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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1-04-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2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才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湖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5,519,551,867.17        5,221,712,035.19                    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967,273,152.26        1,872,463,078.89                    5.06%
                股本(股)                         372,363,730.00            372,363,73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28                    5.03                   4.9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124,589,584.56           772,678,469.17                  4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879,419.85             42,747,351.35                  5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238,665.51             17,197,084.98                 244.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591                  0.0462                 244.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42                  0.1148                  51.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22                  0.1148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                   2.21%                    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72%                   2.17%                    0.55%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1,620.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5,481,60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5,396.01
所得税影响额                                                                 -3,301,945.8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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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7,941.09
                           合计                                            12,718,729.3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38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4,534,708 人民币普通股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5,4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4,106,069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3,539,254 人民币普通股
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光大-国泰君安明星价值股票集
                                                                  2,857,350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
                                                                  2,599,897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
                                                                  2,475,390 人民币普通股
险分红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
                                                                  2,354,441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指标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的增长幅度均超过 30%,主要原因
系公司制冷配件业务处于旺季,整体市场形势较好,订单大幅增加以及外资少数股权收购完成后带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增加。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下降 30.73%的主要原因系多晶硅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增加。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325.99%的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制冷配件业务处于生产旺季,原材料采购大增以及多晶
硅项目等预付设备款增加。
3、其他流动资金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下降 100.00%的主要原因系铜套期保值业务期末持仓浮亏。
4、工程物资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64.40%的主要原因系多晶硅项目等未报竣工的设备、材料等增加。
5、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49.55%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增加与供应商的票据结算。
6、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44.36%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制冷设备业务逐步进入旺季,预收款增加。
7、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比上年末减少 51.98%的主要原因系报上年末计提了短期融资券利息但未发生实际支付,本报告期发生
了实际支付。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200%的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
三、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1、营业总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45.54%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尤其是制冷配件整体市场形势较好,及原材料价格上扬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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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产品售价而增加营业收入。
2、营业总成本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0.81%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成本。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61.35%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税金及附加。
4、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68.49%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销售费用。
5、管理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99.90%的主要原因系新设与新收购公司相应增加管理费用和公司提升员工整体薪酬水
平与福利待遇,及加大研究开发投入而增加支出。
6、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9498.43%的主要原因系比上年同期增加银行借款和短期融资券而增加利息。
7、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267.82%的主要原因系政府补贴收入增加。
8、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162.24%的主要原因系外资少数股权收购完成。
9、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41.46%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幅低于上年同期。
四、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47.51%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制冷配件业务处于旺季,整体市场形
势较好,原材料价格上扬提高产品售价而增加营业收入。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50.69%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巴彦淖尔国土资源局乌拉
特后旗分局两笔保证金退款。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51.80%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提升员工整体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以及制冷配件业务产量提高带来生产工人计件制工资增长。
4、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29.28%的主要原因系增加营业收入而相应增加企业增值税等。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44.47%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到期以及货款回笼的增长。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473.23%主要原因系多晶硅项目等投资支出增加。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135.1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签订《平定县可再生能源
集中供热(冷)项目合同》,总规模为建筑面积 1080 万O 的平定县城镇建筑供暖,建设施工周期为 2011 年—2015 年共 5 年,
合同总投资额 10 亿元;合同采取特许经营,即由太原炬能融资、兴建、运营管理、维护,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协助收费,
采用 BOT 运营模式,自投产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 30 年。目前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正在按合同规定和要求实施
该项目。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 年 2 月 23 日公司与付卫亮在杭州签署了《公司设立协议》,双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节能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1,16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2%;付卫亮出资 6,84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8%。目前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已完成第一期 6200 万元注册资本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2011 年 3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信机械有限公司增资 27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出资。增资后,天津华信
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 万元。目前天津华信机械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 2010 年 8 月 1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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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首次授权股票期权共 1305 万份,激励对象共 35 名,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8.65 元,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向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首次授予期权自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行权。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完成了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盾安 JLC1,期权代码:037523。
4、201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含)
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 22.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 亿元的发行预案。2011 年 1 月 12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议案经本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公司已完成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的制作。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情况:经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于 201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
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分次部分或全部出售处理公司持有的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33,954,545 股股份,授权有效期至 2012 年 4 月 7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尚未出售上述股份。
6、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名)年产 3000 吨多晶硅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投资 18.82 亿元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建设年产 3000 吨多晶硅项目,项目于 2010 年 4 月
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于 2011 年第三季度建成投产。
7、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城梁井田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向冀中能源邢
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其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23%的股权的方式,参与投资该公司城梁井田煤
炭项目的开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正式办结股权变更等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                  -                       -
诺
                                                    (1)浙江盾安精工集团
                                                    有限公司承诺:“就本集
                                                    团认购的盾安环境 9000
                                                    万股股票,本集团承诺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该等股票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2)浙
                                                    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
                                                    司承诺:“本次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及以零价格转
                                                    让其本部拥有的空调零
                                                    部件(储液器、平衡块
                                     浙江盾安精工集 等)资产业务均实施完
                                     团有限公司盾安 毕后,不会以控股、参 报告期内,两位股东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事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控股集团有限公 股、联营、合作、合伙、项发生。
                                     司             承包、租赁等方式,直
                                                    接、间接或代表任何人
                                                    士、公司或单位在任何
                                                    地区,从事与盾安环境
                                                    及盾安环境控股子公司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3)盾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本公司为贵
                                                    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
                                                    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依
                                                    法持有贵公司
                                                    22,267,354 股股份。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



                                                                                                                   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所持制冷产业相关的资
                                                    产业务,认购贵公司向
                                                    精工集团定向发行的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就本次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持有贵公司
                                                    22,267,354 股股份锁定
                                                    事宜,谨承诺如下: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本公司不得转让
                                                    该等股份。”
                                                   公司首次发行股份时,
                                                   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其
                                                   所控股或参股的企业为
                                                   避免与贵公司形成同业
                                                   竞争,在贵公司从事生
                                                   产经营的范围内,将不
                                    盾安控股集团有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未有违反承诺的事项发
发行时所作承诺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贵
                                    限公司                                生。
                                                   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竞争
                                                   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
                                                   诺给贵公司造成任何直
                                                   接或间接损失,本公司
                                                   将向贵公司承担全面的
                                                   赔偿义务。”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3.4 对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2011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20.00%   ~~           50.00%
幅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0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3,269,547.47
                           1、铜、锌、钢等金属材料作为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大幅波动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业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绩预测的准确性;2、公司持有的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与否,将在很大幅度
                           上影响预测的准确性。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