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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关于拟出售浚县风电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2018-12-19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8-5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浚县风电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
拟以公开转让方式出售其持有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浚县风电”)
51%股权,并按照不低于评估值 1,576.92 万元挂牌。
    ●交易对象及交易金额尚未确定,后续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 8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若干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投资设
立若干风电项目公司的公告》(临 2017-53 号),其中新能源公司与景成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简称“景成公司”)合资设立浚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淇县豫
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1%:49%,用于申报鹤壁淇县、鹤壁浚县 2 个
风电项目。
    新能源公司在申报浚县风电项目时,当地政府提出欲取得项目开发权,需配
套投入 3,000 万元建设标准化厂房。鉴于该厂房建设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主业
方向,公司及新能源公司无法满足该条件。
    经与景成公司协商一致,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2018 年第 8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浚县风电项目公司股权议案》,决定公司
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以公开转让方式
出售其持有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1%股权,并按照不低于评估值
1,576.92 万元挂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售标的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 出售标的:新能源公司持有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2. 公司注册地:河南省鹤壁市浚县。
    3. 股权结构:新能源公司 51%:景成公司 49%。
    4.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新能源公司尚未出资。
    5.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新能源项
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6. 财务情况: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64.4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364.4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0.0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092.10
万元,增值额为 3,092.10 万元。
    7. 权属情况:公司未对浚县风电提供担保;浚县风电不存在抵押、质押情
况;有关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等情形。
    8. 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为浚县风电垫付的前期费用(184 万
元)、地方政府收取的保证金(200 万元)以外,新能源公司无其他出资。经新
能源公司与景成公司协商,景成公司承诺:一是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是承担上
述前期费用和保证金。
    (二)评估情况
    新能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聘请河南求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河
南求实”)对其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根
据河南求实出具的《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
告》(豫求实评报字〔2018〕第 102 号),浚县风电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 3,092.10 万元,增值额为 3,092.10 万元。新能源公司按 51%股权比例对应
股权价值为 1576.92 万元。
    三、标的出售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

                                     2
《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程》(豫国资产权﹝2005〕49 号)等规定:
    1. 交易方式:本次股权转让拟通过具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公
开征集受让方,若产生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拍卖方式进行;经
2 次及以上公开征集受让方只征集到 1 个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2. 定价原则:根据“首次披露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披露期满未征
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可降低 90%重新披露”的政策规定,拟按照不低于评估值挂
牌。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鉴于新能源公司尚未出资,本次交易若能完成,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
积极影响。
       2. 由于采用公开转让方式,交易对象及交易金额尚未确定,后续交易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 8 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河南求实《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浚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
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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