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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轮
         是否为第                                       候冻结
         一大股东       轮候冻结股    轮候期            占其所   冻结深
股东名称                                       轮候机关
         及一致行         数(股)    限(月)          持公司   度说明
         动人                                           股份比
                                                        例
                                                                 冻结(原
精功集团                                       上海金融
                是      141,809,800     36                100%   股+红股
有限公司                                       法院
                                                                 +红利)
                                               绍兴市越          冻结(原
精功集团
                是      141,809,800     36     城区人民   100%   股+红股
有限公司
                                               法院              +红利)
  合计                  141,809,800                       100%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1,809,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
  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

         根据 2019 年 5 月 7 日精功集团出具的说明函:
       1、本次其所持公司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主要原因为:2017 年 7
  月,精功集团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与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太合汇投资公司”)合作,在江苏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
  备案成立精功定融产品,由精功集团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金额为
15284.70 万元。现因双方债务纠纷,太合汇投资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对精
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进行了司法轮候冻结。
    2、本次其所持公司股份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主要系精功集
团为浙江庆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绍兴骏联家纺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绍
兴分行贷款 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引起。截至到目前,精功集团尚未
收到所持公司股份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
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精功集团仍是公司
的控股股东,但若控股股东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目前,精功集团正与有关方面积极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事
宜,争取解除对其股份的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正常。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精功集团向公司出具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