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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邦健康: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19-06-11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12208、112270      债券简称:14华邦01、15华邦债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债券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2 日
   最后交易日:2019 年 6 月 12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6 月 13 日
   债券兑付兑息日:2019 年 6 月 13 日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发行
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4 华邦 01”、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08)至 2019 年 6 月 13 日期满 5 年。根据《华
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华
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
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支付 2018 年 6 月 13 日至 2019 年 6 月 12 日期间的利
息 6.58 元(含税)/张和本期债券本金,凡在 2019 年 6 月 12 日(含)前买入并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6 月 1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4 华邦 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 华邦 01(112208)
    3、发行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5、债券面额: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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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年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为 6.58%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
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起息日:2014 年 6 月 13 日。
    10、付息日: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1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6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2、担保情况:无担保债券。
    13、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14 华邦 01”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14 华邦 01”的票面利率为 6.58%,每手 “14 华邦 01”(面值人民币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5.8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本息合计人
民币 1,065.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52.64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52.6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手(面值
人民币 1,00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人民币 1,065.80 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本次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2 日

                                                                          2
    2、本次兑付兑息除息日:2019 年 6 月 13 日
    3、本次兑付兑息日:2019 年 6 月 13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 华邦 01”持有人。2019 年 6 月 12 日
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6 月 12 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
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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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14 华邦 01”本次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 69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 6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联系人:彭云辉
联系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2、主承销商: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联系人:孔辉焕、龚婧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3、托管人
名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联系人:车军
联系电话:0755-25938043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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