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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豪润达: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2017-11-0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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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冬雷      李华亭        王晟



                     李占英      陈剑瑢         杨燕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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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68,32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
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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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德豪润达、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发行对象、发行特定对象、认购
                               指   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方、认购对象
                                    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豪润达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368,320,000 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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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LEC-TECH INTERNATIONAL CO., LTD.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公司股票代码:002005

    成立时间:1996 年 5 月 14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 1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 1 号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号码:0756-3390238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electech.com.cn

    公司电子信箱:002005dongmi@electech.com.cn

    法定代表人:王冬雷

    董事会秘书:邓飞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电机、电子、轻工产品、电动器具、自动按
摩设备、健身器械、烤炉、厨房用具、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半导体
LED 照明、半导体 LED 装饰灯、太阳能 LED 照明、LED 显示屏系列、现代办公
用品、通讯设备及其零配件(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需主管部门审批方可生产的
设备);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器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
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LED 芯片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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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有关的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1、2016 年 12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2017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 号),核准德豪润达本次非公开发
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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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99,977,6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969,099,846.04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7 年 10 月 19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7)
第 6050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海通证券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
资 金 人 民 币 1,999,977,600.96 元 , 其 中 , 获 配 的 投 资 者 缴 纳 的 申 购 款 人 民 币
1,999,977,600.00 元,溢缴款 0.96 元。

     2017 年 10 月 19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29,245,283.01 万元后的资金 1,970,732,316.99 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内。

     2017 年 10 月 1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698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上述人民币 1,970,732,316.99 元,扣除公
司自行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32,470.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099,846.04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368,320,000 元 , 余 额 人 民 币
1,600,779,846.04 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已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
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已经在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受理本公司
就本次增发股份提交的相关登记材料。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本次发行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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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3、发行数量:368,320,000 股。

    4、发行价格:5.43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0%和发行申购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110.23%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77,600.00 元,发行费用共计
30,877,753.9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9,099,846.04 元。

    6、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各发行对象的申购和配售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 8:30 至 11:30 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期间共回收
申购报价单 1 份,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
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2017 年 10 月 17 日 14:30 至
17:30 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期间共回收申购报价单 4 份,经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见证,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
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

    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
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数总
量不超过 36,832 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5.43 元/股,发行对象总数不超过 10 名。

    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本公司经与保荐机构协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为 5.43 元/股,发行数量为 368,32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77,600.00 元。

    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按照认购数
量从大到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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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股数
           询价机构名称                                                      保证金       保证金
号                              (元/股) (万元)          (万股)
                                                                           (万元)     (万元)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          47,720     8,788.2136
2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3          45,000     8,287.2928      4,000         4,000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3          40,000     7,366.4825      4,000         4,000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3          38,730     7,132.5966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          28,560     5,259.6685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占发
                                申购                                                        行后
序                              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数量       总股
             机构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元/       (元)                             (股)       本比
                                股)                                                         例
                                                                                            (%)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     477,200,000     477,199,998.48     87,882,136       4.98
2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3     450,000,000     449,999,999.04     82,872,928       4.70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3     400,000,000     399,999,999.75     73,664,825       4.17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3     387,300,000     387,299,995.38     71,325,966       4.04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     285,600,000     285,477,607.35     52,574,145       2.98

     最终获配投资者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
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前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承销商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需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核
查,该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为一般法人,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综上所述,前述最终配售对象不在《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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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均已承诺:“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
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或其所管理的产品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定增股
份。”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58,060.7669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9 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层—18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有效期至 2019 年 03 月
10 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
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7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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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9 日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 1599 号(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国庆

    经营范围:投资再投资、新办及控股并购企业;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受托资
产管理(须经批准);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的投资开发与孵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征用
中介;受托土地整理开发(仅限集体所有制土地);拆迁户安置及补偿;卫生保洁及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58,8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9 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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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7,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7 日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关联关系核查及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海通证券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
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风   风险等级是    是否已进行产品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险承受等级      否匹配        风险警示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3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不适用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二)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民生定增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1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3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丰庆 219 号资产管理计划

    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了上述各认购对象的股权状况、认购产品的资产委托
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信息,确认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上述
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
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各认购对象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在规定时
间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上述发行对象和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
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若发行人未来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进行重
大交易,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如实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保荐代表人:     张博文、彭博

    项目协办人:     张敏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2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联系电话:        021-23219483

   传真:            021-63411312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张炯

   经办律师:        麻云燕、饶春博、梁晓华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        0755-88265288


   传真:            0755-88265537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      杜小强、张海兵

