形式有单截

                  式和双截式,根据所需形成选配,三轴驱动使用高     已授权专利:
     三轴机械手
4                 性能的AC伺服马达驱动,具备超高速的取出时间,     1、一种两轴式装箱机械手(Z
        技术
                  高刚性划归传动,搭配开放式伺服定位控制系统,     L202123417726.X)

                  能够实现高精度取料放料,能更广泛适应生活用纸

                  的包装范围及包装方式的多样性。

                  超宽包装薄膜防皱技术主要应用于大袋包装的薄膜     已授权专利:

                  输送机构,公司通过3D建模模拟、多面柔化模拟、     1、大袋包装机(ZL201420117
     超宽包装薄
5                 虚拟调试,组织研发了独特的弧形辊及张力调节辊     548.X)
     膜防皱技术
                  张紧防皱技术,利用弧形辊的转动带动张力辊的规     2、一种预制袋与片膜通用包

                  律振动,解决了薄膜封烫前的褶皱问题。             装机(ZL201810684382.2)

                  公司利用在伺服系统控制、行程感测、光电检测的

                  应用经验和优势,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定制化集成
                                                                   已授权专利:
     自动接膜技   开发自动接膜技术。该技术在上一卷包膜使用完后,
6                                                                  1、一种自动接膜机构(ZL201
         术       自动接入下一卷包膜并自动裁切不适宜包装的结合
                                                                   821293702.3)
                  部分,能显著提升生产线的柔性化和自动化程度,

                  减少了产线人员配置。

                  公司专注于折叠机相关技术多年,基于对压线轮技

                  术的深度理解,将折叠机必须的压线轮调节,升级
     折叠机压线                                                    已授权专利:
                  为一键自动调节,且通过多规格预设,在20秒之内
7    轮自动调位                                                    1、一种可更换规格的面巾纸
                  即可完成自动换型。调节精度高,理论可达微米级,
        技术                                                       折叠机(ZL201611035215.2)
                  实际运用重复误差低于0.05mm,是实现折叠机高度

                  自动化的解决方案。

     如上表所述,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均已获得专利保护。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生产技术(自主研发)
已申请专利保护。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5-1-8-62
    九、《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25 题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结合发行人各经营实体生产经营的具体产品、流通环
节等,逐项说明发行人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发行人目前持有
的相关业务资质及经营许可资质的具体内容、有效期、取得方式;已持有特别
是未取得资质和许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重要程度,维持或再次取
得相关重要资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相关影响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
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补充期间,本所律师对本题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及回
复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核查过程】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
    1、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
    2、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印刷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等业务许可资质证书;
    3、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了解发行人取得、维持、再次取得业
务资质证书的条件;
    4、查阅了发行人就其目前是否符合取得相关业务资质条件的情况说明。


    【核查结果及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各经营实体生产经营的具体产品、流通环节等,逐项说
明发行人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发行人目前持有的相关业务资
质及经营许可资质的具体内容、有效期、取得方式
    1、结合发行人各经营实体生产经营的具体产品、流通环节等,逐项说明发
行人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

                                5-1-8-63
     发行人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生产的主要
产品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包括抽取式纸巾生产线、卷纸生产线、手帕纸生产线
等)、口罩机等;子公司欧克机械主要为发行人生产机加工配件;子公司江西耐
斯为发行人的出口业务平台,不涉及生产业务;子公司欧克材料从事生活用纸包
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业务。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所属的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不涉及
行业准入或生产资质许可,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范围,因此,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需要办理特许经营资质证书的情形;子公
司欧克机械仅进行机加工配件的生产及销售,且其生产的配件主要销售给发行
人,欧克机械无需就其业务取得特殊业务资质;子公司江西耐斯不涉及生产业务,
无需办理生产相关资质;子公司欧克材料从事生活用纸包装材料及塑料制品业
务,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的企业须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欧克材料目前已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从事食品用塑料包装业
务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产品目录中的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应依法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欧克材料目前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产品存在出口销售的情形,在出口流通环节,发行人及其从事出口业
务的子公司江西耐斯需要办理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资质,发行人及江西耐斯已办
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与进出口业务
相关的资质。发行人产品出口欧盟地区须取得CE认证,发行人已取得相关CE认
证证书。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


     2、发行人目前持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经营许可资质的具体内容、有效期、
取得方式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主要业务
经营经营许可资质如下:

序                          证书编号/备案编                           取得
      持有人     资质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号                                码                                  方式



                                       5-1-8-64
 序                                     证书编号/备案编                                  取得
           持有人         资质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号                                           码                                         方式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3604960765;         进出口货物                 申请
  1         发行人      物收发货人备                                          长期              九江海关
                                         检验检疫备案          收发货人                  取得
                              案
                                        号:3601600861
                        对外贸易经营                          对外进出口                 申请   九江市商
  2         发行人                         04533962                           长期
                         者备案登记                              贸易                    取得     务局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360496079G;         进出口货物                 申请
  3        江西耐斯     物收发货人备                                          长期              九江海关
                                         检验检疫备案          收发货人                  取得
                              案
                                        号:3601600929
                        对外贸易经营                          对外进出口                 申请   九江市商
  4        江西耐斯                        04533963                           长期
                         者备案登记                              贸易                    取得     务局
                                                                                                九江市行
                                                                                                 政审批
                                         (赣)印证字         包装装潢、
                        印刷经营许可                                       2021.09-202   申请   局、九江
  5        欧克材料                      3604002021005        其他印刷品
                              证                                              4.09       取得   市文化广
                                              号                 印刷
                                                                                                电新闻出
                                                                                                版旅游局
                                                              食品用塑料                        江西省市
                        全国工业产品        (赣)                         2022.06.02-   申请
  6        欧克材料                                           包装容器工                        场监督管
                         生产许可证     XK16-204-04024                     2027.06.01    取得
                                                               具等制品                           理局



       (二)已持有特别是未取得资质和许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重
要程度,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相关影响是
否充分披露。
       1、已持有特别是未取得资质和许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重要程
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资质,
不存在未取得资质许可的情况。发行人已持有的资质许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
体影响情况如下:

业务资质名称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重要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4-5条,报关企业应当经所在地
海关进出口货
                     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
物收发货人备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江西耐斯开展货物出口业务须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该证
      案
                     书对发行人出口销售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对外贸易经营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2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



                                                   5-1-8-65
 者备案登记      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
                 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江西耐斯开展货物出口业务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该证书对
                 发行人出口销售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8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
印刷经营许可     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证          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料开展的生活用纸包装材料业务涉及印刷,应依法办理该证书,该证
                 书对欧克材料业务经营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5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
                 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
全国工业产品     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料拟开展的食品用塑料包装业务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产品
                 目录中的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应依法办理该证书,该证书对欧克材料业务经
                 营具有重要影响。




      2、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相关影响是否
充分披露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
重要资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资质名称                     维持业务许可资质的条件                    发行人实际情况

   海关进出口货                                                             发行人及子公司江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物收发货人备                                                             耐斯持有该资质,该
                    取得该资质无特别要求。
          案                                                                资质长期有效

                                                                            发行人及子公司江西
   对外贸易经营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取得该资质无特别
                                                                            耐斯持有该资质,该
    者备案登记      要求。
                                                                            资质长期有效

                    根据《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5条,经营包装装
                    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企业的
                    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5、 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
                    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   料持有该资质,有效
   印刷经营许可     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
                                                                            期至2024年9月,欧克
          证        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
                                                                            材料符合上述维持上
                    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
                                                                            述资质的条件
                    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
                    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
                    保证体系。


                                              5-1-8-66
 业务资质名称                  维持业务许可资质的条件                      发行人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第10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2、有与所生产产    发行人子公司欧克材
                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    料持有该资质,有效
 全国工业产品   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期至2027年6月,欧克
  生产许可证    和工艺文件;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6、
                                                                         材料符合上述维持上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述资质的条件
                财产安全的要求;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
                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
                浪费资源的情况。

    如上表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维持或再次取得上述业务资质不存在重大法
律风险或实质性障碍。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业务许可资质的条件,
不存在维持或再次取得重要资质的重大法律风险或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26 题
    请发行人说明和披露(1)获取客户项目的一般流程,主要方式及途径,是
否存在需经招投标而未经过相关程序的情况;结合各期新增订单在取得方式、
来源、客户类型、区域等方面的构成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拓展的核心竞争力,
订单获取方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串标、围标、商业贿赂等不规范情形;
(2)结合订单获取方式、流程,补充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商业
贿赂风险;(3)请说明主要客户及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主管采购方面的
高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及上述人
员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
第(1)问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获取客户项目的一般流程,主要方式及途径,是否存在需经招投标
而未经过相关程序的情况;结合各期新增订单在取得方式、来源、客户类型、

