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兰生物 股票代码 00200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军民 吕成玉 办公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 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 电话 0373-3559989 0373-3559989 电子信箱 hualan@hualanbio.com hualan@hualanbio.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02,608,966.25 1,201,143,339.17 1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6,977,015.08 452,905,962.49 1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61,978,237.61 405,036,316.39 14.06% 益的净利润(元) 1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9,952,706.48 381,672,548.80 41.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16 0.4869 -25.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16 0.4869 -25.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6% 9.26% -0.5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570,663,091.30 6,493,052,924.97 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765,345,097.73 5,527,197,894.65 4.3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76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康 境内自然人 17.86% 250,525,693 187,894,269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5% 211,106,676 0 质押 17,874,000 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15% 184,533,811 0 新疆世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3% 50,994,336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 41,715,152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 其他 2.92% 41,000,020 0 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1.39% 19,500,000 0 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5% 18,947,524 0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 其他 1.22% 17,162,856 0 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14% 16,019,280 0 上述第一、二、三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通银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同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资金账户,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2019年度经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深挖潜能,公司经营业绩 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260.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97.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4%。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对献浆员的宣传发动,努力提升单采血浆站的采浆能力;加强浆站管理,长垣、都安、陆川、 巫溪和文峰分站、彭水和桑柘分站、石柱和鱼池分站的许可证到期均按时换发新的许可证,重庆公司获批在梁平设立单采血 浆站,为血液制品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注重血液制品的产品结构调整,开展血液制品的工艺优化,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 率,加大市场急需产品的生产;调整销售策略,通过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加大学术推广力度,加强对二、三线城市和三级甲 等医院的销售布局等措施做好血液制品的销售工作,血液制品业务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疫苗公司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1#线改造完成并通过GMP认证,流感疫苗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目前, 公司已经启动2019年四价流感疫苗的销售,批签发合格的四价流感疫苗开始被运往全国各地,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拓展力度, 做好流感疫苗和四价流感疫苗的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基因公司目前已经有7个单抗品种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其中阿达木单抗、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贝伐单 抗目前均已进入III期临床研究阶段,正在按计划开始临床试验,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A.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 前或2019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 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本公司的预收款项主要是由于收款交货的时间差形成的,基本不存在客户提前向企业支付合同对价预期取得商品的情 况,因此不适用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相应地,未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将本公司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 合同负债和其它流动负债。 本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为销售血液制品,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新准则的执行对本公司收入的确认无影响。 B.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 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 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 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分类和计量对公司无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 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规定,重新计算公司2019年1月1日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 经测算,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首次执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与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基于重要性原则,本 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该差额不予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安康 2019年8月3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