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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17-07-13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
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叶月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公
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体
委员选举,一致同意推选梁晓东先生、邱金倬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一职。梁晓东先生、邱金倬先生将与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叶月恒女士、吕锦梅女士、陈学操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
候选人简历:
    叶月恒,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
中共党员。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物流总监,2011 年 4 月
至 2014 年 3 月任公司运营副总裁助理,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总裁助理,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总裁助理、营养品经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叶月恒
持有本公司 1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0%)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月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