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30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4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
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57,814,67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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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8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2 01*****064 徐冠巨
3 01*****108 徐观宝
4 08*****878 长安财富-广发银行-长安资产传化物流股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 08*****586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 945 号传化大厦
2、咨询联系人:章八一、祝盈
3、咨询电话:0571-82872991
4、传真电话:0571-83782070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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