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公告2016-08-23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功科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
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绍兴智杰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杰科技”)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 6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
资本的 60%;智杰科技出资 4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上述出资均
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
湖路 1809 号(精功科技厂区内),经营范围为工业机器人集成装备,机器人控制
系统,机器人离线编程软件,特种机器人装备,激光焊接、切割、熔覆装备,3D
打印装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特种行业装备,制造执行系统(MES)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业务(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智杰科技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对外投资合作方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合作方为绍兴智杰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智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盛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JNH9Y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都市春天商业中心 5 幢 508 室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环保设备、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
调试、技术服务;3D 打印技术的研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分布:智杰科技由王伟、骆盛来、夏应开、贺新山、陈再明等5位自然
人共同投资设立,其中,王伟持股65%,骆盛来持股25%,夏应开7.5%、贺新山1.25%、
陈再明1.25%。
    该公司核心团队均来自国内一流机器人公司,技术人员的素质高、专业性强,
在智能工业机器人方面具备优秀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资源。团队成员先后设计
或参与了国内多个工业机器人项目实施,包括:汽车底盘机器人焊装生产线、副
车架机器人焊接生产线、轿车座椅机器人激光焊接生产线、快消产品机器人搬运
码垛生产线等,为合资公司后续业务开展将提供有力支撑。
    智杰科技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核准
登记为准)。
    2、合资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精功科技厂区
内)。
    3、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各方的出资金额、比例和方式为:
    (1)公司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全部以现金出资,所需资金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2)智杰科技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全部以现金出资;
    (3)上述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
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
亏损。
    5、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集成装备,机器人控制系统,机器人
离线编程软件,特种机器人装备,激光焊接、切割、熔覆装备,3D 打印装备,
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特种行业装备,制造执行系统(M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6、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20 年。
    (二)合资公司运行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公司推荐 2 名,智杰科技
推荐 1 名,由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1 名,
由公司推荐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
    2、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 1 名,由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3、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内的经营层管理人员由合资公司董事会聘任。
    4、其他约定事项
    (1)、智杰科技的定位主要是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股东,其不开展任何的生
产经营活动。
    (2)、合资公司设立后,智杰科技所拥有的机器人等相关产品全部技术由合
资公司唯一使用,所有生产任务由合资公司承担。
    (3)、智杰科技承诺,合资公司成立后,智杰科技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与合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4)、合资公司设立后,所承担的产品项目开发和应用成果归合资公司所有,
合资各方共同具有保密义务,如果一方出现技术外流或泄密,将承担另一方的全
部经济损失责任。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智杰科技合资组建公司主要生产机器人系列产品,类属智能化装
备制造领域,与公司现有产品高度相关,增值链相近或重合,可实现市场、品牌、
服务、生产条件等资源共享,且技术较为成熟,合资公司智能工业机器人的研发、
生产及集成应用可率先推广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下属企业。项目的建
设,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提高产业配套能力、降
本增效、优化公司供应链,巩固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全面管控合
资公司的规范运行和风险控制,努力将其培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合资组建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协议书(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