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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7-1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浙江新和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讨论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的履历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胡柏剡先
生为总裁,石观群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任财务负责人,王学闻先生为副
总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韩灵丽             黄 灿             金赞芳            朱剑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