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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7-07-2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
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2017 年 7 月 20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相
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下通过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
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收购协
议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独立董事:王晋勇    章靖忠   吴江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