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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邦健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14华邦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8-03-23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0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 华邦 0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14 华邦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金额过半数以上表决
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2015 年 10 月 12 日,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健康”、
“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更名涉及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司名称由“华
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不
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
对公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
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
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关于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
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
参见附件四)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6、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
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7、全体于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持
有华邦健康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华邦健康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及本期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外的债券持有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2、会议时间:2018 年 4 月 17 日 16:00 至 17:00

    3、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 69 号华邦健康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9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
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华邦健康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②华邦健康控股股东及华邦健康的其他重要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华邦健康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
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如由负责人出席,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如由本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
账户卡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
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法人/非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
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
证明文件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

    5、登记时间:

    2018 年 3 月 23 日 9:00 至 2018 年 4 月 9 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
外),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张海安、孔辉焕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3)债券发行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 69 号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联系人:陈志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
附件三)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3、每一张“14 华邦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金额过半数以上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
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和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
应列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
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及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
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召集人负责上述公告事宜。

     五、其他事项

     1、全体于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持
有华邦健康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华邦健康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及本期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外的债券持有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与会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二:“14 华邦 01”(债券代码:112208)参会回执

附件三:“14 华邦 01”(债券代码:112208)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
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决定拟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根据《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以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3,750.00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
行总股本的 1.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在此
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
就“14 华邦 01”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提请华邦生命健康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同意: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14 华邦 01”项下的债务,亦不要求公司就“14 华邦 01”提供额外担保。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2 日
附件二


             “14 华邦 01”(债券代码:112208)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             将亲自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华邦生命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




    “14 华邦 01”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4 华邦 01”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4 华邦 01”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附件三:


                “14 华邦 01”(债券代码:112208)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持有数量(面值 100
    证券账户
                                                 元为一张)

   委托代理人                                     委托日期        2018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表决票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
前清偿债务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
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邦生命健康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机构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

                                会议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公司
                                                             请在相应方
  1      提前清偿债务及
                                                              框内画√
         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如本投票代理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投票代理委托
书为准,本投票代理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