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下属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 二、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下属公司、部分高管及公司部分核心员工参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属 于正常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 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周春生、李易、费忠新 2017 年 7 月 2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