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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邦健康: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2019-04-1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运营的效率与

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为目标,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开展了全面的自我评估,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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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控

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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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对子公

司的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

资金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人员管理、投

资和运营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

理、对外担保业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治理结构

    公司有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制度,制定了包括《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8 年公司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和

更新:《总经理工作规则》、《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规则》、《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公

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之后均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2、组织架构

    公司已设立较为完善的组织控制架构体系,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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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控制流程,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并已明确界定各职能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相应的

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董事会执行股

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依

法设置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下设委员会主要负责:①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②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重大

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公司财务信息的审核监督和核查工作;③负责对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④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以上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分别就公司相关业务的决

策方面履行职责。同时公司设立了独立于财务部的内部审计部门,不

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评

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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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管理,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从公司治

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

管理与控制。

    2018 年公司重新修订了《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面预算

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

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考核制度》、《向控股子公司推荐、委派人员

管理制度》、《华邦学院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规则》等一系列制

度。明确了对子公司在规范运营、人力、财务、资金及对外担保、投

资管理及资产处置、信息披露、内审监督、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并在日常管理中得到有效实施,对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防范内控

风险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以上制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委派财务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有效监管。财务方面,公司根据

《财务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考核制度》,实行由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委派的管理体制,该制

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控制投资和财务

风险。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

和监督,及时掌握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公司利用财务信息软件及业

务直报系统,能及时了解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各项指标,不仅

有利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监控,而且有利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作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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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性调整和指导。

    此外,控股子公司定期通过直报系统报送各类生产经营信息。公

司规定控股子公司每月按时上报生产经营简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简报及时进行分析,检查、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管理状

况,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4、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账面资产和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公司切实实行了会计人

员岗位责任制。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

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

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

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5、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

税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 年修订和颁布了《财务管

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制度》和《资产减值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等财务内控制度。公司按业务流程设置权限,形成严密的会计监控体

系,符合企业内控需要,并制定了较为明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

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使公司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各种交

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适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账

户,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6、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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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

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和财政部等对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

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

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

并于 2018 年修订了《资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资金管理体系。通过资金集中

管理模式,运用资金管理信息化技术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充分保障了公司资金安全、高效,促进了公司稳健、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

私设银行账户等。

    7、募集资金使用控制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报告

期内经董事会批准改变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按专户存储管

理,用于承诺及按规定变更的项目,符合内控要求。

    8、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

项的审批权限,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并于本年度修订更新了《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公司和股东权益。

    9、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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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8 年修订更新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的批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要求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在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应回避表决。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审批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10、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2018 年修订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使公司总部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管理层与员工之间能够进行

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

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

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11、销售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

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

容作了明确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比照

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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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

回收率列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销售部门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客户

信用评估体系,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

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

    12、采购内部控制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

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

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

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对采购与付款业

务的控制安全有效。通过优化供应商结构,加强供应商管理与质量控

制,以降低采购成本。

    13、在建工程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并实施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梳理了各个环节可能

存在的风险点,规范了工程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流

程。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预

算编制与审核、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

设全过程的监控,实行问责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

全。

    14、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审部配备了专职的内审人员,内审部开展工作不受

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本年度重新修订完

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管理规则》,推进内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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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化和规范化,保持内审部的独立性及专业性。公司内审部门遵循

独立、客观、审慎、廉洁、保密的原则,专门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每次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

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

正常进行。内审部着重加强对下属控股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

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对集团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和评估,根据执行反馈情况进行合理修改。集团各项制度颁布之后得

到了较为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监

督、控制和指导作用,为公司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提供了保

证。

    15、人员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建有《人事管理制度》,对员工录用、培训、特殊岗位

员工保证、考勤、加班、请休假、劳动保护、员工奖惩、保险及福利

待遇、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内部有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

评价体系》并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严格按照

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构发

放奖金;已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吸引并留住人才发挥

了重要作用,形成了员工聘用、考核、奖惩、晋升、培训、淘汰等一

系列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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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3%

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2)营业收入的 1.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3%

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5%。

    注:如同属上述两个指标的缺陷衡量范围,采用孰低原则;上述

指标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

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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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3)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

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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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七、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

                             13
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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