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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调整。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
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对2019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
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
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
6号)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
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
值。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
确认的信用损失。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
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
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
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
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
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
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
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
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
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