                                         5-1-8-67
区域等方面的构成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拓展的核心竞争力,订单获取方式的
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串标、围标、商业贿赂等不规范情形
     2、结合各期新增订单在取得方式、来源、客户类型、区域等方面的构成情
况,说明发行人业务拓展的核心竞争力,订单获取方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
在串标、围标、商业贿赂等不规范情形
     (1)各期新增订单在取得方式、来源、客户类型、区域等方面的构成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新增订单的取得方式均为协商谈判。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新增订单的客户均为直销客户。按客户性质划分,发行人各期新增订单对
应的客户类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客户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有企业            --           --       --              --     686.80      1.19%       --              --

 民营企业      18,615.09     99.84%     43,899.44     98.12%     55,253.42   95.78%    54,460.73     76.38%

 境外企业        29.59       0.16%       839.94       1.88%      1,381.46     2.39%    16,826.72     23.60%

自然人及个
                     --           --       --              --     369.00      0.64%     13.76        0.02%
   体户

  合计         18,644.68    100.00%     44,739.38    100.00%     57,690.68   100.00%   71,301.21    100.00%
   注:发行人2020年的国有企业客户、自然人及个体户客户均为口罩机订单客户。
   注: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新增订单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642.40        3.45%      29,447.00     65.82%      28,010.72   48.55%    38,048.02     53.36%

 华中        14,654.12     78.60%      9,002.64      20.12%      11,260.50   19.52%    7,336.23      10.29%

 华南        1,613.68       8.65%      1,643.00       3.67%      12,900.00   22.36%    4,648.54      6.52%

 华北         638.95        3.43%      3,806.79       8.51%      1,170.00     2.03%    1,024.13      1.44%

 西南         438.78        2.35%         --               --    2,156.00     3.74%    3,199.57      4.49%

 西北           --           --           --               --     754.00      1.31%     218.00       0.31%

 东北         627.15        3.36%         --               --     58.00       0.10%       --              --

 境外         29.59         0.16%       839.94        1.88%      1,381.46     2.39%    16,826.72     23.60%

 合计        18,644.68     100.00%     44,739.38     100.00%     57,690.68   100.00%   71,301.21    100.00%

    注: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5-1-8-68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一、《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27 题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和说明:(1)请结合生产销售的产品特性,
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工伤、职业病等情形;(2)生产经营涉及环境污染的具
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
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
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募投
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3)发行人若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行
政处罚的,应披露原因、经过等具体情况,发行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
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4)结合首发业务问答问
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总体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
环保法规和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
第(1)问、第(2)问更新如下:
    (一)请结合生产销售的产品特性,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工伤、职业病
等情形。
    发行人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为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口罩机等。根据江西省赣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
的《江西欧克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发行人的热处理、机
加工、表面处理、焊接、装配等工序生产作业过程中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具体
包噪声、高温、粉尘、油漆及助剂、丙烷、氮气、氩气、一氧化碳、电焊烟尘、
二氧化氮、臭氧、电焊弧光辐射等。
    经查阅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工伤事故台账、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出具的《工伤事故认定书》、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向发行人出具的《职业
健康检查报告书》并经访谈发行人生产部门负责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未发生员工重伤、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但合计发生了 16 起员工轻伤工伤事
件,主要为员工因重物脱落砸伤、手脚划伤、压伤、割伤、扭伤、摔伤、骨折等

                                 5-1-8-69
事故而产生,发行人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在发生上述工伤事故后,按照《工
伤保险条例》予以理赔,上述工伤事故合计赔偿金额 10.97 万元。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不存在因患有职业病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员工患有职业病或工伤导致的诉讼、仲裁纠纷。
    发行人已经建立并执行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工伤事故与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等制度,针对
生产经营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管理与预防,并结合员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实际情况,为相关员工配备了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劳动防护用品,维护和保
障员工的利益。根据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
公司遵守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职业病防护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据此,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不存在因患有职业病
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职业病防护相关
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产经营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
要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
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
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
源和金额等;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
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
污染相匹配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提供的环保投入明细、抽查环保投入相关付款凭证、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及付款凭证等,并访谈发行人生产部门负责人,发行人报告期
内的环保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环保设施、设备投入       131.00           222.71   24.12        6.67
环保相关费用成本支出      84.64           88.27    60.45        65.22
       合计              215.65           310.98   84.57        71.90



                                     5-1-8-70
    发行人在环保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环保设施运营能源消耗费用、环保人员支
出、固废处理费用、日常环境维护所需的环境监测/检测等费用。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西谱实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就发行人污染物排放情况出具的《检测报告》、江西绿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出具的《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各项
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逐年扩大,发行人也相应加大了环保支
出,以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的处理能力,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
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报告期内环保
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二、《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1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请
发行人补充披露(1)列式报告期内各期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人数、金
额,如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揭示相关风险、披露应对方案;(2)是
否存在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
第(1)问更新如下:
    (一)列式报告期内各期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人数、金额,如足
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揭示相关风险、披露应对方案。
    1、报告期内各期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人数、金额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5-1-8-71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人)                   831                      726                644             495

  社保缴纳人数(人)                  803                      672                612             291

  社保未缴纳人数(人)                28                       54                  32             204

 社保未缴纳金额(万元)              90.03                    47.69              69.54          378.50

  公积金缴纳人数(人)                696                      675                603             289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人)              83.75                     51                  41             206

公积金未缴纳金额(万元)             13.83                    5.77               23.69           35.86

   注1:社保、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各月未缴纳人数*缴纳基数*公司缴纳比例
   注2:社保、公积金各月未缴纳人数均有变动,表中为报告期各期末未缴纳人数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如下:
     时间                    未缴纳社保原因                                 未缴纳公积金原因

                   合计28人,其中:10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合计135人,其中:11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2022.06.30       6人在其他单位缴纳,6人为新员工未及时        7人在其他单位缴纳,109人为新员工未及
                   缴纳,6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               时缴纳,8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

                   合计54人,其中:7人为退休返聘人员;6        合计51人,其中:7人为退休返聘人员;4
  2021.12.31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31人为新员工未及时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31人为新员工未及时
                   缴纳,10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                缴纳,9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

                                                               合计41人,其中:6人为退休返聘人员;8
                   合计32人,其中:6人为退休返聘人员;7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7人为新员工未及时缴
  2020.12.31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7人为新员工未及时
                                                               纳;9人为缴费时间差异;11人为个人自愿
                   缴纳;12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
                                                               放弃缴纳,

                   合计204人,其中:3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合计206人,其中:3人为退休返聘人员;5
                   5人在其他单位缴纳,23人为新员工未及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23人为新员工未及时
  2019.12.31
                   时缴纳,4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63人         缴纳,4人为个人原因放弃缴纳,63人已报
                   已报销新农合,106人未缴纳。                 销新农合,108人未缴纳。

    发行人2019年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比例较高,主要系部分员
工认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会降低其工资收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的意愿不强。针对部分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
行人已为部分员工报销了新农合,并提供了免费住宿等替代性措施。
    2020年以来,发行人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行了规范,向员工宣讲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和必要性,并要求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以便公司缴纳,对于仍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1-8-72
的员工,公司尊重其个人意愿。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为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系当月新入职的
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保登记资料。
     2、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测算,发行人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未缴纳金额(万元)                         103.86         53.46          93.23      414.36
利润总额(万元)                         9,842.59     26,287.15      28,776.45    6,775.51
未缴纳金额对利润总额影响占比(%)            1.06             0.20        0.32        6.12

     根据上述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缴金额占利润总
额比重较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轻微,不
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条件。
     3、未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风险、应对方案
     (1)未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无违
规证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亦出具相关承诺就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额承担,但发行人及子公司仍存在未来因报告期内
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风险。
     (2)未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应对方案
     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劳动和社会保
障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过其行政处罚。就发行人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由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受到其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坚晟、胡甫晟、李燕梅已出具如下承诺“如因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未及时、足额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被行
政主管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或者被行政主管机关进行处罚,


