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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德豪: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87号》的回复公告2020-02-04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0—0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87 号》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8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
的内容如下:

       2020 年 1 月 1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称,你公
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 21,072.02 万元,占你公司净资产的 9.35%。其
中,Lumileds 公司因交易行为效力确认纠纷起诉你公司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诉讼金额达 19,000 万元。

       我部对上述情况高度重视,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1 号
—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披露相关诉讼的受理日期、诉讼机构名称
及所在地,以及向你公司送达诉状的时间。

       2、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1 号
—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披露相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
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单位的姓名或名称、有关纠纷的起因、诉讼请求、依据
等。


                                         1
    3、请详细列示每项未决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上市公司可能遭受的最大损
失金额以及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关注函》进行了回复,现将对《关注
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1 号—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披露相关诉讼的受理日期、诉讼机构
名称及所在地,以及向你公司送达诉状的时间。

    答复:

    2019 年 11 月 26 日, Lumileds 公司为迫使公司向其支付 6600 万美元的赔偿
金并支付诉讼费用及按法定利率支付诉讼费利息,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

法院向公司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豪”)提起
诉讼。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受理了 Lumileds 公司诉讼
案件,并向香港德豪发出法院传票快递。

    2020 年 1 月 15 日,香港德豪收到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传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0-01)。

    问题 2、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1 号—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披露相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
诉讼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单位的姓名或名称、有关纠纷的起因、诉讼请求、

依据等。

    答复:

   (1)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6)。Lumileds 公司基于其所受到的市场竞争压力和打
压竞争对手的目的,在美国法院发起了恶意诉讼;Lumileds 公司指控德豪润达、
王冬雷和陈刚毅等侵犯了其所谓的“商业秘密”。

                                     2
    由于 Lumileds 律师不正确的、恶意的引导,导致加州法院陪审团无视法律的、
科学的证据,认定 Lumileds 的商业秘密被挪用,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作出裁决:
由于挪用商业秘密,ETI 少支出了研发费用,ETI 须向 Lumileds 补偿研发费用 6600
万美元。

    2019 年 5 月 6 日美国加州法院对上述诉讼作出了判决,具体如下:

    被告德豪润达、王冬雷和陈刚毅应承担连带责任,应向原告 Lumileds 支付

6600 万美元的赔偿金,并支付诉讼费用及按法定利率支付诉讼费利息,其中诉讼
费用的具体金额尚需由法院进一步确认;

    德豪润达 (及其员工、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关联公司和/或代表)、王冬雷

和陈刚毅在全球范围内被永久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a)使用、披露、转让、许可或出售 Lumileds 所谓的“商业秘密”;

    (b)使用 Lumileds 所谓的“商业秘密”并使用 A1、Au、CS、P6, PH 和 ZS 配
方制造、制作、分销、营销、进口、出口、提供销售或销售产品。

    2019 年 11 月 26 日,原告 Lumileds 公司为迫使公司向其支付 6600 万美元的
赔偿金并支付诉讼费用及按法定利率支付诉讼费利息,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库克县
巡回法院通过其律师,向公司子公司香港德豪提起补充诉讼程序。

   (2)交易行为效力确认纠纷起因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7)。公司为更好地聚焦国内 LED 业务,将国际照明

业务资产归集至全资子公司德豪(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
豪光电”),并将持有的香港德豪光电 100%股权(通过香港德豪)予以出售,本次
股权出售以香港德豪光电的股权评估值人民币 19,000 万元作为交易价格,国际照
明业务资产构成如下:




                                     3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是香港德豪光电的全资子公司,为本次补充
诉讼的主要焦点。

    鉴于上述股权交易时间恰巧处于公司与 Lumileds 公司商业秘密诉讼期间,
Lumileds 公司根据其所获得的信息以及做出的推测: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是德豪润达和王冬雷在中国境外最有价值的资产。Lumileds 公司认为上述股

