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19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8,532,7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5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2、本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448,532,798
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532,7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5.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448,532,798 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583,092,637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17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
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
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0*****381 章卡鹏
3 01*****095 张三云
4 00*****454 谢瑾琨
5 00*****912 罗仕万
6 00*****134 叶立君
7 00*****100 郑福华
8 01*****539 施加民
9 00*****096 蔡礼永
10 00*****915 张祖兴
11 00*****754 沈利勇
12 01*****258 洪 波
13 00*****907 徐明照
14 01*****436 许先春
15 00*****881 冯永敏
16 00*****435 余吕德
17 00*****025 卢立明
18 01*****754 张 云
19 01*****786 郑 阳
20 01*****562 金祖龙
21 01*****157 张玉明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981,893 20.51 27,594,568 119,576,461 20.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550,905 79.49 106,965,271 463,516,176 79.49%
三、总股本 448,532,798 100.00 134,559,839 583,092,637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 583,092,637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6 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51 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项婷婷、黄志强
咨询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