                                          5-1-8-73
或者有关人员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索,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
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前述费用后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
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的情形,但欠缴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较小,足额缴纳对发行人经
营业绩的影响轻微,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本次发行条件。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三、《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2题
    请发行人说明(1)外协加工厂商的具体情况(外协厂商的总家数、前五大
外协厂商的采购金额、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挑选外协厂商的流程,外协厂
商的集中程度、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必备资质;(2)说明外协厂商获
取产品原材料的方式,原料定价方式及支付方式;说明发行人与外协厂商所签
订合同关于产品材料、质量、款式及其他品质相关要求的具体约定;委外加工
费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3)说明发行人管理外协厂商的具体措施(如委托加
工物资的提货、运输及保存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外部监控手段以及执行情况),
说明前述措施的有效性;(4)委外加工合同关于产品报废率的具体规定及执行
情况;发行人是否曾与外协厂商存在产品质量或原材料及其他品质相关争议或
纠纷,说明前述纠纷的处理情况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5)外协厂商是
否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委外加工的产
品和生产环节是否存在较大环境污染等情形,是否合法合规。请保荐机构和发
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
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第(1)问更新如下:
    (一)外协加工厂商的具体情况(外协厂商的总家数、前五大外协厂商的
采购金额、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挑选外协厂商的流程,外协厂商的集中程
度、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必备资质。
    1、外协加工厂的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外协加工,当工期较为紧张而自

                                5-1-8-74
有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将部分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加工,涉及外协加工的工
序主要包括电镀、喷涂、雕花等表面处理工序,相关工序不属于发行人生产过程
中的核心工序。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发行人进行委外加工
合作的外协厂商总家数分别为43家、50家、57家、42家;发行人产生的委外加工
费用分别为222.27万元、356.01万元、248.69万元、195.27万元,占发行人各期原
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1%、1.57%、1.11%和1.57%。报告期内发行人外
协采购整体金额较小,占发行人采购总额比例较低。
    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外协厂商的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当期委托加
  期间            供应商名称               主要加工工艺
                                                            (万元)   工采购比例

          广东光束热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喷涂碳化钨、硬化    66.19       33.90%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37.67       19.29%

 2022年     广州市秦发工艺品有限公司        机加件加工       26.68       13.66%

  1-6月      佛山市炫科机电有限公司             喷砂         12.23        6.27%

           东莞市全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机加件加工       10.29        5.27%

                               合计                          153.08      78.39%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59.02       23.73%

          广东光束热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喷涂碳化钨、硬化    47.80       19.22%

          佛山市南海区圆锋金属热处理有
                                               热处理        23.77        9.56%
 2021年              限公司

           广东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喷涂碳化钨、硬化    22.39        9.00%

             佛山市炫科机电有限公司             喷砂         15.59        6.27%

                               合计                          168.57      67.78%

           广州汇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电气集成        75.93       21.33%

           广东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喷涂碳化钨、硬化    54.93       15.43%

             湘潭九华热处理有限公司            热处理        48.15       13.52%
 2020年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38.44       10.80%

              江西万圆砂轮有限公司              喷砂         31.74        8.92%

                               合计                          249.19      70.00%

 2019年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38.71       17.42%




                                         5-1-8-75
                                                             采购金额   占当期委托加
  期间            供应商名称                主要加工工艺
                                                             (万元)   工采购比例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辊类雕刻        30.67       13.80%

             江西万圆砂轮有限公司                喷砂         30.04       13.52%

         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已更名为广
                                          喷涂碳化钨、硬化    22.41       10.08%
           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湘潭九华热处理有限公司              热处理        16.93        7.62%

                               合计                           138.77      62.44%



    2、发行人挑选外协厂商的流程、外协厂商的集中程度、外协厂商是否具备
生产经营所必备资质。
    (1)发行人挑选外协厂商的流程
    经访谈发行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发行人选择外协厂商的主要流程如下:由公
司生产部门提出委外加工申请,采购人员根据需求对外协厂商的生产经营资质及
技术力量、设备及厂房规模、委托加工的产品品质、加工成本、交货周期等多方
面因素进行考察,经采购经理审核与批准后,发行人将符合条件的外协厂商纳入
合格供应商名单。随后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签署委托加工合同,发行人将需要外协
加工的主要原材料交付外协厂商,外协厂商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加
工,发行人采购部协同生产部门共同跟踪外协厂商的产品质量情况。
    (2)外协厂商的集中程度
    经核查,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发行人向前五大外协厂
商支付委托加工费用占当年委托加工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44%、70.00%、
67.78%、78.39%,外协厂商的集中度相对较高。
    根据发行人说明,为了保证发行人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对外协厂商的议价
能力,发行人在选择外协厂商时会优先选择合作时间较长的外协厂商,由此导致发
行人外协厂商的集中度较高。但发行人外协加工涉及的表面处理、热处理等技术
均是成熟的通用技术,可替代性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数量较多,市场供应充
足,即使部分外协厂商出现调整,发行人可以随时对外协厂商进行替换,不存在
依赖主要外协厂商的情形。
    (3)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必备资质


                                          5-1-8-76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在订单较多且部分工艺环节产能紧张时,会通过外
协加工完成部分生产作业。发行人外协加工环节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包括喷砂、
喷涂、电镀等)、热处理、雕花等。其中,表面处理中的电镀工艺须取得易制毒
化学品企业证书;其他外协加工工艺无需取得特殊资质审批。
    根据发行人外协厂商提供的资料,为发行人提供电镀工艺的外协厂商主要为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该企业均已取得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证书。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外协厂商挑选流程,有助于发行人
选择合格供应商;外协厂商集中度相对较高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的主要外协
厂商具备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质。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四、《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33 题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照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从业经历
特别是在竞争对手处任职的从业经历,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或利益冲突等事项;结合发行
人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说明是否构成重大变化;(2)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
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第(1)问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对照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从业经历特别是在竞争对手
处任职的从业经历,核查并补充披露: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
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或利益冲突等事项;结合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说明是否构成重大变化。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或利益
冲突等事项
    (2)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与其他单位竞业禁止协议或利益冲
突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2题”之“(二)结合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5-1-8-77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入职时间、对发行人研发的具体贡献等情况,说
明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之回复。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曾在发行人竞争对手处任职的情
况。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查表,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上述人员中涉及兼职、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姓名    发行人任职         主要兼职或投资单位名称          具体任职及投资情况

 胡坚晟     董事长     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     中国卫生用品行业专家库专家

                                  中国造纸学会                       理事
 雷建民    独立董事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资深委员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部职员

                          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利萍    独立董事     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株洲嘉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评审专家

                                    湖南大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

 冷庆晖    独立董事             修水县君豪大酒店                   财务总监

    经核查,上述对外投资及兼职单位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的情形;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确认,上
述人员未与其他任职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不存在与其他单位的利益冲突。经
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竞业禁止相关的诉讼、仲裁
案件。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竞业
禁止协议或利益冲突等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五、《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4题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可能导致增加
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2)请补充披露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是否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募投后折旧或者摊销费用的增加,项目实现
效益甚至初期亏损,市场容量有限(是否存在客户支撑)等风险;请结合发行


                                       5-1-8-78
人在手订单、产能利用说明上述募投项目必要性,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3)
募投项目是否涉及用地、环评、项目批文、业务资质/许可等,相关手续是否已
履行完毕;(4)募投项目中的“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涉及产
品目前公司尚未从事生产,请补充说明上述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产品和技术的
关系,发行人的业务准备情况;“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的产能扩张
较大,结合下游生活用纸客户的产能扩张安排等,说明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
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第(2)问“在手订单”、第(4)问相关内容更新
如下:
    (二)请补充披露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募投后
折旧或者摊销费用的增加,项目实现效益甚至初期亏损,市场容量有限(是否
存在客户支撑)等风险;请结合发行人在手订单、产能利用说明上述募投项目
必要性,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公司的在手订单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在手订单总额为53,115.66
万元。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在生活用纸智能装备领域内已经建立了良好的
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取得了下游包括主要龙头企业在内的众多生活用
纸企业客户的信赖,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面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现有的机加工及装配调试能力不足以满足快速增长的订单的需要,产能瓶颈
开始显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空间、提升公司产能、提高生产效
率,进而满足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
    (四)募投项目中的“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涉及产品目
前公司尚未从事生产,请补充说明上述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关系,
发行人的业务准备情况;“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的产能扩张较大,
结合下游生活用纸客户的产能扩张安排等,说明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1、关于“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2)发行人的业务准备情况
    公司与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等生活用纸领域知名龙头企