权交易行为意图在于加州法院对德豪润达和王冬雷作出最终判决后,妨碍或干扰
Lumileds 公司对其进行的清算能力。因此,Lumileds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向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提起补充诉讼。

   (3)诉讼请求及依据

    按照 740 ILCS 160/5 法律文书的规定,Lumileds 公司请求伊利诺伊州库克县
巡回法院就以下事项作出判决:

    (a) 撤销对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进行的股权转让;

    (b) 根据《统一防欺诈性转让法案》(740 ILCS 160/1 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的规定,向 Lumileds 公司判给进 行股权转让 的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 价 值 , 其 最 高 金 额 即 为 德 豪 润 达 与 王 冬 雷 欠 付 于
          Lumileds 公司的款项金额;或者可以选择为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的财务运营任命一位接收人,以确保对资金和资产进行适当的分

          配,以履行判决;

    (c) 向 Lumileds 公司判给损害赔偿、判前和判后利息、合理的律师费用、
          以及同该类诉讼程序的提起和检控相关的费用;

    (d) 判给本院认为公平、正当的其他救济。

                                         4
       问题 3:请详细列示每项未决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上市公司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金额以及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答复:

                                                                                               可能遭受
                                                                                               的最大损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管辖机构                    案件进展情况
                                                                                               失金额
                                                                                               (万元)
                                             1、撤销对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进行的股权转让;
                                             2、根据《统一防欺诈性转让法案》(740
                                             ILCS 160/1 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
                                             定,向 Lumileds 公司判给进行股权转                本次股权
                                             让的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出售以香
                                                                                                          原告为对本公司 6600 万美元
                                             Inc.价值,其最高金额即为德豪润达                  港德豪光
                                                                                                          相关诉讼获得可供执行的境
                   德豪润达国                与王冬雷欠付于 Lumileds 公司的款项                电的股权
                                关于交易行为                                        伊利诺伊              外资产而进行的再次恶意诉
 1      Lumileds   际(香港)                金额;或者可以选择为 ETI Solid                    评估值人
                                效力确认纠纷                                          州                  讼,公司已补充预提诉讼损
        公司       有限公司                  State Lighting Inc.的财务运营任                      民币
                                                                                                          失 6600 万美元。公司正积
                                             命一位接收人,以确保对资金和资产                  19000 万
                                                                                                          极准备应诉中。
                                             进行适当的分配,以履行判决;                      元作为交
                                             3、向 Lumileds 公司判给损害赔偿、                  易价格
                                             判前和判后利息、合理的律师费用、
                                             以及同该类诉讼程序的提起和检控相
                                             关的费用;
                                             4、判给本院认为公平、正当的其他救


                                                                  5
                                          济。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
    苏州奥利                                                                  大连经济
               大连德豪光                133115.14 元货款及该金额对应同期
    弗新材料                                                                  技术开发
2              电科技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 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13.31        应诉中
    科技有限                                                                  区人民法
               公司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
    公司                                                                      院
                                         诉讼费用。
    北京国瑞                                                                   大连经济
               大连德豪光                1、判令被告立即偿付所欠原告的货款
    升科技股                                                                   技术开发
3              电科技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 共计 232476 元;                                 23.25        应诉中
    份有限公                                                                   区人民法
               公司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司                                                                         院
    贵州联尚                                                                   贵州毕节
               大连德豪光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 111379.60
    科技有限                                                                   市七星关
4              电科技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 元;                                             11.14        应诉中
    公司、戴                                                                   区人民法
               公司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朋                                                                         院
                                         1、要求判令被告开发晶照明(厦门)
                                         有限公司向原告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本金 5290899.57
                                                                               大连经济
    大连德豪   开发晶照明                元和自 2018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技术开发
5   光电科技   (厦门)有   买卖合同纠纷 6 月 30 日期间已付但逾期的货款利息               560.34   诉讼财产保全中
                                                                               区人民法
    有限公司   限公司                    191748 元及欠付货款5290899.57 元自
                                                                               院
                                         应付之日(其中 807192.81 元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算;578112.62 元自2019
                                         年 7 月 1 日起算;991466.81 元自 2019


