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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精功: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2014-07-10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 精功        公告编号:2014-04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因 2012 年度、2013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4 年 4 月 29 日起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ST)。


    按照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所制订的具体措
施,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现将 2014 年以来有关工作进
展情况继续公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2014 年以来,公司努力推动相关主导产品的市场拓展工作,并加快推动
已生效销售合同的履约进程,促进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
计,2014 年 1-6 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约 5.6 亿元,同比增长约 55%。
    同时,公司持续深化降本增效管理工作,成立应收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切
实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讨和库存金额的控制。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2014
年 1-6 月公司 2013 年及以前年度的光伏装备应收款已收回约 5,400 万元。
    以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
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相关光伏装备产品均已全部发货,公司与
商南中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已收到部分定金,公司与徐州中科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尚未收到定金。对此,公司将继续努力推动订单的签署和
有效履行,为公司 2014 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基础。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14年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2014年度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