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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1-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族激
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发行人”或“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大族激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 2,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30.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大族激光《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1    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        17.21                 15.02

                                       1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备产业化项目
  2    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                 9.49                  7.98
                      合 计                            26.70                 23.00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发行人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98 亿元全部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8 年 1 月 4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53,711.81 万元(含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3,329.65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65,00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112,013.65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3,095.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下表:

       序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号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1                                              955088000722850062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                                              756269974661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3                                              609336991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坂田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4                                              15749949123456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039293403003513628
                                          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6                                           44250100000700001428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                                           3891018800059001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                                           755901519610506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华润城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白
      9                                           000255520411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厦支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
     10                                           4430156004443535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11                                           1932018800006891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湾支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4.3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
财务费用 4,35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
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
                                     3
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
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决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未


                                   4
超过 12 个月。发行人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琚泽运                     陈君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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