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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19-04-08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部分高管计

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

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360,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当前减持时间已经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拟减持的股份占其本人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股东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总持股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建群              110,542                    25%                0.0104%
  周辉强               64,006                    25%                0.0060%
  赵光辉               3,361                     25%                0.0003%
  杨朝辉               37,503                   7.87%               0.0035%
  王   瑾              7,342                     25%                0.0007%
  宁艳华               24,549                    25%                0.0023%
  任   宁              19,696                    25%                0.0018%
  陈克胜               82,726                    25%                0.0078%
  陈雪梅               11,004                    25%                0.0010%
   合计               360,729                   20.38%              0.0338%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3 日,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1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占总     剩余可减持股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份数(股)
  张建群       集中竞价         2019-1-4        27.06         110,542             0.0104%              0
  宁艳华       集中竞价         2019-2-14       36.89          24,549             0.0023%              0
  陈克胜       集中竞价         2019-3-1        39.30          82,726             0.0078%              0
  周辉强       集中竞价         2019-3-4        41.61          10,000             0.0009%          54,006
   合计           -                 -             -           227,817             0.0214%          54,006


       本次减持后,张建群先生、宁艳华先生、陈克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赵

光辉先生、杨朝辉先生、王瑾先生、任宁先生、陈雪梅女士尚未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

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张建群              442,166                  0.0414%                  331,624                 0.0311%
  周辉强              256,022                  0.0240%                  246,022                 0.0231%
  赵光辉               13,444                  0.0013%                   13,444                 0.0013%
  杨朝辉              476,712                  0.0447%                  476,712                 0.0447%
  王    瑾             29,366                  0.0027%                   29,366                 0.0028%
  宁艳华               98,194                  0.0092%                   73,645                 0.0069%
  任    宁             78,784                  0.0073%                   78,784                 0.0074%
  陈克胜              330,904                  0.0310%                  248,178                 0.0233%
  陈雪梅               44,016                  0.0041%                   44,016                 0.0041%
   合计               1,769,608                0.1658%                  1,541,791               0.1445%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次减持股份的高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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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赵光辉先生、杨朝辉先生、王瑾先生、任宁先生、陈雪梅女士尚未

减持。后续他们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如需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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