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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毕的公告2019-06-22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4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6 月 21 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告知函》,传化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实施期限及比例:在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传化集团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持累
           计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二、首次披露增持相关情况
               传化集团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了公司股份 2,24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18-044)。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数量占公       增持金额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司总股数的比例         (元)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传化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41,568,100           1.276%         463,362,127.36
                              2019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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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增持人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传化集团
                  1,973,050,834      60.564%      2,014,618,934          61.84%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
要求;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满足《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部分信息披露
义务,还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毕事宜进行公告。
    六、其它相关说明
    1、传化集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传化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传化集团在实施计划过程中,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增持实施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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