                                 5-1-8-79
业保持着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高度了解客户对生活用纸设备与配套包装材料
适配性的诉求。生活用纸装备与可降解包装材料可以共享公司原有的客户、渠道、
营销网络等资源,凭借公司与前述主要客户的友好稳定关系和基于本项目实施后
公司日益提高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能有效地将客户优势转化为生活用纸可降解
包装材料的订单,公司已开发出新产品的样品,且获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
    在项目投产后,公司将优先针对原有主要客户,如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
洁柔等知名生活用纸企业,尽快申请其包装材料供应体系的审核,争取早日通过
原有主要客户的审核与测试,并取得具体采购订单,为本项目的大部分产能消化
提供保障。此外,公司还将持续开拓国内的其他生活用纸企业客户,扩大客户群
体,形成规模效应,在生活用纸包装材料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从而为新增产能
的消化提供积极保障。
    公司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并投入生
产。2022年1-6月,实现生活用纸包装薄膜材料收入837.48万元。
    2、关于“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1)下游生活用纸客户的产能扩张安排
    生活用纸设备行业总体需求旺盛,并保持稳定增长,同时随着行业优化升级
的持续进行,高端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行业需求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
是下游客户原有旧设备更新替换的需求,如原有人工设备、半自动设备更新替换
为更高端的全自动设备,另一方面是下游客户新增产能,如新建生产基地、引进
新生产线产生的新购设备需求。公司产能的扩张与市场空间的增长相匹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
面胜利,全国各地区对生活用纸的消费量都将呈上升趋势,进而对生活用纸智能
装备的需求也呈增长态势。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
年,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的产能合计占行业总产能的30.71%,
为生活用纸行业四大龙头企业。居民卫生意识的提升以及对卫生用品的需求不断
增长,下游主要生活用纸生产企业也纷纷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及扩产。
    下游主要生活用纸企业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年、%

      公司名称           现有产能              扩产产能             扩产幅度

       金红叶                       202.00                160.00               79.21



                                    5-1-8-80
           公司名称              现有产能                扩产产能               扩产幅度

           恒安集团                         149.70                   52.00                 34.74
           维达集团                         139.00                   37.00                 26.62
           中顺洁柔                          86.00                   75.00                 87.79

    注1:现有产能为2021年企业总产能,扩产产能为企业未来计划扩产产能;
    注2:2022年金红叶江苏南通基地计划新增产能53万吨/年,2023年金红叶江苏南通基地计划新增产能7
万吨/年,另外,金光集团旗下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公开的三期项目,规划有100万吨生活用纸原纸生
产能力;
    注3:恒安集团孝感生活用纸项目已于2021年签约,建成后年产能将达30万吨,2023年恒安集团计划在
广东云浮基地新增产能12万吨/年、湖南常德基地新增产能6.5万吨/年、福建晋江基地新增产能3.5万吨/年;
    注4: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在阳江高新区主要建设年产5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现代化生产基地,
总投资70亿港元。首期19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已有13万吨产能投产,基地剩余计划产能37万吨/年;
    注5:2021年1月13日中顺洁柔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华东市场未来销售增长的需求,
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新增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5.5亿元,2021年11月,
中顺洁柔在四川达州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2022年中顺洁柔河北唐山基
地计划新增产能5.5万吨/年;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六、《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5题
     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是
否签署对赌协议,是否存在以发行人为对赌对象的相关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禁
止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是否存在触发对赌协议生效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义务,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2)发行
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契约基金、信托计划、资
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收
优惠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之
第(3)问更新如下: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的经
营成果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税收优惠政策

                                            5-1-8-81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情
况如下:
    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3年12月10日,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336000146),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11月15日,发行人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6000547),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6000926),有效
期为三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料,
2022年1-6月公司企业所得税暂按15%计缴。
    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
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
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
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文件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
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
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
销。发行人报告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③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2019年全资子公司欧克机械、江西耐斯符合以上政策;2020年全资
子公司欧克机械符合以上政策。

                                 5-1-8-82
    ④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规定,发行人产品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可持续性分析
    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该政策为普遍适用性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经复审通过后,可重
新取得证书并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新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6000926),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向江西省科技厅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料,且发行
人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
业的有关规定,因此将来续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作为高
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发行人所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均属于国家支持企业或特定行业发展的长期
性政策,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各期持续存在研
发投入,因此发行人所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③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子公司欧克机械和江西耐斯随着自身业务发展,规模不断变大,自2021
年起欧克机械和江西耐斯已不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2020年公司
享受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分别为20.15万元和17.85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④增值税税收优惠
    发行人所享受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均属于国家支持企业或特定行业发展的长期
性政策,较为稳定。
    2、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662.37万元、4,131.87

                                 5-1-8-83
万元、5,603.58万元和2,364.60万元,占各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8.18%、16.75%、
24.51%和28.09%,总体上,发行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例较低,发行
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可持续性,发行
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七、《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6题
    招股书披露,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5项,均为买卖合同纠纷。请发行人
补充说明:(1)发行人在安全生产、环保、职工伤害等方面是否存在纠纷或者
潜在争议,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2)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案由、诉讼仲裁主体、请求事项、金额、案件经过/进展等;(3)发行人相关
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
分。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手段和核查方式,
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据
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第(1)问、(2)问回复更新如下:
    (一)发行人在安全生产、环保、职工伤害等方面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
争议,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3、职工伤害方面
    经本所律师检索裁判文书网、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经访谈
发行人生产部门负责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注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
培训,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生产岗位要求为职工发放工作
服、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照执行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确保因工作遭
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职工伤害相关的未决纠纷或潜在争议,不存在违反职工劳
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劳动和

                                5-1-8-84
社会保障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过该局的行政处罚;根据修水县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截至2022年8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二)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由、诉讼仲裁主体、请求
事项、金额、案件经过/进展等。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修水县人民法院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情况出具
的函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共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远东生物的合同纠纷案
    发行人于2020年2月与远东生物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发行人向远东生物
销售机器设备,合同总金额1,353.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当年交货并经双方验收
合格。
    远东生物以对发行人产品质量存在异议为由向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并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请求判令解除其与发行人签订的《销售合同》,
发行人向其返还货款838.00万元、赔偿损失100.00万元,并由发行人承担相关诉
讼费用。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发行人开立于工商银行的账户,冻结金额
为900.00万元。
    发行人就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受理远东生物诉发行人一案向江西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1年11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赣民
辖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远东生物诉发行人买卖合同纠纷由修水县人民法院
审理。2022年3月,修水县人民法院出具(2022)赣0424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原告远东生物的诉讼请求,后远东生物已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2、发行人与吾福康合同纠纷案
    发行人于2020年4月与吾福康签署了《销售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吾福康销
售机器设备,合同总金额696.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当年交货并经双方验收合格。
2021年4月,吾福康以对部分产品质量存在异议为由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其与发行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由发行人返还货款
696.00万元及逾期返还货款的利息损失、赔偿其预期利益损失416.00万元,并承
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发行人开立于工商银行

                                  5-1-8-85
的账户,冻结金额为696.00万元。
      2021年10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赣04民初81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吾福康全部诉讼请求。后吾福康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2022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赣民终103号之一《民事
裁定书》,二审法院认定应就案涉口罩机的质量问题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
在此基础上处理本案,因此裁定撤销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4
民初81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案件中,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涉及的未决诉讼标的金额合计2,05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66,048.29万元,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未决诉
讼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未决诉讼涉及的争议标
的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八、《首轮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37题
      招股书披露,公司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请说明
母子公司的业务定位,相关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2)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影响董监高任职资格的情形等。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该反
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请说明母子公司的业务定位,相关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3家全资子公司,各公司业务关系、发展定位的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设立的商业合理性                  业务关系和发展定位

                                                   用于公司精加工业务,未来将打造成精加
  1      欧克机械   公司生产加工配件业务的子公司
                                                   工平台公司

                                                   用于管理公司外贸业务,后续公司将充实
  2      江西耐斯   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子公司
                                                   业务团队,未来将打造成外贸平台公司

  3      欧克材料   公司包装材料业务子公司         作为包装材料业务的实施主体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服务,为客户提供生活用纸制造、加工、包装的全自动智能装备,各全资子