                                                              6
                                         年 8 月 1 日起算;1693397.57 元自2019
                                         年 9 月 1 日起算;1220729.77 元自2019
                                         年 10 月 1 日起算)起至欠款还清之日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截止起诉
                                         日 2019 年 12 月 5 日尚欠货款本金逾
                                         期付款利息为 109992.24 元,截止起
                                         诉日货款本金、已付但逾期货款利息、
                                         尚欠货款本金逾期付款利息合计为
                                         5592639.81 元);
                                         2、要求判令被告开发晶照明(厦门)
                                         有限公司承担给付原告大连德豪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保险费 10759
                                         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要求判令被告浙江英特来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向原告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本金 1663411.09
                                         元和自 2018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10月 10 日期间已付但逾期的货款利息      大连经济
    大连德豪   浙江英特莱
                                         8853 元及欠付货款 1663411.09 元自应     技术开发
6   光电科技   光电科技有   买卖合同纠纷                                                    169.84   诉讼财产保全中
                                         付之日(其中 716465.04 元自 2019 年     区人民法
    有限公司   限公司
                                         9 月 1 日起算;775128.76 元自 2019      院
                                         年 10 月 1 日起算; 171817.29 元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算)起至欠款还清
                                         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收逾期贷款
                                         利息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截止


                                                              7
                                         起诉日尚欠货款本金逾期付款利息为
                                         22,828 元,截止起诉日欠付货款本金、
                                         已付但逾期货款利息、尚欠货款本金
                                         逾期付款利息合计为 1695092.09 元);
                                         2、要求判令被告浙江英特来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承担给付原告大连德豪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保险费 3261
                                         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151028 元及支付以该货款本金为基
    昆山润弘   蚌埠三颐半                数,按月利率 2%计算的自诉讼之日起      蚌埠市禹
7   化工材料   导体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会区人民   15.10   应诉中
    有限公司   司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上        法院
                                         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28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28000
                                         元为基数,从 2017 年 5 月 15 日起,
    深圳市凯
               蚌埠三颐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蚌埠市禹
    尔迪光电
8              导体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计算至全部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暂       会区人民   14.10   应诉中
    科技有限
               司                        计至 2019 年9 月1 日,利息为12959.56   法院
    公司
                                         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140959.56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保全费用。
    深圳市新   蚌埠三颐半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152008.87      蚌埠市禹
9                           买卖合同纠纷                                                   15.44   应诉中
    纶科技股   导体有限公                元;                                   会区人民

                                                              8
     份有限公   司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
     司                                   2396.99 元(以货款本金 152008.87 元
                                          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自2019 年7 月5 日暂计至2019
                                          年 10 月 10 日,实际金额至被告支付
                                          全部货款之日止);
                                          以上金额总计:154405.86 元(其中逾
                                          期付款利息为暂计金额)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1、请求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共
                                          计 194763.67 元,并支付该款逾期给
     苏州乐彩   蚌埠三颐半                付的利息损失,暂计 2089.04 元(自      蚌埠市禹
10   电子有限   导体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起诉之日起至该款为本金按照中国人       会区人民   19.99   应诉中
     公司       司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暂计算三个       法院
                                          月),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 3060.5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欠款
                                          104200 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芜湖经济
     胜科纳米   芜湖德豪润                3598.72 元(暂计至 2019 年 11 月 13
                                                                                 技术开发
11   (苏州)   达光电科技   买卖合同纠纷 日),其后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10.78   应诉中
                                                                                 区人民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计至款清之日;
                                                                                 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用。




