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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者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独立意见2019-09-3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者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
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投资者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人拟对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积极贯彻
了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 号)

精神,降低其财务杠杆率,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并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
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




                                        独立董事:周春生、李易、辛金国
                                                       2019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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