                                        5-1-8-86
公司业务与发行人形成良好互补关系,具有较明晰发展定位,公司设置相关子
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影响董监
高任职资格的情形等。
    2、江西耐斯
    江西耐斯为公司机械设备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子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成
立,其设立的目的是管理欧克科技外贸业务。报告期内,江西耐斯仅有一宗海关
处罚,具体情况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第29题”之“(二)发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回复。除此之外,江西
耐斯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江海关已出具证明确认该项处罚所涉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处罚外,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
修水县税务总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修水县税务局渣津税务分局、修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均已出具证明文件,
确认江西耐斯自成立以来在工商、质检、税务、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未受到
行政处罚。
    3、欧克材料
    欧克材料为公司生产生活用纸包装材料的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成立,
其设立目的是作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报告期内,欧克材料运作规范,且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此,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
修水县税务总局第二税务分局、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等部门均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欧克机械自成立以来在工商、质检、税
务、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各子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除江西耐斯有一处
海关处罚之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影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九、《二轮反馈意见》问题1:关于媒体质疑

                                5-1-8-87
    关于媒体质疑。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就媒体质疑作全面
检索和核实,就相关媒体质疑内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第一部分”之“一、《本轮反馈
意见》问题1:关于媒体质疑”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基于报告期和财务数
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新如下:
    自2021年9月22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律师通过网页搜索、查阅新闻等方式持续跟踪关
注媒体对发行人的报道情况。
    (一)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主要媒体报道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主要媒体报道
如下:

    日期       媒体          文章名称                          主要内容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员
                        欧克科技IPO背后逾          工情况、股权结构、营业收入等信息;
               北京商
  2022.02.10            七成员工最高学历为         提及发行人员工的整体学历水平不高、
                 报
                        高中                       家族持股100%、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以
                                                   及口罩机产品质量等情况
                        纸巾包装机供应商欧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营
                        克科技IPO:近半营          业收入、股权结构、未决诉讼、募投项
  2022.02.23   猫财经   收依赖“清风”母公         目等信息;提及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
                        司,口罩机大赚一笔         高、家族持股100%、营收增长迅速、未
                        却也陷入诉讼风波           决诉讼等情况
                        口罩业务短暂提高盈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营
               览富财   利能力,欧克科技未         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数据;提及发行
  2022.02.23
               经网     来业绩增长如何保           人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以及未决诉讼
                        持?                        等情况
                        追溯生活用纸上游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营
                        IPO:前年营收增速
               纸尿裤                              业收入、销售收入等财务数据;提及发
  2022.03.05            超两倍,这家企业凭
               关注                                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家族持股100%、
                        口罩产线大赚后前景
                                                   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等情况
                        如何?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营
                        IPO动态九成营收靠          业收入、员工情况、研发费用、未决诉
               财经网   洁柔等大客户,口罩         讼等信息;摘录了裁判文书网发行人报
  2022.03.09   资本与   机业务难持续,买卖         告期内2起已判决的诉讼;提及发行人
               公司     合同纠纷不断,欧克         客户集中度较高、业绩增长的可持续
                        科技闯关能否如愿?         性、研发费用率下降、员工学历及诉讼
                                                   等情况


                                        5-1-8-88
  日期        媒体          文章名称                           主要内容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营
                       第一大客户营收占比
                                                  业收入、股权结构、存货、募投项目等
2022.03.17   洞察IPO   约5成,口罩机业务几
                                                  信息;提及发行人业绩增长的可持续
                       近暂停
                                                  性、客户集中度较高等情况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营业收入、
                       欧克科技深市主板
                                                  毛利率、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IPO,聚焦生活用纸
2022.03.30   格隆汇                               等信息;提及发行人毛利率波动、客户
                       智能装备,依赖前五
                                                  集中度较高、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逐年提
                       大客户
                                                  升等情况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营
                       IPO观察|欧克科技口         业收入、主要客户、股权结构等信息;
             成都商
2022.04.01             罩机业务收入骤降,         提及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家族持
               报
                       还卷入多起诉讼纠纷         股、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以及未决诉讼
                                                  等情况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股权结构、
                                                  营业收入、未决诉讼、主要客户、员工
                       欧克科技IPO:研发
             Daily每                              学历、研发费用等信息;提及发行人家
2022.04.08             费率下滑、口罩机质
             日财报                               族持股比例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诉
                       量争议使业绩蒙尘
                                                  讼、员工的整体学历水平不高、研发费
                                                  率下滑等情况
                       IPO观察|欧克科技: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营业收入、
                       疫情红利褪去,逾七         研发费用、专利数量、员工学历、股权
2022.06.02   和讯网    成员工学历为高中及         结构、诉讼等信息;提及发行人业绩增
                       以下,涉多起诉讼纠         长的可持续性、员工的整体学历水平不
                       纷                         高、家族持股100%、未决诉讼等情况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营业收入、
                       欧克科技搭上口罩机
                                                  主要客户、诉讼、股权结构等信息;提
2022.06.28   IPO日报   “快车”,业绩增长
                                                  及发行人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决诉
                       是否“昙花一现”?
                                                          讼、家族持股等情况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营业收入、净
                       欧克科技搭上口罩机
             凤凰网                               利润、诉讼等信息;提及发行人口罩机
2022.07.01             “快车”云洲智能IPO
             财经                                 业务或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未决诉
                       能解决企业困境吗?
                                                              讼等情况
                                            主要摘录了招股说明书中营业收入、收
                       欧克科技靠“口罩机”
                                            入构成、诉讼、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
                       一飞冲天,但也产生
2022.09.21    市界                          产销量、前五大客户等信息;提及发行
                       大量合同纠纷|IPO
                                            人诉讼、口罩机销售收入下滑、客户集
                               观察
                                                      中度高等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二十、《二轮反馈意见》问题3:客户集中


                                       5-1-8-89
       关于客户集中。申报文件披露,发行人采取直销模式,各期前五大客户销
售占比分别为94.19%、46.34%和92.86%。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比照中国证
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38“客户集中”要求核查和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基于报
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新如下:
       (一)公司下游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征
       公司下游生活用纸领域市场集中度较高,原纸生产企业由2010年的约500家
5
    ,迅速减少到2021年的241家6。2021年综合排名前17位的生产企业的合计产能
占总产能的53.50%,销售额合计约占总销售额的56.80%7。主要龙头企业为金红
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和维达集团等,2021年上述四家企业的产能合计占行业
总产能的30.71%8。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领域,同时受产能限制,主要以服
务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等生活用纸领域龙头企业为主,公司客户主要集
中在上述龙头企业属于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客户提供生
活用纸制造、加工、包装的全自动智能装备及综合解决方案,国内外尚无与本公
司处于同一细分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包括柯尔柏集团、美国
PCMC、佛山市宝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德昌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述四家竞争对手均为非上市公众企业,亦未公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二)发行人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与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风险
       1、公司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为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等,其中恒
安集团(1044.HK)和维达集团(3331.HK)为港股上市公司,中顺洁柔(002511.SZ)
为A股上市公司,金红叶已在国内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债券。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
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年,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的产
能合计占行业总产能的30.71%,为生活用纸行业四大龙头企业。

5 数据来源于《造纸信息》(2011年第6期)刊载的《2010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保持快速发展》,作者为
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江曼霞。
6 数据来源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7 数据来源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8 数据来源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

                                          5-1-8-90
         2、发行人主要客户透明度与经营状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金红叶、恒安集团和中顺洁柔均为知名上市公司或为已在国
内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收入规模很大,经营稳定,定期披露财务报告,
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公司主要客户2019-2021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数据如
下:

                                                                       收入规模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1-6月
             生产各种卷筒卫生纸、餐巾纸、面巾纸、手
金红叶                                                   471.04     972.70        737.88    651.10
             巾纸、卫生巾及相关产品,并销售其产品。
             从事生产、分销及销售个人卫生用品的公司,
恒安集团                                                 112.00     207.90        223.74    224.93
             包括生活用纸。
             专业生产生活用纸系列产品。公司拥有“洁
             柔”、“太阳”等国内生活用纸知名品牌,
中顺洁柔                                                  43.68      91.50         78.24     66.35
             主要产品为卷纸、手帕纸、软抽纸和盒巾纸
             等。

