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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09-20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1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
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
登记。
    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
于 9 月 2 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1 日)买卖本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
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7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
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