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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等有关要求,勤勉尽责,依法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
    解锁、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其中两次为现场会议,四次为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召开
                         届次                                  议题
号       日期                         方式
                                             (1)《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1     2018-4-12                       现场   (4)《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次会议
                                             (5)《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2     2018-4-25                       通讯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3     2018-5-15                       通讯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六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4     2018-8-16                       现场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
5     2018-9-13                       通讯
                   八次(临时)会议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6     2018-10-25                      通讯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次(临时)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
    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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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高管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较为完善,并且有效
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
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状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
运作规范、有效,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能有效防范财务经营风险,而且资金状况
良好,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或资产流失状
况。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
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18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4、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银行理财业务投资事
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短期的银行理财业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理财金额高峰时点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决策与投资程序合规、有效。
    6、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
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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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77 名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全体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项考核
指标满足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不存在违规
解锁情形。
    8、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2018 年,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制度要求,综合考虑自身盈利状况、发展阶段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
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
分配方案,并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依法对董事和高管日常履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其履行
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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