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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7-01-21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星
期 五 ) 下 午 15 : 00-16 : 00 通 过 全 景 网 投 资 者 关 系 互 动 平 台 ( 网 站 :
http://irm.p5w.net)举行了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7 年 1 月 16 日 ,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站 :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总经理金力、董事会秘书黄伟明、证券事务代表夏青华及中介机
构代表王妍、吴钢等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与投
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二、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提出的问题及回复情况
     1、请问贵公司领导,停止收购盘古数据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能否具体解读
一下?
     回答:您好!由于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监管法规及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
较大变化,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9 月 9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
之日起实施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要求、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重大资产重
组中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解释说明。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支付比例
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交易无法按原方案实施。本着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
的精神,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保证公司后续资本运作的有序开展,经
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决定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中提到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支付比
例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交易无法按原方案实施。”终止的主要原因是金
额差距、支付比例这两点上吗?具体涉及到哪条规则,具体差距是怎样的?烦请
详细说明。
       回答:由于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监管法规及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
化,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主要涉及以下几条:
       (1)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对应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
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2)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
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
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
内及停牌期间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以该部分权益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按前述
计算方法予以剔除。
       (3)募集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
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
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2016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要求、募集
配套资金用途及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说明。
       前述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支付比例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交易各方经多次协商
对方案调整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推进。
       3、公告中没有介绍清楚。请问中介机构是来自什么单位?
       回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介机构包括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谢谢!
       4、终止重组后,公司发展方向上会发生哪些转变?战略思路上会有哪些调
整?
       回答:感谢您对精功科技的关注!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现有主业,同时继
续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其他合作项目,并积极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
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
       5、请问精功集团 2016 年收购盘古数据股权比例和收购价格分别是多少?
盘古数据 16 年的净利润大概与利润承诺差多少?
       回答:根据本次重组的预案,精功集团于 2016 年 3 月收购了盘古数据 19.05%
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以重组中的预估值为定价依据,对应盘古数据估值
52.50 亿元。由于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监管法规及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
化,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
的支付比例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交易各方经多次协商对方案调整最终未能达
成一致,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推进。故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感谢
您的关注。
       6、请问放弃此次收购,是否意味着公司会战略性放弃云计算 IDC 行业?未
来公司主要会把资源聚焦在哪些产业?
       回答:公司认为 IDC 行业作为未来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的基础设施支持,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已将 IDC 和相关运营服务行业作
为发展战略之一,因此公司将会持续关注此行业和相关公司的进展和潜在机会。
       同时公司会持续做强现有主业,进一步加强在多晶硅铸锭炉市场的领先地
位,积极推进剖方机、切片机的深度研发,积极扩展和推动产业发展。碳纤维成
套装备作为公司新兴的主要业务,公司正在与客户密切合作,为国内重要客户提
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扩张业务的同时推进国内高等级碳纤维技术水平。
       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继续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其他合作项目,并积极
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
       7、请问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公司的主要产品请介绍一下。
       回答:公司现有主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主导产品包括光伏专用装备、
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装备、碳纤维专用装备以及精密制造加工业务。谢
谢!
       8、东北的天顺化工 T800 的碳纤维也已经成功出来了,开始布局 T1000,
不知道精功科技有关 T1000 的进展怎么样了?还有集团跟吉林化纤合作的碳纤
维生产基地进展如何?以后碳纤维生产线会采用公司的吧?盘古取消了,合并个
碳纤维的企业吧,早点抢占碳纤维生产的榜首位置。
       回答:公司一直在积极关注有关碳纤维生产工艺与技术的发展。公司碳纤
维设备主要以 12K、24K 及以上原丝为原料,具备年生产 1 千吨以上碳纤维生产
能力,并实现有效门幅 3 米 400 束的正常运转。公司碳纤维成套设备和工艺整体
解决方案具备生产高等级碳纤维的能力。公司将致力于成为国内碳纤维装备和整
体解决方案的领先者。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化纤集团公司正在
有序推进项目合作,这属于精功集团未来战略规划方案,相关业务精功科技也在
积极争取中。后续,公司将致于碳纤维生产线的国产化和市场推广工作,努力使
其成为精功科技未来的经济新增长点。感谢您对精功科技的关注和支持!谢谢您
的建议!
    9、您好,精工科技的“工”为什么变成“功”?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精功科技的细心关注。公司注册名称的变动,源于
公司上市之后,为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辨识度,加强集团化协同作用,
减少潜在品牌混淆的可能,故对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进行了统一。


    公司非常感谢各位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投资者说明会,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上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回复内容,广大投资者可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上查阅。在此,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
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