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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0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
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Jumbo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赤湾港航(香港)有
限公司、招商局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香港)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
立招商局海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
下简称“招商海南”)作为各方在海南省的重要投资平台。招商海南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5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52,500 万元(占招商海南
注册资本的 15%)。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本着平
等互利的原则合作出资,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关联交易不会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健龙、张立民、张志学、梁斌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