                                                               9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
                                          同款人民币 1767900 元和违约金 22600
                                          元(按合同总额的 1%计算),合计人
     深圳市锐   北京华奥信                民币 1790500 元。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客国际文化   承揽合同货款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2                                                                              安区人民   326.12         法院审理中
     术有限公   传播有限公       纠纷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
                                                                                  法院
     司         司                        同款人民币 1445100 元和违约金 25600
                                          元(按合同总额的 1%计算),合计人
                                          民币 1470700 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
     深圳市锐   金达泰克电
                                          同款人民币 153000 元和违约金 7900     北京市海
     拓显示技   子系统(北   买卖合同货款
13                                        元(按合同总额的 1%计算),合计人     淀区人民   16.09 2020 年 2 月 24 日一审开庭
     术有限公   京)有限公       纠纷
                                          民币 160900 元。                        法院
     司         司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0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
     深圳市锐
                                          同款项人民币 1870800 元和违约金人      贵阳市云
     拓显示技   贵州黔商传   买卖合同货款
14                                        民币 561240 元(按欠款金额的 30%计     岩区人民   243.20          审理中
     术有限公   媒有限公司       纠纷
                                          算),共计人民币 2432040 元。            法院
     司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
                                          质量保证金 127117.60 元(人民币,
                                          下同)及逾期付款利息 14924.28 元(利
                宝应县声屏
     深圳市锐                             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
                广告有限公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
15              司/宝应县                                                        安区人民   14.20    2020 年 2 月 21 日开庭
     术有限公                    纠纷     率标准计算,暂计至 2019 年 5 月 21
                广播电视总                                                         法院
     司                                   日,之后利息计算至货款还清日为
                台
                                          止),共计 142041.88 元。
                                          2、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
                                          保全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11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货款计人
                                          民币 9.7 万元,并支付自 201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还清货款之日止的利息,
                                          按年率利 6% 的标准计算(暂计算至
                                          2019 年3 月12 日,计人民币37120 元),
                                          合计人民币 134120 元;
     深圳市锐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质保金计         重庆市江
     拓显示技   重庆思洲广   承揽合同货款
16                                        人民币 48500 元,并支付自 2015 年 11 北区人民       22.15   审理中
     术有限公   告有限公司       纠纷
                                          月 2 日起至还清质保金之日止的利息,        法院
     司
                                          按年率利 6% 的标准计算(暂计算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计人民币 9775 元),
                                          合计人民币 58275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人
                                          民币 291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12
                                          1、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
                                          质量保证金 236778.00 元(人民币,
                                          下同)及逾期付款利息 52442.37 元(利
     深圳市锐                             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
                长春昊源房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
17              地产开发有                                                        安区人民   28.92   审理中
     术有限公                    纠纷     率标准计算,暂计至 2019 年 5 月 23
                限公司                                                              法院
     司                                   日,之后利息计算至货款还清日为
                                          止),共计 289220.37 元。
                                          2、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
                                          保全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逾期合同款项人民币 104563.4 元,并
                                          支付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付清货款
     深圳市锐
                辽宁奥美金                之日止的违约金(本金 104563.4 元,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新民市人
18              盛广告有限                违约金按本金万分之四每日计算,暂                   19.79   审理中
     术有限公                    纠纷                                             民法院
                公司                      从 2014 年 5 月 20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司
                                          7 月 11 日的利息计人民币 93356.7
                                          元),共计人民币 197920.1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3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逾期合同款项人民币 392000.00 元,
                                          并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按合同金额的
     深圳市锐
                武汉拓格文                1‰/天标准计算,罚金不超过合同总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19              化传媒有限                金额 5%,暂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计   安区人民   54.93 2020 年 1 月 23 日一审开庭
     术有限公                    纠纷
                公司                      算至还清货款之日止的利息计人民币         法院
     司
                                          157263.34 元),共计人民币 549263.34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
     深圳市锐
                合肥锐声音                同款人民币 114300 元和违约金 1143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20              响电子设备                元(按合同总额的 1%计算),合计人      安区人民   11.54 2020 年 2 月 25 日一审开庭
     术有限公                    纠纷
                有限公司                  民币 115443 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        法院
     司
                                          告承担。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逾期合同款项人民币 95000 元,并支
     深圳市锐   上海惠楷节
                                          付自 2014 年 6 月 12 日至付清货款之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能科技(集   买卖合同货款
21                                        日止的滞纳金(本金 95000 元,违约      安区人民   12.35 2020 年 2 月 24 日一审开庭
     术有限公   团)有限公       纠纷
                                          金按本金的 30%计算,计人民币 28500       法院
     司         司
                                          元),共计人民币 123500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4
                                                                                                  一审判决:被告深圳市赛为智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能股份有限公司应向深圳市
                                          逾期合同款项人民币 169485 元,并支                      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支付
     深圳市锐                             付自 2012 年 1 月 20 日至付清货款之                     合同款 169485 元及利息(利
                深圳市赛为                                                       深圳市南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 6%计算,暂自                       息以 169485 元为基数,按年
22              智能股份有                                                       山区人民    24.5
     术有限公                    纠纷     2012 年 1 月 20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6                    利率 6%计算,自 2012 年 1 月
                限公司                                                             法院
     司                                   月 24 日的利息计人民币 75557.80),                       20 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
                                          共计人民币 245042.80 元。                               止。)。案件受理费 2487.82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元,由被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负担。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深圳市锐                             逾期合同款项人民币 99000 元,并支
                沈阳星座传                                                       深圳市宝
     拓显示技                买卖合同货款 付违约金 31470 元(按合同约定,违
23              媒广告有限                                                       安区人民   13.05            审理中
     术有限公                    纠纷     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3%),共计人民
                公司                                                               法院
     司                                   币 130470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5
                                                                                                 一审判决:被告赣州中盛隆电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                          子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德豪
                                          170542.02 元;                                         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赔偿
     广东德豪
                赣州中盛隆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        珠海市香          损失 183 万元,案件受理费
     锐拓显示                买卖合同货款
24              电子有限公                2557368.05 元;                      洲区人民   272.79 28623 元,由原告广东德豪锐
     技术有限                    纠纷
                司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法院            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
                                          以上 1-2 项合计为人民币 2727910.07                     7353 元,被告赣州中盛隆电
                                          元。                                                   子有限公司负担 21270 元。现
                                                                                                 处二审审理阶段。




