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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德豪:关于深交所对公司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02号》的回复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19—10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302 号》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
小板问询函【2019】第 3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内容如下:
    2019 年 8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商标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你

公司拟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雷士”)签署《商标使用许
可合同》,惠州雷士将其拥有的部分商标对德豪照明的光源商品进行独占许可,非
光源类商品进行排他许可。许可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三年,德豪照明需向惠州雷士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2019 年初至 6 月末,你公司
与惠州雷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557 万元(未经审计)。此外,你

公司董事李华亭、郭翠花,独立董事苏清卫于 8 月 5 日辞职。请你公司认真核查
并书面回复以下内容:
    1、你公司拟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起始于 2019 年 1 月,
根据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支付时间为季度结算,每季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在下
一季度首月的 15 号之前支付,即:第一季度的许可使用费在 4 月 15 日之前支付、

第二季度的许可使用费在 7 月 15 日之前支付。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向惠州雷士支
付前两季度相关许可使用费,你公司与惠州雷士 2019 年 1 月至 6 月发生的 3,557
万元关联交易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上述董事辞职的具体原因,管理层变动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1
不利影响。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现将对《问询

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你公司拟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起始于 2019 年 1
月,根据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支付时间为季度结算,每季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在下一季度首月的 15 号之前支付,即:第一季度的许可使用费在 4 月 15 日之前
支付、第二季度的许可使用费在 7 月 15 日之前支付。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向惠州
雷士支付前两季度相关许可使用费,你公司与惠州雷士 2019 年 1 月至 6 月发生的
3,557 万元关联交易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答复:

    一、关于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事宜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豪润达照明电气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德豪
照明”)拟与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惠州雷士”)签署的《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有如下约定:许可使用费支付时间为季度结算,每季度的

商标许可使用费在下一季度首月的 15 号之前支付,即:第一季度的许可使用费在
4 月 15 日之前支付、第二季度的许可使用费在 7 月 15 日之前支付。

    目前,上述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的事宜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定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合同约定的许可费计算条款,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应付的商标许可费为

477.19 万元(含税,未经审计)。

    由于本次商标许可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目前公司仅是按合
同规定的付款日期进行相应费用的计提,并未进行支付。

    (2)公司与惠州雷士的关联交易事宜

     2019 年初至 6 月末,公司与惠州雷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
3,557 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发生额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34.15
                             销售 LED 应用产品           3522.98

    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

计 2019 年与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9 年预计交易金额(含税、人
                                                         民币)
销售 LED 芯片、LED 电源、LED 光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不超过 26,950 万元
源等产品
采购 LED 灯具、LED 灯管等产品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不超过 505 万元
出租厂房等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不超过 158.83 万元
承租厂房、动产等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不超过 132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27,745.83 万元

    惠州雷士为雷士照明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包含在上

述日常交易预计的范围之内,且交易金额也在审批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司认为
公司与惠州雷士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了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问题 2、你公司上述董事辞职的具体原因,管理层变动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答复:

    公司董事李华亭先生、郭翠花女士、苏清卫先生辞任董事职务均因个人原因
辞职。

    苏清卫先生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李华亭先生、郭翠花女士辞任
董事职务仍分别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经补选汤庆贵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张娜梅女
士、李师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定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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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的上述变动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复: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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