   办公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 2099 号安广世纪大厦 15 楼

   联系电话:        0756-2166662


   传真:            0756-2166211


(四)验资机构



                                      13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     杜小强、张海兵

办公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 2099 号安广世纪大厦 15 楼

联系电话:       0756-2166662


传真:           0756-2166211




                                  14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396,400,000 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1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292,356,800            20.94
  2       吴长江                                            130,000,000              9.31
  3       王晟                                                34,406,400             2.46
  4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480,794             1.32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824,000             1.13
  6       杨君                                                 9,345,200             0.67
  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8,700             0.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
  8                                                            7,214,957            0.52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153,987            0.51
 10       周麦中                                               6,580,500            0.47


(二)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017 年 10 月 24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受理登记托管手续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1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16.57     292,356,800      100,000,000
 2      吴长江                                     7.37     130,000,000      130,000,000
        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
 3      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5 号              4.98      87,882,136       87,882,13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0      82,872,928       82,872,928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      陕国投聚宝盆 5 号证券投资集合              4.17      73,664,825       73,664,825
        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
 6      —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3 号集合              4.04      71,325,966       71,325,966
        资金信托计划

                                          15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持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
 7      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2.98        52,574,145       52,574,145
        10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      王晟                                              1.95        34,406,4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9                                                        1.13        19,911,988                 -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0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6        18,683,349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96,4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68,32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764,72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30,000,000              16.47              598,320,000            33.90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166,400,000              83.53            1,166,400,000            66.10

       股份总数        1,396,400,000           100.00               1,764,72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
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
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开拓 LED 倒装芯片市场,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有
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并进一步成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重要保障。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16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
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
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
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更多的投
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并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有利于公司提高
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将
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持
股数量在本次发行前后不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
争。




                                      17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一期及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公司 2014-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358,936.46        1,352,969.89        1,343,144.00           1,293,599.97

    负债总额               783,264.63         770,658.17             743,995.15          704,797.38

  少数股东权益              49,426.55          46,756.46              46,721.05           33,326.78

   所有者权益              575,671.83         582,311.72             599,148.86          588,802.59

    2、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92,338.99         404,976.48             450,635.69          415,473.36

    营业利润               -16,791.95         -14,091.48             -66,874.94          -26,793.86

    利润总额                    74.65           6,250.25               3,021.77            5,587.33
     净利润                  -4,046.33          2,783.17               1,413.13            1,335.87

    3、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41.66      122,453.36       47,276.63        33,423.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6.19     -35,375.21       -80,352.93     -138,15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33.65      -58,698.14       58,804.98        88,523.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419.31       30,581.04       26,921.22       -16,065.21




                                              18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流动比率                                    0.84          0.91          1.03          0.96
速动比率                                    0.70          0.77          0.82          0.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5.69            50.07        48.53          47.3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7.64            56.96        55.39          54.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3          3.11          3.18          3.07
存货周转率(次)                            1.61          3.20          3.03          2.77
每股净资产(元)                            3.77          4.17          4.29          4.2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7          0.88          0.34          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7          0.22          0.19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05            0.02          0.01          0.01
前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5            0.02          0.01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1.28            0.59          0.36          0.25
前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1.16            0.57          0.36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07           -0.23         -0.41          -0.20
后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7           -0.23         -0.41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3.18           -6.07        -10.26          -4.68
后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3.08           -5.87        -10.21          -5.32


(三)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 年)》,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81       19,189.62     46,561.47      16,824.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6,845.54        22,062.41     23,426.84      15,691.65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7 年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6 月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           -59.30       131.80                  -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09.87                -830.48        -91.94         -135.19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2.91               -       -29.47
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3,861.98            1,660.84       -10,837.42       -4,926.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75.08            3,035.64         -548.76           -39.27
                合    计                10,029.53           35,668.68       58,641.99        27,385.61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13,313.25                 34.79%         222,373.38          37.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253.93                  1.84%           6,149.83           1.04%
应收账款                         146,588.77                 23.91%         122,183.41          20.67%
预付款项                           4,649.06                  0.76%           4,871.88           0.82%
应收利息                            342.34                   0.06%            594.85            0.10%
其他应收款                       104,585.50                 17.06%         109,746.59          18.57%
存货                             101,647.94                 16.58%          89,072.27          15.07%
其他流动资产                      30,702.32                  5.01%          36,092.83           6.11%
流动资产合计                     613,083.11                100.00%         591,085.05        100.00%



