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健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9035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发出。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
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3,117,9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617%。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
议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议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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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0.2717%;反对 5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2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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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0.2717%;反对 5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2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02,521,775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11%;反对 596,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0.2717%;反对 5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2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 2018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关于公
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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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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