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06-22  

						债券代码:112626                                       债券简称:17 传化 0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传化智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
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699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不超过 10 亿元,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1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
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起息日/发行期首日:2017 年 12 月 4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 2018 年起每年 12 月 4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本金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2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6、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7、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3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
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萧山支行。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2、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

       23、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
准。

       27、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主
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
披露费用等。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具体情况如下:
                                        4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当年借款余额(合并口径)为 527,770.16
万元,较 2016 年末借款余额(合并口径)增加 330,659.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短期借款                          169,244.29             65,270.22   103,974.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279.56              8,654.21     73,625.35
长期借款                          176,501.38             60,679.69    115,821.69
应付债券                           99,744.93             62,506.08     37,238.85
           合计                   527,770.16            197,110.20   330,659.96


    发行人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为 1,178,398.89 万元,2017 年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占 2016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
28.06%。

    (二)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系发行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所致,均属于正常经营活
动。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传化智联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盈利能力良好,所
有债务均已按时还本付息,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

    东兴证券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
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东兴证券后续将
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5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朱彤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