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独立董事陈玉敏因公出差请假,无法出席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黄斌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附属设备设施的议案》,8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将名下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锦惠路 19 号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
44,201.80 ㎡)、房屋建筑物 14,887.0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750 ㎡以及附属设备
15 台套以 5,500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无锡惠山恒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转让的公告》2019-039、《独立董事关于
转让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附属设备设施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