                                                              16
                                                                                                一审判决:广东德豪锐拓显示
                                                                                                技术有限公司向赣州中盛隆
                                                                                                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701,912.02 元及相应利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从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起
      赣州中盛   广东德豪锐                1、被告支付货款 1705157.25 元及同  珠海市香
                              买卖合同货款                                                      为止),案件受理费 20,146
25    隆电子有   拓显示技术                期银行贷款利息(自起诉之日起算); 洲区人民   170.52
                                  纠纷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广东德
      限公司     有限公司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
                                                                                                豪锐拓显示技术公司承担。
                                                                                                2、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法
                                                                                                院根据我司申请将执行款
                                                                                                1,852,606.18 元划入珠海市
                                                                                                香洲区人民法院,暂未转账给
                                                                                                原告,同时我司申请珠海中院
                                                                                                对该款项进行了财产保全。




     上述案件除 Lumileds 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外,其余诉讼主要为经济合同纠纷,且其中公司大部分作为原告,但鉴于上述案件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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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立案、待开庭审理、执行中等状态,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
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复: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计提 Lumileds 诉讼预计负债的事项,已补充预提诉
讼损失 6600 万美元。本次 Lumileds 公司新增诉讼事项中,公司认为是其为 6600
万美元相关诉讼能获得可供执行的境外资产而再次提起的恶意诉讼,公司 2016 年
底出售香港德豪光电 100%股权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依法披露,股权出售行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早已完成交割,针对 Lumileds 公司再次提起的恶
意诉讼行为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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