    注:因为金红叶的生活用纸收入主要确认在其母公司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
故该表中的金红叶收入数据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
         发行人主要客户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三)发行人与客户合作的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
价原则及公允性
         1、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较长
         发行人与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等主要客户合作历史较长;其中发行
人与恒安集团和中顺洁柔从2013年开始合作,与金红叶从2015年开始合作,上述
三家公司为国内生活用纸龙头企业。
         2、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稳定性
         (1)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生活用纸生产企业和口罩生产企业,报告期内,
金红叶、恒安集团和中顺洁柔为公司稳定的前三大客户,在报告期内,三家公司
各 期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分 别 为 20,698.70 万 元 、 20,235.06 万 元 和 45,050.62 万 元 和
22,125.27万元,报告期内三年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3、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

                                             5-1-8-91
    (1)下游客户不断投资扩产及设备更新换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
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处行业处于优化升级阶段、总体需求旺盛。公司凭借多
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与生活用纸领域知名龙头企业金红叶、恒安
集团、中顺洁柔、维达集团等建立了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主要生活用纸生
产企业纷纷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及扩产,形成了对公司产品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公
司目前与下游客户关系稳定,并不断在和客户商议新的订单,公司与主要客户合
作具有可持续性。
    下游主要生活用纸企业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年、%
     公司名称          现有产能             扩产产能           扩产幅度
      金红叶                  202.00              160.00                  79.21
     恒安集团                 149.70               52.00                  34.74
     维达集团                 139.00               37.00                  26.62
     中顺洁柔                  86.00               75.50                  87.79
    注1:现有产能为2021年企业总产能,扩产产能为企业未来计划扩产产能;
    注2:2022年金红叶江苏南通基地计划新增产能53万吨/年,2023年金红叶江苏南通基地
计划新增产能7万吨/年,另外,金光集团旗下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公开的三期项目,规
划有100万吨生活用纸原纸生产能力;
    注3:恒安集团孝感生活用纸项目已于2021年签约,建成后年产能将达30万吨,2023年
恒安集团计划在广东云浮基地新增产能12万吨/年、湖南常德基地新增产能6.5万吨/年、福建
晋江基地新增产能3.5万吨/年;
    注4: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在阳江高新区主要建设年产5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
现代化生产基地,总投资70亿港元。首期19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已有13万吨产能投产,基地
剩余计划产能37万吨/年;
    注5:中顺洁柔为满足华东市场未来销售增长的需求,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
新增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5.5亿元,2021年11月,中顺洁柔在四川达
州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2022年中顺洁柔河北唐山基地计
划新增产能5.5万吨/年;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
年度报告》。
    (2)在手订单充足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手订单余额为5.31亿元,主要为抽纸生产线,
客户主要为金红叶、恒安集团和中顺洁柔,均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三大客户。随
着居民对于卫生意识的提升以及对卫生用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内生活用纸龙头
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和加大投资计划,对于发行人生活用纸智能设备需求将进一步


                                       5-1-8-92
增长,因此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四)公司与重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不会影响独
立性,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均为国内外著名生活用纸
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
体系,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具有独立性,报告期内发
行人不断拓展新客户,具备独立面对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发行人主要客户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透明度较高,不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已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在客
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发行
人与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发行人客
户集中度较高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二十一、《二轮反馈意见》问题4:关于诉讼
    关于原问题36诉讼/仲裁的补充问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
和说明:(1)更新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由、诉讼仲裁主体、
请求事项、金额、案件经过/进展等;(2)请进一步核查和说明发行人未决诉讼
/仲裁是否触及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基于报
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新如下:
    (一)更新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由、诉讼仲裁主体、请
求事项、金额、案件经过/进展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共2宗(均由发行人作为被
告),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涉诉金额   诉讼
          案由                                      诉讼请求/案件经过及进展情况
 主体            (万元)   进展
 江西远                            1、发行人与远东生物于2020年2月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发
          合同              二审
 东生物           938.00           行人向远东生物销售机器设备,合同总金额1,353.00万元,相关
          纠纷                中
 科技有                            设备已于当年交货并经双方验收合格。


                                         5-1-8-93
  原告/           涉诉金额   诉讼
           案由                                      诉讼请求/案件经过及进展情况
  主体            (万元)   进展
限公司                              2、2021年12月,远东生物以对发行人产品质量存在异议为由向
(以下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销
简称远                              售合同》,发行人向其返还货款838.00万元、赔偿损失100.00万
东生物)                            元,并由发行人承担诉讼费用,贵溪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发行人
                                    900.00万元银行存款。
                                    3、针对发行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21年11月,江西省高级人
                                    民法院出具(2021)赣民辖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远东生
                                    物诉发行人买卖合同纠纷由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4、2022年3月,修水县人民法院出具(2022)赣0424民初245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远东生物的诉讼请求。
                                    5、2022年4月,远东生物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
                                    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1、发行人与吾福康于2020年4月签署了《销售合同》,约定发
                                    行人向吾福康销售机器设备,合同金额696.00万元,相关设备已
                                    于当年交货并经双方验收合格。
                                    2、2021年4月,吾福康以对部分产品质量存在异议为由向江西
                                    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其与发行人签
                                    订的《销售合同》,由发行人返还货款696.00万元及逾期返还货
  陕西吾
                                    款的利息损失、赔偿其预期利益损失416.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
  福康生
                                    讼费等费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发行人696.00万元银行
  物科技
           合同              一审   存款。
  有限公          1,112.00
           纠纷                中   3、2021年10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
司(以下
                                    赣04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吾福康全部诉讼请求。
  简称吾
                                    4、2021年11月,吾福康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福康)
                                    5、2022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赣民终103号
                                    之一《民事裁定书》,二审法院认定应就案涉口罩机的质量问
                                    题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处理本案,因此裁定
                                    撤销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4民初81号民事判
                                    决,发回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目前正在审理过程
                                    中。



     (二)请进一步核查和说明发行人未决诉讼/仲裁是否触及影响发行条件的
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3的相关规定,对
相关诉讼或仲裁事项进行核查,分析是否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涉及主要产品、
核心商标、专利、技术等方面的诉讼或仲裁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者诉讼或仲裁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
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应在提出明确依据的基础上,充分论证该等诉讼、仲裁事
项是否构成首发的法律障碍并审慎发表意见。
     上述两项未决诉讼案件均与口罩机相关,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产品生活用纸
智能装备,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商标、专利、技术等方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
     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标的金额合计2,050.00万元。发行人未决诉讼标


                                          5-1-8-94
的金额占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和2022年1-6月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归属母公司
     项目            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      2022年1-6月营业收入
                                                                       所有者的净利润
      金额                66,048.29                   23,910.07           8,418.94
 未决诉讼标的金
                            3.10                        8.84                24.35
     额占比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未决诉讼标的金额占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2022年1-6
月营业收入和2022年1-6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较小,即使该起诉讼发
行人败诉,全额支付原告主张的金额,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发行人不满足发行条件。
    据此,本所认为,上述未决诉讼案件不不触及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不构
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二十二、《二轮反馈意见》问题6:关于预计负债
    关于预计负债,请发行人结合未决诉讼的起诉时间、判决时间以及上诉时
间,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未对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明确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基于报
告期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新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2项,未决诉讼
未计提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涉诉                                                        是否计提
  原告        被告                                      时间节点
                         金额                                                        预计负债



                                           5-1-8-95
                               立案时间       一审判决   上诉时间   目前阶段     2022年6月末
                                                                    二审尚未
远东生物   发行人    938.00    2021-01         2022-03   2022-04                     否
                                                                      判决
                                                                    于2022年8
                                                                    月发回重
 吾福康    发行人   1,112.00   2021-04         2021-10   2021-11                     否
                                                                    审,正在审
                                                                      理中



