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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
    2014年10月27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068号、2014-069号公告。
    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75、2014-078、2014-080);2014
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82);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2
日、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1日公司继续
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84、2014-085、
2014-088、2014-090、2014-091、2015-001、2015-003、2015-004);2015年1
月2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2015年1月30日、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13日、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6
日、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7日公司继续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2015-009、2015-023、2015-024、2015-026、
2015-028、2015-029、2015-031)。
    现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有较强盈利能力的优质
资产,适度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和综合竞争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公
司因此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组原计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西安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开始与交易对方正式接触,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书》,确定该交
易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
告》,自 2014 年 10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中
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
各方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对目
标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合规等重组的重要事宜进行了详尽的调
查和分析论证。根据中介机构的调查分析结论,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与标的
公司就此次收购的交易结构、对价支付、收购方案等事宜也做了多次沟通讨论。
    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
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随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逐步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较
为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公司也对标的公司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公司实施此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审慎地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包括拟收购标的公司的盈利持续性、
经营合规性以及并购后的整合难度程度等。根据中介机构对收购标的公司的调查
评估,公司对以上因素也进行了综合分析论证,制订了相应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方
案,并与交易对手就交易条款进行了多次协商。由于标的公司的交易结构较为复
杂,涉及的审批部门和环节较多,与交易方的各方股东沟通耗时较长,交易方的
各方股东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同时,停牌期间公司也在积极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其他合作项目,目前
公司已与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股东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协议。根据交易初步估值,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5-034
的公司公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2015 年 3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实施,但后续公司还将积极寻求通过兼并、收购、
股权投资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努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对于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