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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4-29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安康先生、范蓓女士、王启平先生、潘若文女士、张宝献先生、
马小伟先生、谢军民先生、安文琪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
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
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章金刚、田莉军、黄培堂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