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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4-03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精功科技(代码:
002006)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4 月 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澄清公告》中所列的传闻事项(具
体详见 2015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2015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 2015-032 的公司公告)外,近
期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其它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除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中所列的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同日披露的《关于签
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所列拟投资合作事项(具体分别详见 2015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编号为 2015-033、2015-034 的公司公告)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承
诺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 年 3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了《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对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为 200 万元–6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6.64%-75.55%(具体详见 2015
年 2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15-012 的公司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报告中内容与实际情况无较大
差异。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