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第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2018-07-13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宗申动
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于2018年7月6日收到贵公司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经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与关联方签署网络交易服务框架协议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本次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
交易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重新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内容上没有实质性修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与原合同核
心条款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网络交易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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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网络交易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
因为,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网络交易服务框架协议的事项,并提交公司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进、王仁平、马东立
2018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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