    (一)发行人未对远东生物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2020年2月与远东生物签署《销售合同》,约定
发行人向远东生物销售口罩机等设备。设备交付验收后,远东生物以对部分口罩
机质量存在异议为由向贵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其与发行人
签订的《销售合同》,由发行人向其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并由发行人承担相关
诉讼费用。贵溪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立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
月出具(2021)赣民辖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上述诉讼案件交由修水县人
民法院审理。
    经查阅发行人提供的设备验收文件并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上述设备出厂
前,远东生物派遣业务代表至发行人现场验收产品,确认产品合格后签署《设备
出厂验收合格单》。发行人上述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于2021
年11月出具说明,认为发行人与远东生物合同纠纷案很可能会胜诉,大概率不存
在返回货款及赔偿损失。因此,发行人判断上述诉讼案件胜诉可能性较大,故在
2022年6月末未计提预计负债。
    2022年3月,修水县人民法院出具(2022)赣0424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远东生物的诉讼请求。上述判决情况印证了发行人在2021年末的判断,
故在2022年6月末未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2022年4月,远东生物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上述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二)发行人未对吾福康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2020年4月与吾福康签署了《销售合同》,约定
发行人向吾福康销售KN95口罩机。设备交付验收后,因对口罩机质量存在异议,
吾福康于2021年4月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


                                          5-1-8-96
其与发行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由发行人返还货款及逾期返还货款利息损失、
赔偿其预期利益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2021年10月,江西省九江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赣04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吾福康的诉讼
请求。2021年11月,吾福康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赣民终103号之一《民事裁定
书》,二审法院认定应就案涉产品的质量问题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在此基
础上处理本案,因此裁定撤销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4民初81
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经查阅发行人提供的设备验收文件并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设备出厂前,吾
福康派遣业务代表至发行人现场验收产品,确认产品合格后签署《设备出厂验收
合格单》。同时,发行人上述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于2022
年8月出具说明,其认为一审发行人已经胜诉,重审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大概率
不存在返回货款及赔偿损失。发行人据此判断重审胜诉可能性较大,故在2022
年6月末未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相关诉讼案件代理律师
出具的说明,发行人预计上述诉讼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不符合预计负债
的确认条件,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
合理性。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相关诉讼事项均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二十三、《二轮反馈意见》问题7:关于资金流水
    关于资金流水核查,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包括主体
范围、重要性水平、核查比例、分红资金使用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明确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对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基于报
告期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新如下:
    (一)资金流水主体范围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5-1-8-97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开立或控制的共计157个银行账户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主体名   与发行人关系/    核查银行账
序号                                                       资料获取情况
         字/名称        职务           户数量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企业信用报
 1      欧克科技       发行人            22
                                                          告、银行开户清单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企业信用报
 2      欧克机械       子公司             2
                                                          告、银行开户清单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企业信用报
 3      江西耐斯       子公司            15
                                                          告、银行开户清单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企业信用报
 4      欧克材料       子公司             2
                                                          告、银行开户清单
                    实际控制人、董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5       胡坚晟                          11
                        事长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6       李燕梅      实际控制人          13
                                                            水情况的说明
                    实际控制人、董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7       胡甫晟                          14
                      事、总经理                            水情况的说明
                    实际控制人胡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8       付调凤                           5
                      甫晟的配偶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9       袁汉宁         董事              6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0       霍勇          董事              6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1      谢水根      监事会主席           6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2       付金          监事              7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3       罗祯      职工代表监事          7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4      曹小兵       副总经理            2
                                                            水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秘书、财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5      李志辉                           8
                        务总监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6      胡海华      采购部部长           4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7      刘超才     核心技术人员          7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8      徐文文     核心技术人员          6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19      周怡路     证券事务代表          6
                                                            水情况的说明


                                     5-1-8-98
                             前职工代表监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20         卢海林                             2
                                   事                                水情况的说明
                             前职工代表监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21         吴晶晶                             2
                                   事                                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关于银行流
    22         胡清妮            出纳             4
                                                                     水情况的说明
                   合计                         157



           (二)资金流水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
           1、本所律师结合发行人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及资金流水情况确定上述法人
   主体的资金流水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为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或20万美元以
   上的资金收支。
           除发行人自身及各主体之间银行划转以外,发行人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人民
   币或20万美元以上的收入主要为销售货款、银行贷款等,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人
   民币或20万美元以上的支出主要为采购原材料、购买土地房产、偿还贷款、股东
   分红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
   置、对外投资等相匹配。
           2、本所律师结合当前修水县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公司员工的工资收入
   等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上述个人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核查金额重要
   性水平为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资金收支。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5万元以上的资金收支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笔金额在
核查对象      与发行人关系        资金类型       总金额    5万以上的      资金主要来源或用途
                                                             总笔数
                                                                        主要为亲属间往来、股权
                                  资金流入      1,153.29       10
             实际控制人、董                                             转让款等
 胡坚晟
                 事长
                                  资金流出       346.19        3         偿还房贷、亲属间往来

                                  资金流入      3,166.77                主要为分红款项、开办培
 李燕梅        实际控制人      资金流入(剔除                  35       训取得收入、亲属间往来、
                                                 766.77
                                 分红后)                               理财产品赎回等



                                             5-1-8-99
                                                        单笔金额在
核查对象   与发行人关系       资金类型       总金额     5万以上的      资金主要来源或用途
                                                          总笔数
                                                                     主要为亲属间往来、购买
                              资金流出       1,803.56       24
                                                                     保险产品、理财资金等
                              资金流入       1,798.21
                                                                     主要为分红款项、股权转
                            资金流入(剔除                  17
           实际控制人、董                     198.21                 让款、大额存单收益等
 胡甫晟                       分红后)
             事、总经理
                                                                     购买保险产品、亲属间往
                              资金流出        110.55        8
                                                                     来、购买停车位
                                                                     亲属间往来、定期存款收
                              资金流入        161.75        11
           实际控制人胡甫                                            益
 付调风
             晟的配偶                                                购买保险产品、购买小区
                              资金流出        105.45        8
                                                                     车位
                                                                     主要为差旅借支、费用报
                              资金流入        186.83        14
                                                                     销、奖金发放等
 袁汉宁    董事、副总经理
                                                                     支付家庭装修款、个人消
                              资金流出        78.90         4
                                                                     费等
  霍勇     董事、副总经理     资金流入        40.00         2            银行发放房贷款
                                                                     银行发放房贷款、奖金的
                              资金流入        49.74         4
 谢水根      监事会主席                                              发放
                              资金流出        49.00         4              支付购房款
                                                                     赎回理财产品、亲属间往
                              资金流入        44.96         8
                                                                     来
  付金         监事
                                                                     购买理财产品、亲属间往
                              资金流出        80.42         7
                                                                     来
                                                                     收回借款、朋友还借款、
                              资金流入        97.51         18
                                                                     亲属间往来、投资收益
  罗祯     职工代表监事
                                                                     亲属间往来、朋友借款、
                              资金流出        90.81         13
                                                                     理财资金、信用卡还款
 曹小兵      副总经理         资金流入        13.53         2              奖金的发放
                              资金流入        15.32         2        奖金的发放、朋友还借款
           董事会秘书、财
 李志辉                                                              朋友借款、归还银行贷款、
               务总监         资金流出        21.05         3
                                                                     亲属间往来
                                                                     主要为朋友还借款、奖金
                              资金流入        37.87         6        的发放、个人二手车出售
 胡海华      采购部部长
                                                                     等
                              资金流出        30.00         1               朋友借款
                              资金流入         6.80         1              亲属间往来
 刘超才    核心技术人员
                              资金流出        13.29         1             购买小区车位
                              资金流入           /          /              无大额资金
 徐文文      核心技术人
                              资金流出           /          /              无大额资金


                                         5-1-8-100
                                                               单笔金额在
核查对象      与发行人关系         资金类型        总金额      5万以上的         资金主要来源或用途
                                                                 总笔数
                                                                               主要为银行发放房贷款、
                                   资金流入        1,230.97           47       亲属间往来、朋友借款、
 周怡路       证券事务代表                                                     朋友还借款等
                                                                               主要为支付购房款、亲属
                                   资金流出        1,168.12           35
                                                                               间往来、朋友借款等
 卢海林                            资金流入            /              /              无大额资金
             前职工代表监事
 (注)                            资金流出            /              /              无大额资金
 吴晶晶      前职工代表监事        资金流出          6.00             1              亲属间往来
                                   资金流入         12.00             1              亲属间往来
 胡清妮           出纳
                                   资金流出         12.00             1              亲属间往来

