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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奇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9-04-2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宇星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形。张宇星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要

求。

    本次新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新聘任张宇

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公司受让江苏一汽铸造 42.61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一汽铸造 42.611%的股权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
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

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 HUA RUN JIE 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性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受让

江苏一汽铸造 42.61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19 年 4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叶小杰                马元兴                 陈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