                                                 20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5,364.24             28.47%   158,375.65        32.8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31.80               0.02%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406.70              2.82%     8,401.26         1.74%
应收账款                   137,854.91             23.73%   145,955.05        30.25%
预付款项                     5,272.96              0.91%     4,818.14         1.00%
应收利息                      515.28               0.09%     1,118.01         0.23%
其他应收款                  92,143.34             15.86%    34,786.14         7.21%
存货                       118,429.56             20.39%   128,985.24        26.74%
其他流动资产                44,788.78              7.71%            -               -
流动资产合计               580,907.57         100.00%      482,439.48       100.00%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5.00              0.05%      365.00          0.05%
长期应收款                   8,233.01              1.10%     3,782.77         0.50%
长期股权投资               152,276.01             20.42%   153,941.11        20.21%
固定资产                   380,471.66             51.01%   370,954.26        48.69%
在建工程                    48,405.93              6.49%    73,165.02         9.60%
无形资产                   110,513.57             14.82%   101,343.91        13.30%
开发支出                     9,466.79              1.27%    16,894.07         2.22%
商誉                         1,622.50              0.22%     1,644.18         0.22%
长期待摊费用                 3,516.30              0.47%     2,937.62         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6.04              0.61%     4,585.89         0.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426.54              3.54%    32,271.00         4.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5,853.35         100.00%      761,884.85       1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5.00              0.05%      365.00          0.04%
长期应收款                  10,848.18              1.42%    10,930.93         1.35%



                                        21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长期股权投资                  166,338.75             21.82%   191,770.21        23.64%
固定资产                      366,538.70             48.09%   399,489.31        49.25%
在建工程                       80,930.96             10.62%    84,865.70        10.46%
无形资产                       77,931.79             10.22%    67,894.62         8.37%
开发支出                       23,264.58             3.05%     20,178.42         2.49%
商誉                            1,597.93             0.21%      1,555.79         0.19%
长期待摊费用                    2,550.76             0.33%      2,175.42         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60.24             0.85%      5,865.42         0.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409.56             3.33%     26,069.67         3.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2,236.43         100.00%      811,160.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93,599.97 万元、1,343,144.00 万元、
1,352,969.89 万元和 1,358,936.4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反映了 LED 行业具
有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特点,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生产场地、生产设备
以及用于产品开发和技术投入,以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占领市场。公
司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为主,其中固定资产主要是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机
器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在建项目等资产。

(二)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726,597.75       92.77%       649,314.87        84.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66.88           7.23%    121,343.30        15.75%
           负债合计             783,264.63      100.00%       770,658.17       1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563,474.95       75.74%       502,557.07        71.31%


                                           22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0,520.20            24.26%            202,240.31       28.69%
          负债合计                    743,995.15          100.00%             704,797.38      100.00%

    从总体结构来看,发行人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
分别为 71.31%、75.74%、84.25%和 92.77%。报告期内,公司债务融资较高,以短
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为主,三者合计占负债总计比例分别为 60.89%、
55.72%、58.54%和 53.48%,公司资金较为紧缺。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6 月
   项目
                    金额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万元)       (万元)            增减        (万元)          增减       (万元)
营业收入           192,338.99     404,976.48        -10.13%     450,635.69           8.46%   415,473.36
营业成本           153,423.10     332,005.26         -11.32%    374,384.56          14.59%   326,706.12
毛利额              38,915.90       72,971.23         -4.30%      76,251.13       -14.10%      88,767.24
期间费用            53,626.00       89,635.65          -5.35%     94,700.64         -3.41%     98,043.00
资产减值损
                     2,498.89      12,676.56        -73.57%      47,959.09        1086.73%      4,041.28
失
投资收益            2,669.69       18,959.03       1140.44%        1,528.41              -    -11,277.44
营业利润          -16,791.95      -14,091.48        -78.93%      -66,874.94              -    -26,793.86
利润总额               74.65        6,250.25        106.84%        3,021.77       -45.92%       5,587.33
净利润             -4,046.33        2,783.17         96.95%        1,413.13         5.78%       1,335.87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因小家电产品收入以及 LED 产品销售规模总体保持在
较高水平。公司营业毛利额从 2014 年到 2016 年小幅下滑,主要因 LED 产业整体竞
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较快,毛利额出现下滑。

    营业利润方面,由于报告期内因债务融资而支付较高的财务费用增加了公司总
体期间费用,蚕食了经营毛利,特别是 2014 年的财务费用高达 26,861.56 万元,导
致 2014 年虽然经营毛利处于正常水平,但营业利润出现负数,而同期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也进一步增加了亏损;2015 年虽然财务费用有所下降,但由于经营毛利受到
降价的影响,以及确认了对维美盛景的长期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导致营业利润出现
较大亏损;2016 年由于行业竞争持续,营业收入规模和营业毛利规模均有所下降,
使得营业利润呈现亏损。2017 年 1-6 月营业利润为负主要受汇率波动影响产生的汇


