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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2017 年 5 月 22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功科技,证券代码:002006)自 2017 年 5 月 22 日开市
起停牌。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 年 6 月 20 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今。
    按照上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的披露内容,公司原承
诺争取在 2017 年 7 月 21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收购协议尚需进一步
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
案的条件,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
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据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7 年 7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本次继续停牌预计累计停牌时间自
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即在 2017 年 8 月 21 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雅力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力
数据”) 100%股权。雅力数据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现有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
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等。
    雅力数据系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数据”)之全资子公
司。盘古数据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现有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股东包括
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36%)、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05%)、吴晨鑫(持股 5.59%)和杭州金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
    自然人徐锴俊先生持有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75%的股份,
为盘古数据的实际控制人。徐锴俊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盘古数据 19.05%的股权,与上市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雅力数据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
及到发行股份,亦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评估机构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
产的尽职调查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
事前审批的事项。
    6、目前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主要包括:
    (1)、聘请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评
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
    (2)、本次交易涉及的初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交易核查工作已完成,相
关数据已按监管要求上传至监管机构;
    (3)、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
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加快进度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
计及评估,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
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7 月 21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收购协
议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章靖忠先生、吴
江女士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以下意见:同意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之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章靖忠先生、吴江女士出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程序性。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2017 年 7 月 20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
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下通过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
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收购
协议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
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延期复牌未获
股东大会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
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
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
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最终以经
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精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