       注:卢海林与吴晶晶分别于2020年12月以及2021年3月辞任职工代表监事,故该2人
   仅提供任职期间的银行流水。

           发行人3名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起才在发行人处任职独立董事。考虑到流
   水查询涉及个人隐私,因此独立董事未提供银行流水,发行人向独立董事正常支
   付工作津贴,除此之外,发行人与独立董事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或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5万元以上的资金收支具体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                 项目             笔数              金额                   情况说明
                             亲属间往来       2                914.78      来源于李燕梅的分红款910万
                          定期大额存单
                                              1                     5.46               -
                              收益
                                                                           收胡霞群58.8万、胡敏慧27.6
              资金流入
                             股权转让款       4                212.40      万欧克科技股权转让款;收江
 胡坚晟                                                                    西耐斯股权转让款126万元
                              奖金发放        3                    20.65               -
                                合计          10              1,153.29                 -
                              偿还房贷        1                314.78       来源于李燕梅分红款310万
              资金流出       亲属间往来       2                    31.41               -
                                合计          3                346.19                  -
                              分红款项        1               2,400.00          欧克科技分红款
                          定期大额存单
                                              2                     5.97               -
 李燕梅       资金流入        收益
                          投资培训班取
                                              10               323.95                  -
                            得收入


                                               5-1-8-101
核查对象                项目            笔数          金额                   情况说明
                          亲属间往来     8               253.41                  -
                         闲置资金储存    1                   55.00
                           奖金发放      4                   20.00               -
                           理财产品      5                   83.24        本金赎回及收益
                         股票账户转入    2                   10.20               -
                               投资款    1                   10.00   注销广州欧克公司收回款项
                           朋友还款      1                    5.00               -
                               合计      35             3,166.77                 -
                          亲属间往来     2               914.78             转给胡坚晟
                         购买银行理财
                                         11              245.00                  -
                             产品
                          亲属间往来     4               321.80                  -
             资金流出
                           保险产品      4               266.00                  -
                          购买停车位     2                   50.90
                           个人消费      1                    5.08
                               合计      24             1,803.56                 -
                           分红款项      1              1,600.00          欧克科技分红款
                                                                     收39.2万胡霞群、18.4万胡敏
                          股权转让款     4               141.60      慧欧克科技股权转让款;收江
                                                                     西耐斯股权转让款84万元
             资金流入
                         定期大额存单
                                         10                  36.61               -
                             收益
 胡甫晟                    奖金发放      2                   20.00               -
                               合计      17             1,798.21                 -
                           保险产品      3                   30.00               -
                          亲属间往来     4                   55.10               -
             资金流出
                          购买停车位     1                   25.45
                               合计      8               110.55                  -
                          亲属间往来     10              160.68                  -
             资金流入    定期存款收益    1                    1.07
                               合计      11              161.75                  -
 付调凤
                           保险产品      7                   80.00               -
             资金流出     购买停车位     1                   25.45               -
                               合计      8               105.45                  -

          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资金流水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况,资金收支
  主要为分红款项、理财产品、亲属间转账转往、偿还贷款等。
          (三)分红资金使用情况


                                          5-1-8-102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共实施过一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4月30日,
欧克有限股东会同意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分配金额为5,000万元,根
据各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21年1月,发行人已为股东全额代扣代缴纳了上
述分红个税1,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当时时点的股东李燕梅、胡甫晟取得分红款后,
其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金额(税
 股东姓名       身份                                     主要资金流向及用途
                                 后)
                                                             定期大额存单、银行理财、
                                                1,903.00
                                                                     活期存款
  李燕梅      实际控制人       2,400.00
                                                310.00              偿还贷款
                                                187.00        个人消费、亲属间往来
            实际控制人、总
  胡甫晟                       1,600.00         1,600.00     定期大额存单、活期存款
                  经理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的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
不存在重大异常,分红款项主要用于定期大额存单、银行理财、活期存款和偿还
贷款。

    据此,本所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
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
的情况;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
对外投资等相匹配;发行人不存在大额现金收付情况,亦不存在大额现金销售
或现金采购的情形;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不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
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中不
存在异常且无合理解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
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况。


    二十四、《告知函》问题7:关于外协加工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产品生产加工以自制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报
告期,发行人外协加工金额分别为 222.27万元、356.01万元、248. 69万元,占主
要原材料采购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1.61%、1.57%、1.11%。报告期与发行人委外


                                    5-1-8-103
加工合 作的外协厂商家数分别为43家、50家、57家,其中位于广东的外 协厂
商家数占比分别为67.44%、60.00%、57.89%。请发行人:(1)结合外协厂商
管理制度情况,说明外协厂商选择标准、流程以及涉及的工艺环节,是否涉及
发行人核心技术;(2)结合委外厂商加工生产规模、技术条件等因素,说明发
行人委外厂商家数众多的原因及合理性,如存在同一工序委托多家外协厂商加
工生产,请说明原因;(3)说明委外加工产品和加工环节是否存在较重环境污
染,发行人是否存在转移相关环境保护责任的 情形;(4)说明委外厂商多位
于广东的原因,与发行人及董监高是否存在持股或其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
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潜在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
计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复。基于报告期
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第(2)问更新如下:
     (二)结合委外厂商加工生产规模、技术条件等因素,说明发行人委外厂
商家数众多的原因及合理性,如存在同一工序委托多家外协厂商加工生产,请
说明原因。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委外厂商出具的说明,主要委外厂商的生产
规模及技术条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外协     当年外协采   外协厂商当   占外协厂商当
  期间           外协厂商名称
                                         工艺        购金额      年销售规模    年收入比例

          广东光束热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喷涂碳化
                                                      66.19         750           8.83
                       司              钨、硬化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37.67         360          10.46

 2022年                                机加件加
           广州市秦发工艺品有限公司                   26.68         200          13.34
 1-6月                                    工

             佛山市炫科机电有限公司      喷砂         12.23         185           6.61

                                       机加件加
          东莞市全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29         140           7.35
                                          工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59.02        450.00        13.12
 2021年   广东光束热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喷涂碳化
                                                      47.80       1,000.00        4.78
                       司              钨、硬化




                                        5-1-8-104
                                         主要外协     当年外协采   外协厂商当   占外协厂商当
  期间           外协厂商名称
                                           工艺        购金额      年销售规模   年收入比例

          佛山市南海区圆锋金属热处理
                                          热处理        23.77       3,500.00        0.68
                   有限公司

                                         喷涂碳化
          广东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2.39       2,000.00        1.12
                                         钨、硬化

            佛山市炫科机电有限公司         喷砂         15.59        385.00         4.05
          广州汇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电气集成       75.93       5,800.00        1.31
                                         喷涂碳化
          广东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4.93        400.00        13.73
                                         钨、硬化
 2020年
            湘潭九华热处理有限公司        热处理        48.15       1,800.00        2.67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38.44        600.00         6.41
             江西万圆砂轮有限公司          喷砂         31.74       1,200.00        2.64
               湘潭市羊古电镀厂            电镀         38.71        630.00         6.14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辊类雕刻       30.67       6,000.00        0.51
             江西万圆砂轮有限公司          喷砂         30.04       1,000.00        3.00
 2019年
          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已更名为   喷涂碳化
                                                        22.41       6,600.00        0.34
          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钨、硬化

            湘潭九华热处理有限公司        热处理        16.93       1,600.00        1.06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二十五、《告知函》问题9:关于信息披露
    申报材料中多处披露发行人与维达集团建立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
内,来自维达集团的新增订单分别为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请发行人:结
合来自维达集团订单及收入确认的金额及占比情况,说明将维达集团与金红叶、
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等共同披露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原因与合理性,相关信息
披露是否存在误导。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
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复。基于报告期
和财务数据更新,本所律师对本题回复更新如下:
    2、发行人将维达集团与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等共同披露为主要客
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与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以及维达集团的合作历史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与金红叶、恒安集团、中顺洁柔和维达集团等主

                                          5-1-8-105
要客户合作历史较长,其中公司与维达集团从2012年开始合作,与恒安集团和中
顺洁柔从2013年开始合作,与金红叶从2015年开始合作。发行人与维达集团的业
务往来已具有10年的合作历史,自2012年以来,每年都有来自维达集团的销售收
入,从未中断。2012年至2018年期间,发行人对维达集团累计销售金额为5,821.0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维达集团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新增订单                    -          250.00            250.00                       -
占新增订单比例                 -               0.59              1.11                    -
 确认收入金额              9.93           475.82            140.76                42.88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4                0.85              0.27                 0.19

    除上述事项外,本所律师关于该问题的其他回复意见未发生变化。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壹式肆份,叁份交发行人报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和机
构,壹份由本所留存备查,均由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盖章页)




                                   5-1-8-106
5-1-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