                                                   23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兑损失较大所致。

    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方面,由于较高的政府补助回补了部分亏损额,并且在 2014
年、2015 年因处置珠海盈瑞和凯雷电机两个子公司的相关资产而获取较高营业外收
入,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实现总体盈利。

(四)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84               0.91                1.03               0.96
速动比率(倍)                 0.70               0.77                0.82               0.7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7.64%             56.96%              55.39%             54.48%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小家电上市公司及 LED 上市公司,而
资产负债率高于小家电上市公司及 LED 上市公司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布局 LED 产业上、中、下游,同时收购雷士照明股份,资本性支出较大,一方面加
大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规模,另一方面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扩大非流动负债,导致公
司整体负债规模较大,短期偿债能力低于小家电上市公司及 LED 上市公司均值。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在报告期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公司加强
对存货成本控制和加快存货周转能力。2014 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本金得
到了补充,偿债能力得到了优化。

(五)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货周转率                       1.61                  3.20               3.03           2.77
应收账款周转率                   1.43                  3.11               3.18           3.07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较稳定。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如下:

                                        24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41.66   122,453.36    47,276.63      33,423.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6.19   -35,375.21   -80,352.93    -138,15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33.65   -58,698.14    58,804.98      88,523.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419.31    30,581.04    26,921.22     -16,065.2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动主要是受公司自身经营活动以及公司与客
户、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情况、信用结算方式变化等多方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因为公司自切入 LED 产业后,大力发
展 LED 业务,积极布局产业上、中、下游,大量增加了对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的
投入,同时收购雷士照明股权,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直为负。报告期内,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加快 LED 产业布局,陆续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券、增加银行借款等方式融资,以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布局所需的资金。




                                       25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发行人的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
平和管理能力,发行人本次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36,832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将分别通过发行人子公司蚌埠三颐
半导体和大连德豪光电实施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万元)
                                                                          (万元)
  1     LED 倒装芯片项目                                    250,000               150,000
  2     LED 芯片级封装项目                                  150,000                50,000

                  合     计                                 400,000               200,000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
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金   额(元)
平安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
                                   15123451234526                            1,970,732,316.99
行营业部




                                                 26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限:持续督导期间为甲方本次发行上市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甲方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保荐协议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德豪润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一般义务:

    (1)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
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

    (2)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
信息的隔离;

    (3)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

    2、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期间的义务:

    (1)负责乙方本次股票发行的尽职推荐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非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
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

    (2)提交推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对涉及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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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3)推荐乙方股票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
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指导乙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实行规范运作;

    (5)对乙方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交易所上市规
则、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持续培训,强化其法律义务意识和法律责任意
识,确信其符合上市公司对该类人员的要求;

    (6)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股票上市后至保荐责任终止时的义务:

    (1)持续督导乙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按照本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乙方持续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并就乙方是否持续符合上市条件提供意见;

    (2)审核乙方拟公告的公开披露文件,在发现有疑义时,及时向乙方指出并指
导修正;

    (3)代表乙方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进行沟通,参加乙方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进行的正式会谈。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及其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阅有关必
要的法律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

    2、有权审阅、核查乙方拟披露的所有文件;

    3、有权监督、调查乙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对其
他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4、在执行保荐业务中,对乙方有关事项产生疑义时,可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提
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和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28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5、有权督促乙方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并可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
表专业意见;

    6、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其向投资者和管理部门承诺的事项;

    7、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乙方违法违规的事
项发表公开声明;

    8、有权列席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9、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乙方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的缺陷直接向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

    10、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11、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接受甲方因履行保荐责任而实施的尽职调查,接受甲方的有关质疑和询问,
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资料,协助甲方履行保荐责任;

    2、在发生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
的事件时,及时通知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 2 日内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书面
文件送交甲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
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4、按约定支付甲方保荐费用;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就议定或法定事项提供专业咨询。

    2、有权要求甲方在从事保荐业务时,不得干预和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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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德豪润达的发行
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德豪润
达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
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德豪润达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德豪润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德豪润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
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其委托人、合伙人不
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或其所管理的产品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定增股
份,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
效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申购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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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受理本公司
就本次增发股份提交的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当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
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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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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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
                         张 敏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博文              彭 博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周 杰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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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现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
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 炯                                      麻云燕




                                                        饶春博




                                                        梁晓华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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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会计师:




                         杜小强




                         张海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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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
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




                      杜小强                      张海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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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德豪润达董事会办公室查阅以下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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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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